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31 日裁定受理山东菏泽齿轮厂(以下简称“ 菏泽齿轮”)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为实现菏泽齿轮重整成功,管理人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有关债务人的基本情况、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等招募方案细节,可至管理人办公室查看《山东菏泽齿轮厂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14日
管理人联系人:廉律师、薛律师
联系电话:18660199697 15806670118
报名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2128号山东菏泽齿轮厂管理人办公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重整投资。
山东菏泽齿轮厂管理人
二 〇 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