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鲲鹏、何 非、济宁鹏远伟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 (2017)鲁 0103 民初 5264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爱华、王道恩、张璐、张洋、济南爱华彩印有限公司、济南新达机械厂、济南圣泽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 (2017)鲁 0103 民初 8231 号原告刘效强、高爱珍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永东、张艳杰、丁超、石风、单县金鑫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103 民初 59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万雷: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57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育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恩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 民初 521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育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恩贞借款本金 1 万元;二、被告王育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恩贞借款逾期利息(以 1万元为基数,自 2017年 9 月6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靳海波、任世英、杨建臣、王春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聚大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莘县天普康地养鸡专业合作社、蒋学立、靳海波、任世英、杨建臣、王春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空经济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济生:本院受理原告程秀美、李善祥诉被告丁法周及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程秀美、李善祥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12 民初 1659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世纪星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海汇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福来与被告邹平易家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山东世纪星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海汇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向被告山东世纪星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海汇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秦孝友:本院受理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新开元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开盛婷: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开盛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 民初 55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亚奥轴承滚子有限公司、冠县福祥轴承有限公司、山东冠县恒劲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中通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德润轴承有限公司、张丙福、于兰芳、翟玉广、李敏、于兰英、陈玉怀、王延峰、代桂书、张子仲、陈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24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冠县恒劲轴承有限公司、冠县福祥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亚奥轴承滚子有限公司、冠县中通轴承有限公司、冠县德润轴承有限公司、张丙福、于兰芳、翟玉广、李敏、于兰英、陈玉怀、王延峰、代桂书、张子仲、陈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24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耿洁、耿继刚: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卢凤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5 执 125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2016)鲁0105 执 125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主要裁定:一、被执行人耿洁所有的,济房权证天字第 224791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坐落于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 45号 10 号楼 1-0901 号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刘一泠所有。二、买受人刘一泠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立军:本院受理原告黄计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12 民初 533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张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计科借款本金 11 万元。二、被告张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计科逾期利息 (以 11万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9月 12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聊城心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王海良、张锐、盂宪皆、孟宪举、孙凤军、李敬策、刘广生:本院受理原告安喜娟、李天龙诉被告聊城心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王海良、王文品、张锐、盂宪皆、盂宪举、孙凤军、李敬策、刘广生、第三人山东天元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5 月11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季勇、王青华、季永杰、张晓然:本院受理原告付光伟、郁灵娟诉被告季勇、王青华、季永杰、张晓然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季勇支付 90 万元垫付款及支付逾期利息。被告王青华、季永杰、张晓然对被告季勇不能偿还的款项总额向原告各承担五分之一的偿还责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小田:本院受理原告马中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河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河山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庆香、潘廷胜:本院在执行陈德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李庆香、潘廷胜所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中国临沂小商品城 5-8 号楼 104房产。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 750000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5)临兰执字第1872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孝全、刘廷兰:关于宫敏申请执行郭孝全、刘廷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 81万元及利息;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你们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 119号 5 号楼2-402,-121室房产一套,并委托有关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房产 70 万元,室内装饰、家电、家具、衣物等用品 4.77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之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和拍卖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传宝:本院受理郭永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车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利津县通润投资有限公司、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爱军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16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利津县通润投资有限公司、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树海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16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赵爱霞:本院受理原告贾海亮与你及张翠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黄涛:本院受理原告孟文珠诉你及李际朋、孙玉凤、东营市誉宝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522 民初 12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克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15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