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福鸿蔬菜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宏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云头崮茶叶有限公司、胡喜英、胡保友、于明霞、于明君、孙丕喜、陈黎明、胡群伦、胡科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丹山支行于 2018 年 1月4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青农商城阳丹山支行)流借字 (2014)年第 041 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750 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 民初 3556 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吕锡锋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吕锡锋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丹山支行
债权受让人:吕锡锋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