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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法院公告
威海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原审原告王远志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民再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迟守斌、徐晓玲、徐晓娟、迟守芹:本院受理上诉人邓华敏诉被上诉人梁凤芹、原审原告刘淑乾、迟君平、迟君霞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文波:本院受理原告威海中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杜文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给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马红艳、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李忠海与被告马红艳、刘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给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志刚:本院受理原告梁丹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祁海霞、姜光建、张岗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亭支行起诉谭庆华、高日香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邴冬冬:本院受理原告沈文洁与被告邴冬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邴冬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沈文洁借款2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蔡月芳:本院受理原告刘宝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建海:本院受理原告唐士君诉被告王建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红燕:本院受理原告张国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辛延峰: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郝志刚与被执行人辛延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1091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限被执行人辛延峰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辛延峰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新威附路-90号-201室房产(威房权证字第s0021175)。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承书、高永界、刘明恩、李振龙、高永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2018)鲁0812民初19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振龙、刘志平、刘承书、高永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2018)鲁0812民初19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陈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宁阳县保安纸箱厂与被告陈卫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40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述6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董学静、刘秀香、董学志、董演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吴德岭:本院受理原告高海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64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苏敏、米良军、赵星平、米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观音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茂树:本院受理原告曹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左亚运:本院受理原告周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5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尚军强、刘中贺、尚军辉:本院受理原告李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6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尚军强、尚军辉:本院受理原告孔金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姚化伟、姚玉梅:本院受理原告马晓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40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杨杰:本院受理原告韩艳红与被告杨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2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国营、张玉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1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宪国、孔宪刚:本院受理原告冯保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邱西国:本院受理原告颜廷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山东绿赛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唐国栋、曲阜圣仙果品有限公司、丁庆奇:本院受理原告宫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束双华、秦宣爱:本院受理原告朱本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马兴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吕瑞华、徐明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田素海、胡勤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满昌密、满其麟、满其海、满其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开启、徐宁宁、王开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济宁丁丁商贸有限公司、曾秀楠:本院受理原告微山县供销大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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