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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法院公告
曲福广: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曲福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3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曲福广偿还借款30 830.4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570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林志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林志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林志超偿还借款25 152.23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428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姜粉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姜粉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姜粉莲偿还借款29 863.35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546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万邦先: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万邦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万邦先偿还借款20500.29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312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卓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丛卓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丛卓伟偿还借款20232.30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306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代莹: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代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代莹偿还借款80264.06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1806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滕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滕玲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滕玲玲偿还借款32 863.81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622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娜娜: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你及威海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民初第1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露露、夏志明:本院受理原告丁亮与被告董露露、夏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董露露、夏志明偿还原告借款1万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剑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李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李剑波偿还借款32 239.01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606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殷福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殷福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殷福义偿还借款62 652.12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1 366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许维状: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许维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5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许维状偿还借款64 170.07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1 404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国容: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李国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5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李国容偿还借款 26 698.90元、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468元、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爱强:本院受理原告闫敏与被告王爱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4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梁祝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梁祝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建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于建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大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丛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陈婷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陈婷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丛永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丛永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海林: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李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平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于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被告王玲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02民初3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马驰川:本院受理的徐仁国诉你与单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乳城民初字第1602号案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洪强、王秀光、王洪友:本院受理的乳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洪强、王秀光、王洪友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7)乳诸民二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刘树松、崔维敏、刘建、于林、周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树松、崔维敏、刘建、于林、周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郑鑫、孙晶、孙吉永、郑德金、郑德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鑫、孙晶、孙吉永、郑德金、郑德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洪强、于淑兰、张水英、高峰、王厚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洪强、于淑兰、张水英、高峰、王厚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江艳、王一翔、吕晓丹、宋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江艳、王一翔、吕晓丹、宋旭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胡旭东、林红雨、史春光、高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旭东、林红雨、史春光、高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彩玲、张涛、张会岩、张会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彩玲、张涛、张会岩、张会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琛桐、宋国真、李亚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琛桐、宋国真、李亚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公丕祥:本院受理原告威海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申新、宫召娥:本院受理原告威海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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