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与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公告清单:
序号 |
名称 |
借款本金(元) |
欠息金额(元) |
本息合计(元) |
担保或抵押 |
1 |
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568,806.77 |
51,568,806.77 |
山东德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起凤钢制容器设备有限公司、张会亭、孙桂玲,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田绪峰、张惠亮、宋明、巩曰新股权质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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