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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1月2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50次
        
 

2017年11月24日法院公告

 杜朋朋、韩枫: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逄宗萍与原审被告于志文、杜朋朋、韩枫、张新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文武:本院受理原告平建芹诉你与王建生、张秀云、肖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县支行诉你司、诚航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柳兴桂、杨丽娟、王洪磊、李秀磊:本院受理李学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已按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988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马丕良:本院受理原告相春玲与被告临沂大陆酒业有限公司、马丕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临沂大陆酒业有限公司对(2016)鲁1302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临沂大陆酒业有限公司的主要上诉请求为: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2016)鲁1302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相春玲的诉讼请求。二、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登报之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曲志强、吕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曲志强吕倩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你偿还垫付贷款本息379280.46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斯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黄晓曼:本院受理原告王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69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韩桂芹:本院受理原告高吉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951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高吉军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樱花摄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治国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95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文忠、临沂市兰山区久乘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单衍武、李华举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93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玉明、杨井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立勇:本院受理原告石春花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丁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郑勇诉你与王民智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天坤、陈岭岭:本院受理原告张怀勇诉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季福刚、谭如虎:本院受理原告赵勇智诉你们与王豪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明成:本院受理原告李林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左纯亮:本院受理原告刘海霞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鲁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上诉人乐陵市启航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481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万振:本院受理原告寇振杰诉你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万振:本院受理原告寇振杰诉你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万振:本院受理原告寇振杰诉你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金正法医司法鉴定所鲁金正司鉴所[2017]临鉴字第58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春奎、刘金明、刘金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淑林、王园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李书元、李书田与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淑林、王园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李书元、李书田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园林、王淑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李书元、李书田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风香:本院受理李永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苑书辉、张桂芝、苑贞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被告苑书辉、张桂芝、苑书泉、苑贞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535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雒新亮:本院受理原告孙关霞诉被告刘恩宝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铁忠、杨金梅、于云岗、殷冬花、李国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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