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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27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91次
        
 

2017年10月27日法院公告

 周修芹、韩建帮:本院受理原告方振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涛(闫冰):本院受理原告丁玉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1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忠海:本院受理原告刘红梅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1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朝洪农资有限公司、枣庄惠源农资有限公司、张秀云、闫玉峰、刘朝洪,枣庄市元化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金阳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虎:本院受理原告焦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玉文:本院受理王开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卞莉芳、郝成法诉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张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孟刚:原告李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2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柏建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华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商孟刚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柏建震追偿;三、驳回原告李华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真:本院受理原告刘伟道诉你、赵兴峰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朱建豪:本院受理原告李翠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郑晓赟:本院受理原告类衍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浩物资有限公司、周长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艾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2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三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原告周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2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商孟刚、孙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周伟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周伟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原告薛文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2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商孟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薛文明借款本金1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5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传勇:原告田淑玲与被告张传勇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46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田淑玲与被告张传勇离婚;二、婚生女张宵瑄(2008年2月21日出生)由原告田淑玲抚养,被告张传勇自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六个月支付一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中送达的(2017)鲁1203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作废。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永辉:本院受理栾尚根诉刘永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17)鲁1203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3执314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裁定书、终本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相关法律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瓦房店鑫鹏轴承(莱芜)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钢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晋炉铁业有限公司:本案立案执行的薛立平依据本院作出的(2004)莱中民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借款纠纷一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申请人莱芜市新大地资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作出(2005)莱中执字第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莱芜市新大地资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朝旺、明晶、陈鹏、周绪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宝军、宋英斌:本院受理原告郭学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秀锐: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立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南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梁文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书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景谊:本院受理原告刘昭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志东:本院受理原告倪英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新伟、刘会忠、王曰芳、张洪水、王金英、霍瑞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新伟、刘会忠、王曰芳、张洪水、王金英、霍瑞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德余:本院受理原告岳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方宾:本院受理原告付焕芹与被告李方宾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五莲六和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莲县建材供应公司诉你公司及张念光、于平平、安茂伟、于同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2476号案件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五莲县人民法院

    李明香:本院受理原告李瑞登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官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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