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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23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092次
        
 
2017年10月23日

    孙慧清、刘 建、房群宽、房众宽: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慧清、刘建、房群宽、房众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302 民初 20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国梁建陶有限公司、李红美:本院受理原告田海成与被告淄博国梁建陶有限公司、李红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 民初 21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华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永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华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 民初 243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朱玉波、王金枝: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被告朱玉波、王金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306 民初 10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安东:本院受理原告袁涛诉被告安东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06民初 10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南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宋文栋: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04民初 164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东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2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朱洪彬、王艳杰:本院受理王江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105 民初532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朱洪彬、被告王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江偿还代偿款 1061679.52 元;二、被告朱洪彬、被告王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江支付利息,该利息以 1061679.52元为基数,自 2014年 9 月1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王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5530元,由被告朱洪彬、被告王艳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期即视为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并预缴上诉费 15530 元,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朱洪彬、王艳杰:本院受理韩秀清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105民初 53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朱洪彬、被告王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韩秀清偿还代偿款 1061679.51 元;二、被告朱洪彬、被告王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韩秀清支付利息,该利息以 1061679.51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9月1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韩秀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5530 元,由被告朱洪彬、被告王艳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期即视为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并预缴上诉费 15530元,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刘延才: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序呈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祥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晨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81 民初 182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徐强、刁成翠:本院受理原告刘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81 民初306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凯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勤义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333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袁小军:本院受理原告张保华(又名张宝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 2017年 10月 17 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裁定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8 民初 794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武城县人民法院

    孙桂良、张兴柱:本院受理原告郝胜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振、房盼盼:本院受理原告王传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5 民初 2066 号、(2017)鲁 1425 民初 20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胡立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兴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德州凯德实业有限公司、王书良:本院执行的山东新恒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德州凯德实业有限公司、王书良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王书良名下位于三八东路嘉诚尚东 A 区 3 号楼3单元 402 室,房产证号为 S115839 和位于东风东路2269 号德百物流批发城 C2 号楼 2 单元 3 层 301 号,房产证号为S127213 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请于 2018年 1月 4 日上午10 时整派授权人员准时到达本院技术室(0534-2215505),与申请执行人共同选取评估机构并领取确认评估机构通知,并于 2018 年 1月 11 日上午 10 时准时到达上述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随机选取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价格评估。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丙振:本院受理原告程相银诉你与李丙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723 民初 1404 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商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许鲁春:本院受理的原告辛朋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4 民初 16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成之、闫岩、朱友志:本院受理原告田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2017)鲁 1724 民初 5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温学德、孙广爱:本院受理原告邢焕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志英、苑玉华:本院受理杨春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 12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成防火涂料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 8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严道佐(严道左):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422民初 11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陈丽: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8民初 133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发启、李彦平: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整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付永善:关于原告霍吉坚诉被告付永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用纸、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姜道磊:本院受理原告王书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20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徐衍福:本院受理原告顾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17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亚男:本院受理原告刘成文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忠才、王忠贞:本院受理刘美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 3068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泰安浩森木业有限公司、郑怀久、段思红、王庆峰、王晓莉:本院受理原告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安浩森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东平湖饲料集团有限公司、王庆峰、王晓莉、郑怀久、段思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 25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江苏劳特斯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豪洋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东平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字 219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西奥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李怀峰、翟丽娟:本院在执行 (2016)鲁 0911 执 651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支行与被执行人山东西奥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李怀峰、翟丽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许晓帅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作出 (2017)鲁 0911 执异 162 号执行裁定书变更许晓帅为本院 (2016)鲁 0911 执 651 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11 执异 162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侯超、孙小明、薛富强、李双双、王晓东、侯静:本院在执行(2017)鲁 0911 执 608 号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侯超、孙小明、薛富强、李双双、王晓东、侯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晓丽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于 2017 年10 月 16 日作出 (2017)鲁 0911 执异 170 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王晓丽为本院 (2017)鲁 0911 执 608 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11 执异 170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传菊:本院受理原告庞绪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21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州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红燕、张学涛: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建国(2016)鲁 0911 民初 3875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53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靳玲:本院受理申请人杨培玉、王震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靳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已查封你位于泰安市岱岳工业园泰肥铁路以北立丰苑小区 19 号楼 1 单元301 号(产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 228492号)房产一处。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拟对以上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选择评估机构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曾强:本院受理原告韩风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财产查封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范小强:本院受理原告高慧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6 民初2016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海右置业有限公司、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分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1602民初 655 号原告滨州市集力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滨州市集力工贸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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