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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20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870次
        
 

2017年10月20日法院公告

 陈培杰、刘淑花: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淑华与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6执9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届满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2014)栖杨民初字第18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对刘淑花名下的位于烟台开发区广源天际小区1号楼内503号,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开字第K024462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们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第十日(遇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勘验,如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请你们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第二十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送达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本院将对上述房产在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依法拍卖。

    栖霞市人民法院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樊廷修、王永梅、贺灯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与被告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樊廷修、王永梅、贺灯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银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明霞与被告刘银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鹏飞: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贞兵: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小商品城丹丹睡衣总汇诉被告张贞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兴堂诉被告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鲁0521民初199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池和浪、王秀军、烟台华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池和浪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9550.26元、利息20197.43元(计算至2016年3月23日),自2016年3月24日起至被告池和浪还清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利息;同时由被告王秀军、烟台华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文江: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建东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并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27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三元电子有限公司、烟台海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孙永环、刁锡章:本院受理的原告邰光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烟台三元电子有限公司、烟台海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孙永环、刁锡章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8475.07元;由被告烟台三元电子有限公司、烟台海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孙永环、刁锡章互负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林嘉新、杜少岩、孙岩: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刘衍敏、陈娜、林久彦及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刘衍敏、陈娜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966369.72元及利息2740605.05元(自2012年11月21日至2017年2月20日),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仍按年利率12.792% 计付利息;确认原告对被告刘衍敏、陈娜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百合园1号楼501号房屋,被告林久彦与李修英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向阳街17号内5号房屋及被告杜少岩、孙岩质押的烟台华安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史延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李涛偿还借款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贤江:本院受理原告王雪芹诉被告王贤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多次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王贤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与于爱荣共同偿还原告王雪芹借款60000元;如被告王贤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王贤江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徐小杰、许志刚:本院受理原告曲明堃诉你们及被告张常平、被告林大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张常平不服本院(2016)鲁0602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及二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审判庭公开审理。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耿海林:本院受理原告王顺春诉被告耿海林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耿海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双倍返还原告王顺春订金20000元。如果被告耿海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耿海林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胡全洪:本院受理原告刘珺 诉你及被告代方民、荆州市宝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代方民、被告胡全洪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购房款本金及利息17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2015)芝民一初字第346号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忠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晓晴诉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黄涛、赵晖:本院受理张明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贺鹏飞:本院受理吴新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淑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与你及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象泰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二、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83043.41元、利息及逾期利息1520.82元(暂计至2016年3月13日),并自2016年3月1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及逾期利息。同时金象泰公司在原告取得涉案房产的他项权利证书前对你应向原告偿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2041元、保全费937元,合计2978元,由你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2978元。同时由金象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银染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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