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
破产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栖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管理人,后于2017年2月24日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之规定,现管理人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
姓名 |
入职时间 |
终止时间 |
停工留薪待遇(2016.6) |
生活费 (2013.8.22-2016.9.25) |
经济补偿金(1999.10.19-2017.2.24)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
社保补缴期间 |
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
个人垫付医疗费等 |
个人垫付的社会保险费 |
实发金额 |
王旭日 |
1999.10.20 |
2017.2.25 |
4960 |
36333.66 |
33365.15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2014.1-2017.2 |
17824.64 |
12818.39 |
26971.11 |
92223.27 |
2009.1-2013.12 |
4400.4 |
公示期: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8:00-17:00);现场公示地点: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76号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内。
请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示地点进行查阅并填写核查意见。逾期未核查,视为无异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行承担,与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管理人联系电话:0535-6200595;联系人:刘会计。
特此公告。
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