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日照三木冶金矿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序号 |
项目名 |
借款合同编号 |
币种 |
本金(截止到2017.6.30) |
利息(截止到2017.6.30) |
债权总额(截止到2017.6.30) |
担保措施 |
1 |
日照三木冶金矿业有限公司 |
【2015】建岚工流17号
【2015】建岚工流28号
【2016】建岚工流01号
【2016】建岚工流02号 |
人民币 |
93892268.25 |
6946885.76 |
100839154.01 |
保证人: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宝友、李秀芳、莒县国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日照诺亚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昊轩实业有限公司。
抵押物: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工业厂房20157.36平方米)和土地(工业用地185018.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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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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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92268.25 |
6946885.76 |
10083915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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