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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10月9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59次
        
 

 2017年10月9日法院公告

范恩军、沂水县千山曲轴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生华泰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森特医院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森特医院、山东丛川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夏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泽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周飞宇、洪梅、刘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瑞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陈远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范恩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淄博瑞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 500 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12 392 000元;二、被告山东恒生华泰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森特医院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森特医院、山东丛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恒生华泰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森特医院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森特医院、山东丛川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范恩军追偿;三、被告深圳市华夏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泽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陈远东、周飞宇在被告山东恒生华泰担保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范围内对被告山东恒生华泰担保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二项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淄博瑞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冠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淄博冠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淄博仲裁委员会(2015)淄仲裁字第387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执411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限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即时履行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据执行裁定书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智、孙其永: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天奎、王华、王雪梅、王海艳: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天奎、王华、王雪梅、王海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猛:本院受理原告张学柱与被告王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群:本院受理的原告杜若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鲁浩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峰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秉奉、吴辉:本院受理原告聂怀永诉被告刘秉奉、吴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各两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分在本院昆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马力、于博:本院受理原告房江宽诉被告马力、于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各两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分在本院昆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徐海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齐: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580.47元,并支付以借款33580.4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即合同实际利率上浮50%,自2017年1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罚息410.68元及催收工本费 1391.77元;3.原告对你所有的丰田牌TV 7133 DL X ME5 汽 车一辆(车架号:LFMA7E2A1E0063020,发动机号:J062575,车辆号牌:鲁A931LP)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开文:本院已经受理原告王清成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斌、谢传军、张红胜: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张斌、谢传军、张红胜之间的酒店转让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张斌、谢传军、张红胜返还转让费15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光栋,李俊伟,山东东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云东,刘洪清,李光雷,李恩泉,李胜军:本院受理原告赵光劲与被告李光栋,李俊伟,山东东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云东,朱彦春,刘洪清,李光雷,李恩泉,李胜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李光栋付给与原告工程款4410454.05元;2、判令被告李光栋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本案起诉之日为210674元,此后起至本案判决确定的应付款之日止,以被告李光栋应付款数额为基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判令被告李俊伟,山东东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各股东对本案债务分别在其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创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莱普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 6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80000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8000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创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亘越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货款12064.75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206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唐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63562.75元、逾期保费5554.6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63562.75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4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宋明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25106.99元、逾期保费2668.3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25106.99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3月15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葛人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30464.55元、逾期保费2702.5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30464.55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2月4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韩振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202.5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6202.5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敏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滨: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023.8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3023.8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邵会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098.3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2098.3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5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台琪: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571.9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3571.9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383.4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0383.4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5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云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478.12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4478.1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滨: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473.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8473.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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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兴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612.0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3612.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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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勇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607.5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4607.5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由迪: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636.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6636.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苗立强: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853.7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43853.7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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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广利: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114.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80114.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5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7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焦冬梅: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353.5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0353.5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17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宋广跃: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623.0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4623.0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连春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934.6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6934.6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白永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028.3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7028.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何玉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332.58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2332.5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黄积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1849.4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1849.4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8265.0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8265.0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9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6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于绍松: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582.1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53582.1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9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5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解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111.2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8111.2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淑萍: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9189.9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39189.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45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田维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324.3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12324.3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7月 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2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皇传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955.2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7955.2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5月 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书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373.1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5373.1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丽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17.8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以剩余借款本金20017.8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6年7月 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成祥、山东胜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张秀霞、孙晓东、东营皓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宋开秀、武洪海、时素文: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春芳与你、被上诉人王光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依法作出(2017)鲁03民终1425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阴恒瑞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能特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晓峰、刘娜: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福国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韩祥国:本院受理原告唐元东诉被告你们、李学、孙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盛顿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大众报业集团鲁中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兆兰、薄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301号、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昊久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与被告淄博峰山气体有限公司、淄博嘉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建国、黄翠萍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新建:本院受理原告张力臣诉你、被告淄博南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田兴光、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力臣对我院做出的(2016)鲁0391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钟培、王燕琼:本院受理史延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冻结、查封财产清单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杨花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赵凤花、王茂彬: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玉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刘有奎: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周松: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周松: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刘有奎: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刘有奎: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刘有奎: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周松: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周松: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周松:本院受理桓台农信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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