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9月7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30次
        
 

 2017年9月7日法院公告

山东布莱特集团有限公司、临 沂高利峰焦化有限公司、山东顺天纺织有限公司、枣庄市侨丰洗煤厂、马怀翠、宋宜荣、刘凤玲、宋宜磊 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 2017 年 6 月 30日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 执 12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枣民二商初字第 30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新宇、吴茂花、吴守庆、邢丽、薛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7 年 12月 19 日 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胜利、王传英、孙艳、王红旗、王金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7 年 12月 18 日 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令超、张宗寅、张爱华、杨琪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12 月 20日 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凡伟、陈怀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 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程永贞、丁新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 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翠、刘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2月 25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邵长鸽、孙景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12 月 29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正伟、李风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12 月 22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东华、苗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2 月28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满爱萍、卢庆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12 月 27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侯严、胡利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2 月21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金辉、刘晓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12 月 26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东梅、龚印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12 月 20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峰、张玉富、周后金、许磊磊、张娟、王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迎娣、宋建文、徐廷铭、蔡宝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2月 26日 14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艳利、王浩、苗义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2 月 26 日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亚平、褚莉莉、李萌萌、贾贵粉、姜广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2 月 25 日 14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衍明、李争、王新华、陈爱美、王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7 年 12 月 22日 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光峰、王雪花、韩建磊、李明锋、曹青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2 月25日 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建永、王燕 :本院受理原告时培文诉你们与被告赵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0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耿金廷、蒋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张万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1民初 83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6437 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李美兰 :本院受理原告纪衍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1民初 11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纪衍胡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朱伟 :本院受理原告邢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402 民初 470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廖良龙:本院受理原告孟庆岭诉你与被告枣庄市中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枣庄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402 民初 350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磊:本院受理原告尚永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 民初 4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中区恒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兴宇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枣庄市新银河家具有限公司、李文龙、王明桂:本院受理原告关桂兰诉你们与被告段明骥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段明骥就(2016)鲁 0402 民初 553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维民:本院受理原告管玉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 民初 10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刘华:本院受理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国、姜刚、董华、欧阳光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83民初 20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李明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国、刘华、姜刚、董华、欧阳光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欧阳光友、董华的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蒋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1民初83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 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7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