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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8月10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343次
        
 

2017年8月10日法院公告

 纪玉明: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18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三联胜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184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同帝引春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18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新明;郭会晓;宋赟;张友芬:我院受理原告张君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况绍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同果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11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胶州湾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冷华敏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胶州法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地矿岩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清:本院受理原告马洪庭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贾坤、张园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澳门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商初字第17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冷辉兵: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绪江诉你和张燕(2016)鲁0281民初1158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103室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振辉:本院受理原告宋华强诉你与张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5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增林:本院受理的原告诉你(2017)鲁0281民初2439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103室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廷:本院受理原告范狮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淑萍、楼宝良、青岛嘉得利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张梅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敏、赵杰、汤珏相、赵玉深、张纪荣、青岛天和兴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802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们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振瑞、赵娜: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振瑞、赵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25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张振瑞名下位于青岛市四方区(现市北区)南昌路19号5单元7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房估字2017-HZ07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14.2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铸星环保铸造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萧燕、况瑞玲、萧杰、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87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杰、屈庆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广涛、顾花妮: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被告董广涛、顾花妮、青岛泰发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美东、林梅香、林粦雄、林淑烟、林文理、林友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林美东、林梅香、林粦雄、林淑烟、林文理、林友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暖倍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仕成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清、第三人青岛暖倍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求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威兄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洁诉被告青岛德威兄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红芹、吕兰印、李翠芝、李涛先、辛建平、兰克梅、青岛钰凯霖针纺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祥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640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翠芝、李涛先、张红芹、吕兰印、辛建平、兰克梅、青岛钰凯霖针纺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祥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64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美东、林梅香: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欲晓、孙丽、青岛凤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亚凯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乐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海淇、吴美玲、黄种耀、吴秀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5226.72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并支付违约金4552.27元;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玉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9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1071.86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并要求对提供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永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锡亭: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玉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守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新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顺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金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新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尚明军、李芳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英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正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39433.85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4月30日为13762.4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保险费26604.48元;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孟祥、李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等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38982.42元及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4月30日为5769.4元);2、判令被告李志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被告孙孟祥支付原告所欠的保险32895.57元;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荆丽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73113.08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4月30日为37799.47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保险费47920.19元;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远拓沃珍贸易有限公司、李记常、青岛远拓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盛天置业有限公司、金州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邢贵山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终止对胶州市郑州东路61号6号楼2单元1602室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2、依法确认(1)原告及被告青岛盛天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签订的《关于6号楼2单元1602户房屋交款协议》(2)2014年11月14日原告与金州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滇恒防火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张永梅签订的《以房抵款协议》(3)原告与张永梅于2014年11月18日签订的《商品房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确认郑州东路61号6号楼2单元1602是房屋归原告所有;3、判决被告青岛盛天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屋产权过户登记;4、案件受理费由众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建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44899.27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4月30日为22404.7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保险费29388.48元;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艳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赔偿款47382.57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4月30日为23406.98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保险费31118.52元;4、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滨、张兵兵、张美丽、潘孝礼、青岛千百顺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48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长委、陈白霞、陈大准、蔡桂丽、纪红尚、王爱锋、青岛家得福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17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大准、蔡桂丽、纪红尚、王爱锋、薛长委、陈白霞、青岛亿顺泰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17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红尚、王爱锋、陈大准、蔡桂丽、薛长委、陈白霞、青岛亿丰华东建材有限公司、青岛生得福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17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琴、杨培金、张晓、姜习茂、于娟、纪雪松、于春、张朋、青岛旭阳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29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滕胜: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1)南商初字第205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宁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31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柯茗兰、柯三福、成文涛、孙瑶、青岛秋颖标准件有限公司、青岛古界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普惠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晶茗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告青岛紫云来传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柯茗兰、孙国明、柯三福、陈清燕、成文涛、孙瑶、青岛秋颖标准件有限公司、青岛中慈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古界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普惠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晶茗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陈清燕在法定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琳、王文: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字第15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案号为(2017)鲁0202执110号,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及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李琳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3号西塔楼1层门厅旁的房产(市2014113614)。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粦雄、林淑烟、林美东、林梅香、林文理、林友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林粦雄、林淑烟、林美东、林梅香、林文理、林友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艳、李殿章:本院受理执行的(2015)南执字第945号申请执行人曾燕飞与被执行人李艳、李殿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9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殿章、李艳名下位于青岛市四方区重庆南路29号4号楼1单元603户房产;二、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出鲁正房估(2017)QD09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8.41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欣、张超:本院受理执行的(2016)鲁0202执209号申请执行人杨伟星、孙国英与被执行人周欣、张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35号辛-4、35号辛-5户1层房产进行评估,并作出青习房评字【2017】-F0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20.82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泽鹏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支付尚欠原告的工程款人民币272687.3元及利息,计息日自起诉之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心法、王真、赵春艳: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兴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典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赵心法所有的位于即墨市鹤山路商场街47号(即房私字第155号)房产一处进行了评估,总价值为828540元,已作出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青衡房即估司字第1-0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2016)鲁0282执59号执行裁定书、评估结论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该处房屋偿还债务。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国强: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兴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典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李国强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8号地下2层D16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136711号)房产一处,进行了评估,总价值为1265399元,已作出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青衡房即估司字第1-04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2016)鲁0282执60号执行裁定书、评估结论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该处房屋偿还债务。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君: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与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艳、于建海、孙永芳: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1635号原告左伟波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大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孙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案号为(2016)鲁0285民初6230。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静: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1544号原告戴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申涛、姜丽丽、徐芝航: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3587号原告董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杜成香、万太强:本院受理原告李仕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464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杜成香、万太强:本院受理原告王鑫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157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卫华、青岛华贺建英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428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潘少峰、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439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鲜艳、刘在德:本院审理原告青岛红宝石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申涛、姜丽丽、李行彩、徐长平: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3588号原告董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栾寿涛、戴金萍、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万淑艳、李卫征、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志来、丁彦斐:本院受理莱西市奥华房产信息服务部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麻名荣:本院受理原告吕英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潘海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凤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兆衍、吴小霞: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4130号原告史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荣兆禹、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3247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旭文诉你及被告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1500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亮、臧少强、解清华: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4659号原告徐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展搏贸易有限公司、代建华、薛冰:本院受理原告李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倪耿海:本院受理的原告于滨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8232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首创信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南山区创深度电脑经营部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深圳市南山区创深度电脑经营部不服一审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红亮、张金三:本院受理原告徐娟诉被告李启斌、被告耿建与你二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203民初7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明胜:本院受理原告王秀平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丽、董恩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光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宋涌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决被告及第三人协助办理青岛市市北区汝南路1号乙一单元102户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至原告名下;2.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违约金190500元;3.判决第三人赔偿原告损失10000元;4.诉讼费由被告与第三人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振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众捷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中建九龙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833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明山: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分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纲:本院受理原告姜鹏与被告青岛林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张佳冬、被告丛笑及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134号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贵胜: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建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依法判令被告双倍返还房屋定金4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闫明:本院受理原告宋光梅诉你与被告袁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邹永强:原告刘新姿诉被告王京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4)北民重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京泰对该判决不服,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亿康健医药有限公司、杨军:本院受理原告臧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元运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双立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返还原告10万元、赔偿损失及利息2万元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潘咏梅:本院受理原告郭长林诉被告殷淑祥、潘咏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殷淑祥、你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租金183170.6元、使用费14424.4元、评估费3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涛:本院受理原告曲宗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文刚、张香、青岛天一嘉木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旭置业有限公司: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天旭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7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烟台华盛工业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修方荣:本院受理原告周明慧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4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柏庆东、程远财:本院受理原告张学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诉讼请求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十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兆基置业有限公司、金立昆:本院受理原告逄梅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诉讼请求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十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马强、青岛鸿荣金海湾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效言诉你与被告何丽君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一初字第1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治国、赵莉: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德系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数控模具科技研究所: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德系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郑国德、于京磊:本院受理原告綦建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明鉴、魏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崇聚、青岛市崂山区百雀林农贸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百雀林农贸有限公司瀛洲茶厂:本院受理原告闫希卫诉被告朱崇聚、青岛市崂山区百雀林农贸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百雀林农贸有限公司瀛洲茶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今朝经济有限公司、青岛麒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蔡震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日日顺乐家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1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门人众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孙未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颜闽菁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孙未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蓓、姜茂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起诉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冷传凤、王勇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起诉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刚:本院受理原告陈小玲诉你离婚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波、王选智、许颜凤、王永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体庆:本院受理原告高淑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程浩森:本院受理原告韩文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程浩森:本院受理原告周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洪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利息2.诉讼费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天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利息、罚息2.诉讼费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春光、栾德青、周聪龙、张镇旭、青岛天立源橡塑有限公司、青岛浩海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迅泰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及违约金2.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鞠晓杰、庄乾彩: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鞠晓杰、庄乾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7)鲁0202执75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鞠晓杰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台湾路7号17栋2单元202户房屋一处;二、青岛天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天荣房评字(2017)第8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440.5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潘会花、杜绪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潘会花、杜绪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7)鲁0202执75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潘会花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延川路10号2号楼1单元201户房屋一处;二、青岛天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天荣房评字(2017)第7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399.8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良、田红、徐路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田良、田红、徐路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7)鲁0202执75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田良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9号10层A 户房屋一处;二、青岛泰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泰城估(2017)6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00.2801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蔡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荣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鑫锻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2015)南执字第997号申请执行人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聚鑫锻压机械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胶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东松园村(胶自51768号)房产进行评估,并作出(青岛)东部(2017)房(估)SF字第0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016869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繁元、王淑贞:本院受理执行的(2015)南执字第56号申请执行人江崇峰与被执行人孟繁元、王淑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观城路67号甲4号楼3单元302户房产进行评估,并作出鲁正房估(2017)QD09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0.85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世纪之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世纪之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淄博百盛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乾悦隆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信杰:本院受理原告尤俊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房屋租赁押金3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梅:本院受理原告韩洪国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房租3375元、押金2250元、违约金22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思佳:本院受理原告朱卓然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被告偿还欠款3万元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传锋、于道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被告支付欠付律师费1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俞增胜、郝珍香: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郝伦贞、被告李翠下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现向你公告送达管辖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斐、李泉城、济南华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田斐、李泉城、济南华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翟成景、陈洪芹、田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诉被告翟成景、陈洪芹、田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邢海泉:我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与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1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被告邢海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龙奥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65000元。案件受理费1425元,由被告邢海泉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建华:本院受理原告段庆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岳燕:本院受理原告王荣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佳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斌、孙真真: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忠现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赵忠现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4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历下区商务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和立花:本院受理原告李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判令原、被告离婚;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宜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欢与你、刘盛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和原告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旺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勤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京峰、张淑华:本院受理原告安德福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28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王京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安德福医疗费共计33229.44元[(56658.88元-1万元)×50%-100元+1万元]。二、限被告王京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安德福住院伙食补助费1150元(23天×100元/天×50%)。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安德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8元,原告安德福负担665元,被告王京峰负担75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强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吴小莲: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高远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借款60万元及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2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茂辉:本院受理原告郭艳杰与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原告郭艳杰与被告赵茂辉的婚生女赵紫妍由原告郭艳杰抚养;二、被告赵茂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郭艳杰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子女抚养费8250元;三、被告赵茂辉自2017年8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原告郭艳杰子女抚养费500元,至赵紫妍独立生活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洪国、许玉梅:本院受理邢怀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孙洪国、许玉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邢怀林货款164000元;二、被告孙洪国、许玉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邢怀林以164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的利息损失。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丁文凯、陈微、刘洪祯、苏彤格: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68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和许声山、卓桂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洪祯、苏彤格、丁文凯、陈微: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68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和许声山、卓桂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洪祯、苏彤格、丁文凯、陈微: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67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和许声山、卓桂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成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亓仲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荣春、刘爱菊、济南荣春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策、山东信诚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德强、纪春英、储军、王燕、山东铂钟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大越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汇天商贸有限公司、刘振华、董晓青、常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艺、王宁、许阳、王璐、郑莹莹、周广喜、济南潭智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东港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麟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世东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901、2769、27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海波、杨洋、温建涛、金蕾、山东清轩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梦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怀桥酒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762、2766、27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剑、孔文文、刘洋、金玉龙、王昊素、任海宾、济南建辉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格峰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和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兴灿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765、2761、2760、27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付强、王鹏、翟金华、庄珊珊、济南唐安经贸有限公司、济南达景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格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757、2756、27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强、淄博越明贸易有限公司、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冬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灵中央空调集团有限公司、曲阜百灵中央空调有限公司、路庆彬、柏秋芝、徐建国、路庆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378号原告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山东百灵中央空调集团有限公司、曲阜百灵中央空调有限公司、路庆彬、柏秋芝、徐建国、路庆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昌通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绿宝至尊板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有关诉讼规定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希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58号原告济南荣航钢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旭东、宫小林、济南希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品食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成义、赵晶: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友良、魏培兰、孙新涛、杨玉美、王洪波、董平、李锦、杨振华: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21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部分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泰鹏木业有限公司、庞太鹏: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74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阳信东鹏纸制品有限公司、董秀东: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日照福来瑞进出口有限公司、张志禹、王均英: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日照现代铸业有限公司、山东阿掖山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070、3075、307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封)。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候建宁: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151号原告张慧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雪芹、张锡坤: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050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聊城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海鑫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聊城万邦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张洪泉、徐建文: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331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延联;张学芝;张澄: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471、5472、5473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3、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超;郑明珠;张诗明;朱文峰: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466、5468、5469、5470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沈秀霞: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2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建强: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金录、刘云霞、彭新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王金录向原告支付代偿金额180828.55元;二、王金录向原告支付担保费1066.67元、管理费6600元;三、王金录向原告支付代偿滞纳金72331.42元;四、王金录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五、刘云霞、彭新冬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定于2017年11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王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荆钊:本院受理原告荆茂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息82.89万元及自2015年8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73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 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鲲鹏、何非、济宁鹏远伟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26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倪玉民:本院受理原告李东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03民初50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彭延坤、郝林莉: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463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叶其明、吴长芝: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426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成俊、王丽辉: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427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天真: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457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宗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安与被告宗德明、王庆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王庆美就(2016)鲁0103民初713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建: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立:本院受理原告冷芊慧(曾用名冷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冷芊慧借款233万元。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昱龙: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诉你与被告关轶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被告关轶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偿还原告王伟借款27万元并向原告王伟支付逾期利息:以27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不超过年息6% 为限)。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李:本院受理原告董伊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董伊娜借款50万元并向原告董伊娜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14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2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止;以14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12日止;以11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13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止;以60万元为基数,计算2015年10月27日一天;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均按中国工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同方嘉禾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士忠:本院受理原告刘希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1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被告张士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希华借款5万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张士忠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邹平日升煤业有限公司、山东鲁牛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醴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宏发聚酯科技有限公司、王文波、孙红霞: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定于2017年11月23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迟庆光: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梅永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玲: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莉: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新天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191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告泰安博大钢球有限公司、山东光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泰安市永立金属有限公司、刘勇、张青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高山:本院于2017年5月10日受理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对你作出的博工商合处字(2016)第74号行政处罚决定非诉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执行书副本、(2017)鲁0304执保558号行政裁定书、听证传票、授权委托书、报告财产令各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应诉手续,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韵鑫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南京福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南京福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杜永梅、狄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杜永梅、狄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1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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