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8月9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07次
        
 

2017年8月9日法院公告

 李曰贵:本院受理原告吴民宗诉你加工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小林、隋旭旭、张秀荣、刘俊国、单保杰、张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1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永亮、张则杰: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巨峰:本院受理原告罗会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金柱:本院受理原告于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文图、张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吕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4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鹏阁、马良梅:本院受理的马俊福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委托山东天义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潍坊经济开发区乐川街66号华光嘉苑4号楼2-302号房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鲁天义寿光房估字(2017)第034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价值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388400元。现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执行裁定书(拍卖),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我院将依法委托拍卖公司,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进行公开拍卖。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铁群(申请执行人)、潍坊中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冯素娟(案外人)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立峰机械有限公司、徐智勇、刘爱霞: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潍坊立峰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市邦德动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徐智勇、刘爱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潍坊市邦德动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依法作出的(2015)潍城商初921号民事裁定书(管辖权),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梁生、刘金荣、赵淑杰:本院受理原告陈光灵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蒋勇、杨尚忠:本院受理原告孟祥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万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潍坊立嘉聚酯薄膜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7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魏丽丽、李勋良、薛荣毅、史春菊、秦志成、程艳红:本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健宁、林春英、马林军、王瑞红:本院执行的李楠与你们债券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燕、盖迎池:本院执行的潍坊辰安经贸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铭佳置业有限公司、李忠源、李岩、陈燕、潍坊市德胜置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范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6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高安福:本院执行的李忠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富强、吕廷荣、张晓丽、杜海杰、牟忠国、刘艳艳: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晓军: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635号万明与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邵楠:本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盛联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市万基钢铁有限公司、潍坊市中全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张金明、姜秀芳、赵亚玲、王志刚、张青叶、郭忠亮: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魏福泰、李香芹:本院执行的郑爱华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鞠小军:本院执行的王炳海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希杰:本院执行的李可文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4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宝利、陈园园、王学一、季兆香、苟增凯、唐晓芳、苟增磊、王焕香: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永刚、王桂芳、于潍坊、韩艳芬、于传夫、于爱兰、窦庆国、王娜娜: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华、张秀玲: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8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