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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8月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54次
        
 

2017年8月4日法院公告

 夏龙海:本院受理原告吕尼尼诉夏龙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桥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邹玉彩:本院受理原告钟吉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英爱、李君:本院受理原告张军明、张新建、许新建、威海市东港水产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在本院泊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被告朱长明、威海山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被告徐燕、威海山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92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房群奇(身份证号码220621198909081036):本院受理执行威海市丰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7)鲁1092执272号执行通知书、(2017)鲁1092执272号执行裁定书、(2017)鲁1092执2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未自动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本案查封的预售登记在你名下的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新家园31号楼709室房屋。限你于限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办公室现场选择评估机构,现通知你准时参加。拒不到场参加选择,本院将依法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陶志宝:本院受理原告林均义与被告徐承娥、第三人陶志宝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上诉人徐承娥就(2015)威经技区民重字第8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磊:本院受理的原告郑福保与你等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28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8日15时3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陈磊: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山与你等五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29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7日8时5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陈磊:本院受理的原告段银虎与你等四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072、30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8日8时5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林正希、罗杰:本院受理宋开航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民终5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庆余、张晶: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建国、原审被告梁庆余、原审被告张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民再第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磊: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华鸿建材有限公司与你等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2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8日15时3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振峰: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宝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1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31日10时2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林乐宁:本院受理卢雪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因你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你名下的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十里河花园小区137号楼102室的房产予以评估(评估价值:48.63万元)并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流拍后,申请人同意以第一次流拍价格接受该拍卖物抵债。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执字第376-2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荣成市人民法院

    丛法滋:本院受理原告刘新丽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好运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向荣:本院受理原告马茂功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好运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于维勤、宋营政、姜传荣、梁新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支行诉你们以及苏洪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第十五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伟东:本院受理的原告荣成市斥山金洋网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吕俊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春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吕俊英: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华英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志强、姚光菊、海阳市军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7民初3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烟台宏领俊妮服饰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水路西曹家村东,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0851号项下建筑面积6483.25平方米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0809号项下建筑面积2138.56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427.77平方米无证房产及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03)第0811号项下1598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三次拍卖均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进行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财产状况及变卖价格:财产位于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水路西曹家村东,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0851号项下建筑面积6483.25平方米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0809号项下建筑面积2138.56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427.77平方米无证房产及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龙国用(2003)第0811号项下1598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卖价格为9325089.92元;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三、应买方式:应买人应持身份证明原件和银行汇款凭证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2015)烟执字第486、487号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四、支付价款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价款汇入本院开户银行帐户内(以到帐先后时间为准)。五、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500045115512011,开户行:恒丰银行芝罘支行,联系人:宫法官,联系电话:0535-6676033,本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环球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青岛创佳铜业有限公司、青岛信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永信锦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王传信、潘文英: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上述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五案,因你(单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支付欠款本金及判决利息。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申请执行费;并且如实向本院报告你方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本院将对上述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文福:本院受理原告于志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阳市融昌塑编包装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7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徐洪艳: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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