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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8月4日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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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法院公告

潘后法、王 奕然、王士纪、王荣胜、吴广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洪兴、李晓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329 民初 78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青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沂浙景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杜庆华与被上诉人临沂市规划局、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浙景置业有限公司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 25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浙景置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杜庆华与被上诉人临沂市规划局、临沂市人民政府、临沂浙景置业有限公司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 26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彦主:本院审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 1327民初 3419 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莒南法院坪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南县人民法院

    朱礼明、高霞、王春玲、刘萍:本院审理原告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 1327 民初 3379 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莒南法院坪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南县人民法院

    刘安庆:本院受理张春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建玉:本院受理张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蔡龙、李莲莲、刘凯:本院受理青州中银富登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吴金永:我院受理缪翠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高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吴会中、丁华丰、时中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潍坊福发钢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潍坊三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潍坊新德源置业有限公司、王凤各、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辛良智、王翠花:本院受理张俊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 11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谭春红、王伟、潍坊汇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77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8 :4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继光、潍坊市润扬置业有限公司、潍坊光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8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9:4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增森、潍坊光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83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4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文清、潍坊裕丰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8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1:2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玉梅、姜伟、潍坊裕丰置业有限公司、潍坊光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83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4:0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魏丹、潍坊裕丰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行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82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5:0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美霞、刘洪玺、潍坊裕丰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万佳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 8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6:0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季晓云、惠荣萍、潍坊大昌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83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7:00(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子利、苗青娥、山东安华电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91 民初 117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胜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杜卫国、刘克全、罗婷婷:本院受理李保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03 民初1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素玲、蔡世伟、孙桂珍、赵卫星、崔同海、孙善青、孙江勇、刘小红、孙洪军、孙云玲、孙国修、张立钦、孙德庆、唐敏: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2017)鲁 0703 民初 1288 号、128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丁宝良、曹晓翠、蒋会洪、郭爱荣、李明、蒋会珂、王伟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704 民初 1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郝书强、张丽、宋乐明、郝玉玲: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岩与被上诉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原审被告许立平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 07 民终 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青州市强力商贸有限公司、孙永胜:本院受理原告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雷迪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力天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崔建清、岳景红、岳经玉、王立叶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 民初 20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京国、单丽丽、寿光市振亮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丁建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04 民初 37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范迪:本院受理原告林晓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陈霞:本院受理原告刘乐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家兵:本院受理原告韩秀香诉你及王秀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杜祖国:本院受理原告冯祯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云花:本院受理原告孙玉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周文光、周文平、周文贞、周秀玲:本院受理原告周文良、田秀英、周鹏诉你们及周秀荣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宝芝:本院受理原告郭学东诉你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十五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詹成国: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华诉被告詹成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马法民:原告高明召诉你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6 民初 445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鄄城县人民法院

    白田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郭宪亭、朱锁进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朱锁进及你对郭宪亭借款本息在30 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2 民初 123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任现力、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 10 日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陈得永、姜秋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8 日上午 9时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丁宪伟、王维锋、吴佩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 8日下午 16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董明亮、董方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9 日上午 9时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蒋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月 8 日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孟庆立、黄中飞、孟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孟勇、黄中飞、孟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月 8 日下午 16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秦念彬、郝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1 月8 日上午 10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陶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1 月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龙、陶加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1 月8 日上午 10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艳民、王成兵: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 10 日上午 10 时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洪贞、刘洪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 10 日上午 10 时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忠诚、孙道建、王维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上午11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爱梅、赵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1 月8 日下午 15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冯斗、万际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时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于贝:本院受理原告魏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76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万建民、柳玉洁、枣庄市万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素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1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中芹、李其千:本院受理原告李方鸣诉你们与梁海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娟娟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民初 4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红、袁东春:本院执行局移送借贷纠纷一案,栗峰申请对被执行人田红、袁东春所有的登记在刘婷婷名下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书香花苑沿街综合楼门市东数第 8 间商业房以评估价 107.6 万元进行司法拍卖。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 10 时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彦伟:本院执行局移送拆除合同纠纷一案,刘义东申请对被执行人孙彦伟所有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永兴东路 19#1 单元 6 层西户房屋以评估价 23.37万元进行司法拍卖。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 10 时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远政:本院受理原告邓丽琨诉被告刘远政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9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彦喜:本院受理原告温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民初43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学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442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秀莲: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大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81 民初 130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赵朋: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大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81 民初 13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邱銮凤:本院受理原告李学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81民初 370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梁云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沙河支行诉黄士宽、孙茂敏、黄金宝、张恩法、谢云亮、张恩保、王承修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481 民初 583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寇茹:本院受理原告王健彬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481 民初366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 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6 年 11月 18 日受理的申请人 枣庄市昶久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宣告票据无效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行出具的票号为 40300052/20564306 ,票面金额为壹拾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6 年 10 月 10 日,到期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10日。出票人为枣庄鑫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枣庄鑫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枣庄市昶久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7 年 7 月 7 日作出(2016)鲁 0402民催 19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枣庄市昶久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红兵: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晶诉你与蔡敬涛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4 民终 972 开庭传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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