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马永国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马永国,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马永国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
借款人 |
借款合同编号 |
担保人 |
担保合同编号 |
1 |
潍坊金来源物资有限公司 |
37010120130009252 |
潍坊缔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7100120130118781 |
钮效顺 邢娇庆 |
37100120130118781-1 |
钮瑞红 谭建伟 |
37100120130118781-2 |
2 |
潍坊金来源物资有限公司 |
37010120140002864 |
潍坊缔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7100120140045611 |
钮效顺 邢娇庆 |
37100120140045611-1 |
钮瑞红 谭建伟 |
37100120140045611-2 |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