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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6月20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837次
        
 
 陈鹏:本院受理原告远雄物业(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春颖、李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曹正强诉你与青岛鑫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曹正强诉你与青岛鑫欧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国云、秦菊香、秦燕礼、王双显、招吉令、青岛云福来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云兴达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1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双显、招吉令、秦国云、秦菊香、王美秋、贾进敦、青岛泰兴达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2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玉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新迈特五金矿产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刚:本院受理原告刘际森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淑琴:本院受理原告王珏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伟:本院受理原告刘世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寿武、金秋宏:本院受理原告辛大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金璋、谢寒治: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0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淑琴: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1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静、国绍堂、青岛益泰丰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宝克集团有限公司、刘宝恩:本院受理原告姚玉堂、辛秀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强:本院受理原告胡清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保栋、辛红云、陈慧红、山东省海丰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即墨市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艺达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海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万莉、青岛城阳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利辉、高阳:本院受理原告肖振与被告李利辉、高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友、吕玉洁、李祥健、纪晓慧、青岛欧亚动漫电影电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鲁生、何金花、唐亚通、郭金者、唐元太、陈美兰、青岛恒大青山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金杨、张俊棋、郑姝金、青岛恒开泰物资有限公司、青岛众力伟创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亚通、郭金者、唐鲁生、何金花、唐元太、陈美兰、唐金杨、青岛恒大青山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恒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青岛众力伟创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俊棋、郑姝金、唐金杨、青岛恒开泰物资有限公司、青岛众力伟创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光辉、许顺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霞、王磊、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秀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有福、青岛海名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陆丰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凤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袁勇超:本院受理原告王伯海、王宝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64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吉祥门业有限公司、日照市玛雅包装有限公司、日照雅祥物流有限公司、日照市鲁意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日照市强伟商贸有限公司、刘一强、王丙花、杨桂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垂珍、李彩玉、王杰、梁晓然: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守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守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斯明、王金慧:本院受理原告魏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邹鹏、左华、邵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赢力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敏、段国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告陈敏、段国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隆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隆昌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赵龙:本院受理原告丁振海、丁永强与被告青岛国隆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隆昌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赵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隋淑峰:本院受理薛世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忠春:本院受理原告陈福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素花:关于申请执行人宋若旻 与被执行人王素花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已委托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华山一路150号10号楼4单元201户房产(房地产权证号:市20122889),评估价为人民币100.28万元。现将执行通知书及评估报告予以公告送达,6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向即墨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德祥信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威事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思水、王军英、林建峰、王文青、盛讯、孙红梅、胡岷高、孙保山、谭岩: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海立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3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新光、聂阿辉:本院审理原告孙宪智诉被告姜新光、聂阿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姜新光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夏瑞:本院受理原告丁希阳诉你及即墨市移风店镇綦家埠村民委员会、李瑞本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即墨市新城工商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3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郁万高:本院受理原告周淑清与被告郁万高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凯旭商贸有限公司、李信涛、孙彩欣、青岛世发塑料包装厂、孙世法、李庆福: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2民初9915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新世纪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被告青岛睿盛包装有限公司、孙建志、刘娅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强:本院受理王仁波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陈建华、董红伟、任冬梅、唐正伟、王文鸽: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韩津杰、谭洪: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财君、陆菊香、韩明山、于大宁: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大宁、朱琳、韩明山、于财君: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2134号原告赵永军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景云、赵国钧: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尔长青有限公司诉被告高景云、赵国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郭学文:本院受理原告孙光与鲁振雷、青岛龙泰鞋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基秀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荣翔印务包装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序集服饰有限公司、江毅、江守涛:本院受理于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琦、姜红:本院受理原告赵洋与被告王琦、被告姜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万胜林、赵丽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4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由珍妮、范永林、青岛丞才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4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禹: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服装市场分理处与被执行人刘禹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作出(2017)鲁0282执异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人马克松为本院(2016)鲁0282执791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即墨市工业开发区长宏实业总公司、青岛龙浦五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锐信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即墨市工业开发区长宏实业总公司、青岛龙浦五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了执行听证通知书,公告期满后,你们未到庭参加听证。本院已于2017年5月27日作出(2017)鲁0282执异2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变更申请人田红为本院(2010)即调执字第502号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二、限被执行人即墨市工业开发区长宏实业总公司、青岛龙浦五金有限公司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执行人田红履行本院(1998)即经初字第84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尚未履行的法律义务。三、本院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由被执行人即墨市工业开发区长宏实业总公司、青岛龙浦五金有限公司负担。四、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栾业栓:本院审理的原告青岛信达商砼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鲁0282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鞠松林、李德敏:本院受理原告崔炳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瑞海: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国明: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晓华: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吉龙: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成学、贾绪梅: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武桂杰: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江山海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大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魏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LOO JIAN MING:本院受理原告王瑾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可广、王翠文、刘君、江玉平、青岛鸿利源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志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张可广、王翠文、刘君、江玉平、青岛鸿利源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志诚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元贵、林美香、林德勇、林亚姝、陈金奖、陈凤秀、青岛银良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林元贵、林美香、林德勇、林亚姝、陈金奖、陈凤秀、青岛银良达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立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玉才、王翠欣: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彬与被执行人王玉才、王翠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4)南执字第1123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王玉才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京口一路8号3单元502户房产;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估字第QF2017034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4633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大伟、张淑娟:本院受理原告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金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爱律师事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曹兴旺、青岛安顺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与被执行人曹兴旺、青岛安顺德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36-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曹兴旺名下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16号内1号楼东1户抵押房产;二、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7)QD08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5187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淑昌、郑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30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30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锟: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原雪、李强、王绍伟、原瑞梅、孙明鑫、车丽丽、莱州穗德经贸有限公司、青岛佳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莱州德洋机械有限公司、莱州恒基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绍伟、原瑞梅、孙明鑫、车丽丽、原雪、李强、莱州恒基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莱州德洋机械有限公司、莱州穗德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明亮、陈彦、李学福、王燕、城阳区王首强综合门诊部、经营者王首强、青岛五洲大药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金玲、孙希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苟悦书、聂传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兴财、虞红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盛小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日辉、赵美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庆福、薛青: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庞衍民、李雪苓、王传喜:本院受理原告庞衍国诉被告庞衍民、被告李雪苓、被告王传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静、宗海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31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綦振宇、王晓萌: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娟、青岛百力得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培忠、单宝先: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振洋、高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立彬: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成、高汝青: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梅春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欧顺珍: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486号原告左建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鹏、李昆:本院受理原告任日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胡秀昌、姜风宝:本院受理原告丁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周胜超、柳冬冬:本院受理原告史建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浩、路理、周龙基、任钦伟、孙力、隋佳宾: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2323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家疃支行黄海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薛利国、孙言高、薛美苏: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2782号原告曲从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晓龙、于海燕、李静静: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1611号原告刘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鹿丛林、青岛金润东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青岛金润东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隆凯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3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左桂梅、杨瑞礼:本院受理原告张志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华星、王秀美:本院审理原告程桂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林:本院审理原告代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蒙:本院受理原告李泽帅与你、王同俊、初环绕、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15)西民初字第339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出上诉。主要内容为:“1、请求撤销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西民初字第3399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静、刘玉成、季晓青:本院受理原告吴松录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桂美:本院受理原告陈玉宏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李桂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玉宏租金及违约金10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浦声慧:本院受理原告李晓娜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81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浦声慧于判决之日起10内协助原告办理莱西市御苑风景1号楼东一单元502户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蒙:本院受理原告李泽帅与你、王同俊、初环绕、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339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王同俊、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泽帅自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期间经济损失共计57798元。二、驳回原告李泽帅对被告吴蒙、初环绕、青岛联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君联劳务有限公司、杨世兵:本院受理原告淳宝全与你们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639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杨世兵于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473565元。二、青岛君联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与杨世兵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君联劳务有限公司、杨世兵:本院受理原告罗华与你们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639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杨世兵于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250975元。二、青岛君联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与杨世兵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正伟:本院受理原告曲少梅与你、青岛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682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高正伟、青岛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莱西市北国之春A5号楼东三单元一楼西户(房产证号:西房私字第R9923963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俊玲: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长营: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聂怀彬、王长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32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吕云霞:本院受理原告吕瑞学、孙丰芝诉你及王浩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3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诉被告李冰、王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魏吉涛:本院受理原告于清汇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同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嘉毅印刷有限公司、淄博红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淄博三和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刘健、周倩: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黄衍兵、肖洪霞、李丰标、黄衍华、周田勇: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衍兵、肖洪霞、李丰标、黄衍华、周田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苗锟、张存汇、刘东升、张惟雷: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苗锟、张存汇、刘东升、张惟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存汇、于桂霞、刘东升、张晓明、冯宝铃: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存汇、于桂霞、刘东升、张晓明、冯宝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董建、孟慧慧:本院受理原告刘娜诉董建、孟慧慧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7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振庆: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康诉被告李振庆、代新荣民间借贷纠纷案及原告代新荣诉被告曹忠林、李振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2民初444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和(2016)鲁0302民初45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元玲、国雪峰、孟燕、刘远志: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元玲、国雪峰、孟燕、刘远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义群: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天华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曹茂学及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现本院已作出(2017)鲁03民终537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青玉博琳纺织有限公司、高青和信纺织有限公司、陈亮、高素彦、山东北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通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银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会彬、段玉强、亓社卷、王晓辉、郑希坡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5)淄商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津、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农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津、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明佳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前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上诉人淄博业宏物资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淄博明佳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4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金芳:本院受理原告于纪河诉被告钱金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周尔珍、王伟: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尔珍、信德胜、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房民国、郝刚、李峰: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房民国、郝刚、李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艳萍: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尔栋、蒋万春、孙艳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德君:本院受理原告宋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成志辉、桓台周家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桓台周家供销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成本武诉被告成志辉、桓台周家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桓台周家供销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冉广成: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永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果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赵凤花、王茂彬: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张玉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李祖勤、李瑞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祖勤、被告李瑞芝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李祖勤、被告李瑞芝就(2014)淄商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但未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催费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9日,本院根据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淄博支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淄博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16年8月29日,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淄博支公司净资产为-13.18万元。本院认为,申请人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淄博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6月12日裁定宣告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淄博支公司破产。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谭东海: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淄博鼎舜型钢有限公司与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红玲、淄博汇贸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淄博天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茂存、宋述强、胡勤正、宋光辉、魏毓崖:本院受理上诉人巩象潼、原审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卫卫、吕昌海、淄博罗腾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惠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新宝、淄博鲁翔商贸有限公司、王东、淄博天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勤正:本院受理上诉人段立伟(原审原告)孙凯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6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景晶: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孙文华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6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俊毅、博山区城东街道后峪社区居民委员会、淄博润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淄博博山齐力建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圭炎陶瓷艺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审原告蒋永安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黄学东、徐淑惠、宋丰年、刘明霞、马钢、岳艳: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学东、徐淑惠: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学东、徐淑惠、宋丰年、刘明霞: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文奇、李三泉、黄学东、徐淑惠: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众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志来、董云翠、黄学东、徐淑惠、李洪林、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55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牛文利:本院受理上诉人许飞、泰安强世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赔偿许飞各项损失202514.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 052.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28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金都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杨韶辉:本院受理(2017)鲁72民初1122号原告潍坊富海航运有限公司诉你航次租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2民初1122号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状、传票等发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海事法院

    寇保平:本院受理原告马洪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61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任雪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72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琢:本院受理原告王晓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61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崔光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商河县人民法院

    邵显伟:本院受理原告任业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5民初3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崔华云:本院受理济南正顺钢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志向、赵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蔡俊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国明:本院受理原告李吉祥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原告于兆耀诉你及第三人济南浩信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73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翠兰:本院受理齐妍诉你、乔跃进、崔文红追偿权纠纷一案,乔跃进因不服(2016)鲁0103民初6038号民事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龙连航:本院受理桑勇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贵民:本院受理王步强诉你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信诺润滑油有限公司、山东中州电缆有限公司、徐曰田、王俊英、严亚明、周秀娟: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67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鸿润油脂有限公司、齐河县恒兴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齐河县巨能鲁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赵加根、陈洪英、葛廷海、段宪英、王成根、杨秀环: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67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邢有山、刘文兵: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048号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建民、陈爱景、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253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春红;柴涛;史宽望;张卫昌;宋义成;郑海、徐冬梅: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282、3286、3287、3288、3289、329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0、11时,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福玲;李军;刘祥增;李雪霞;毕战伟;刘朋: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296、3297、3299、3300、3301、3396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10、11时,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胜文、刘福燕;孟晓;郗军;李涛;陈历刚;张俊: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397、3398、3399、3400、3401、3402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10、11时,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月华;孙秉有、杜爱君;柴尚明、周继芬;杨辉、杨琳;高宪芝、翟怀勇;徐冬梅、胡立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403、3404、3405、3406、3407、3421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9、10、11时,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安泽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永和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济南中天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天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天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恒瑞丰商贸有限公司、綦宣畅、徐凌浩、凌志忠、马晓林、马晓栋、颜烈全、马坤、凌春霞: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诉你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675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烟台德福润家酒店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通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就(2016)鲁0102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烟台德福润家酒店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通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就(2016)鲁0102民初460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福光、李爱美、李继森、李福来、李继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14431.84,本息合计114431.84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29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贷款还清之日止);判令第二被告李爱美、李继森、李福来、李继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平南、王玉莲、段朝新、王芸、孙士林、张道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96万元及利息12875.97,本息合计82475.97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3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贷款还清之日止);判令第二被告王玉莲、段朝新、王芸、孙士林、张道梅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鲍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能化经贸有限公司、赵青:本院受理(2016)鲁0102民初3512号原告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能化经贸有限公司、被告王美俊、被告赵青、被告王攀、被告赵玮、被告隋书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燚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振友、王希春、于百川: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晓艳、于子铄与被告山东鼎燚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于振友、王希春、于百川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秀春:本院审理的再审申请人杨玉河与被申请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原审被告王宗宝、原审被告李秀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杨玉河于2017年6月8日以原审被告王宗宝的亲属已将法院扣划杨玉河银行账户上的62300元支付给了杨玉河,未给杨玉河造成损失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再审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人杨玉河在本案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本院于2017年6月13日作出(2017)鲁0112民再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再审申请人杨玉河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再审申请人杨玉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告朱申、邝淑珍、王友金、石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爱国: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沐: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徐亮: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希岭: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汝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唐青: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冯延民:本院受理原告冯延北诉你与被告宋光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冯延民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20000元,并自2015年12月12日起按月息1.5% 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日止。被告宋光水为该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希能数控机器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韩建邦:本院受理原告靳士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2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6日14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涛、沈美萍、枣庄市美鹰汽车美容装饰用品有限公司、黄修成,孔德春、马士科、司伟、滕州市界河镇银泰超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永强、何晶晶、杨四海、李莉,杨腾、杨传珍、杨四海、李莉,王敏、董业亮、杨四海、李莉: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贺成鹏、王肖、枣庄矿业集团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候以龙: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7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强:本院受理原告周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21号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国强:本院受理原告蒋天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33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莉: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港航管理局台儿庄船闸管理处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5民初45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杨东:本院受理原告孔德国与被告山东滕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杨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滕民初字第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朱恒山: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6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巩君约、杜以红、朱绍干、巩思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滕商初字第15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巩思文、宁钦英、巩君约、朱绍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滕商初字第1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朱绍干、巩利、巩思文、巩君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滕商初字第15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静:本院受理原告柳志刚诉你和宋坤、吕士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6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黄燕萍:本院受理申请人马忠东申请对你所有的位于滕州市伦达商贸城D 区D049号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县、滨州兴鲁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建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25民初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郭绍仁: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边洪亮:本院受理原告蔡树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信县人民法院

    范金芝: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书元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622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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