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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6月14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95次
        
 
 2017年6月14日

    周伟勇:本院受理原告杨宝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422民初9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宋清桐(曾用名宋彪):本院受理的原告德州金帝餐饮有限公司诉被告宋清桐(曾用名宋彪)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玉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被告刘玉香银行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夏有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邑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及杨保峰、孙秀芳、夏德琦、夏晓凯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告杨保峰不服本院(2014)宁民初字第1293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德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3日作出(2016)鲁1422民终1735号民事裁定,撤销本院(2014)宁民初字第1293号民事判决,发回本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赵殿成、郑爱华、赵本胜: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娄方红、郭丽丽:关于王克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字3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庆铎:本院受理原告林秀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耿汝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学卫:本院受理原告杨兰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爱峰、张会:本院受理原告张爱营诉马健、马洪雷、张爱峰、张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03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连贵诉你金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鲁1403民初9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张爱峰、张会:本院受理原告张爱营诉马健、马洪雷、张爱峰、张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张爱营对(2016)鲁1403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王吉忠、江泽亮: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于世贵、刘兰芹、侯红霞、刘睿洋与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03执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孙江革: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县润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5)鄄民初字第150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鄄城县润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本院现依法向你送达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范乃平、王艳丽:本院受理原告董先启诉被告范乃平、王艳丽,原告马超诉被告范乃平、王艳丽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2017)鲁1722 民初982号、(2017)鲁 1722民初983号两案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李勇、朱爱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明科诉被告李勇、朱爱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 民初 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昌邑大富纺织有限公司、叶森:本院受理原告昌邑汇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昌邑市大富纺织有限公司、叶森等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昌邑市大富纺织有限公司、叶森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于琛仕、王怀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同大镍网有限公司诉被告昌邑市源东纺织有限公司、于琛仕、王怀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朱效峰诉吴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6号、(201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到寿光市人民法院技术室拍卖大厅选择评估机构,对你位于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润和苑小区(领秀华城)47号楼2号车库一处(47-1-101,编号CK47-2),被执行人吴永强之妻张学梅名下位于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润和苑小区(邻秀华城)47号楼7号车库一处(47-1-201,编号CK47-7)进行评估,并择期进行公开拍卖。

    寿光市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杨洪亮与王齐山、王兴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王兴龙的寿光市香堤雅苑3号楼2 单元 404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寿光市人民法院技术室拍卖大厅参加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486062.00元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王兴龙18678009018拍卖机构:山东信源土地房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国强、张树立(18553612879)联系电话:0536-5239402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王国强联系。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城、侯秀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孝东、曹国华、李斌、崔海明: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郭维海与你们及一审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商申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冀国华、刘云:本院受理原告陈秀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涛:本院执行的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山东潍坊拍卖有限公司对你抵押的位于青州市邵庄镇钟家庄村北房屋一处(房产证号:青房权证普通字第201308957号、土地证:青国用2013第10067号)进行了拍卖,第二次拍卖褚兴田以508000.00元最高价竞得。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鲁0781执403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杜顺华、杜磊、王月利:上诉人杜修友就我院(2016)鲁0785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5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关于上诉仁承担连带责任的内容,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陈有明:本院受理原告韩晓艳与被告陈有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2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杰、张良玉、孙波:本院受理原告王健与被告李杰、张良玉、孙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3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宋成辉、陈文龙、刘代旭:本院受理原告朱金才与被告宋成辉、陈文龙、刘代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2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智、张霞:本院受理原告朱金才与被告王智、张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2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辉、单春艳、李斌:本院受理原告朱金才与被告王辉、单春艳、李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22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邱大朋、张亮:本院受理高密隆兴车业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冠森木业有限公司、李莎、侯运瑜、任大伟、王蕾蕾、张艳桥、袁向东、李强、王萍、刘晓峰、胡堃、张圣瑜、张杰、刘玉香: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易然、王凤仙、刘希言、王学丽、刘加希、任菊: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及刘地群、付希芳、闫召礼、刘总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兰治、毕淑荣、乔昌杰、高丽娟: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及兰友、王兰霞、乔俊合、孙砚霞、乔彦春、刘淑芹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姚艳英:本院受理原告张志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牟元胜、徐永芹:本院受理原告王春萍与被告牟元胜、徐永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5民初 2454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馨: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莫振宪: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学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1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金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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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录生: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岳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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