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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6月8日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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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8日法院公告

张淑萍: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0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伟: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4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桂玲: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7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岳秀华: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54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康才: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35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百朋: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53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继超: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8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庄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51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林: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36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38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叶燕红: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3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凯、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长武与被告张凯、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3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徐长武撤回对被告张凯、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2800元,减半收取6400元,申请费5000元,由原告徐长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凯、侯宇:本院受理原告徐长武与被告张凯、侯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3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徐长武撤回对被告张凯、侯宇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80元,减半收取2540元,由原告徐长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凯、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长武与被告张凯、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3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张凯、被告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长武借款利息(自2016年6月2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1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二、驳回原告徐长武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张凯、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健:本院受理原告赵恩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2814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万元;2、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以28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 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14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丛淑萍:本院受理原告赵恩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2817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万元;2、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的逾期还款利息132500元(并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擎、郭策、米杰:本院受理原告仇峰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擎、郭策、米杰:本院受理原告刘凯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施友成:我院受理原告谭尊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26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宏建经贸有限公司、赵五星: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陈玉宝与被执行人赵五星、张曰岭、顾延强、济南宏建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赵五星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小区一区4号楼3单元103室房产,并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后案外人徐有美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房屋是其与赵五星离婚前的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约定该房产归徐有美所有,要求本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本院于2016年11月30日作出(2016)鲁0103执异第7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于2016年9月7日作出的(2013)市执字第88-3号执行裁定书。对此,申请人陈玉宝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陈玉宝作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载明:一、异议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03执异第77号执行裁定书。二、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拍卖并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二、一审法院审查徐有美提出的执行异议时,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对徐有美提出的执行异议,是针对执行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非实质性的审查。而一审法院对涉案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实质性地认定,显然违反法定程序。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03执异第77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兆平: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霞与被执行人龚兆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7年2月21日向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2013)市执字第472号《通知书》,后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通知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于2017年3月18日向申请复议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2017)鲁0103执异第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作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载明:一、异议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3)市执字第472号《通知书》;2.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7)鲁0103执异第12号执行裁定书。二、事实与理由1.因其他法院所送达给复议申请人的关于对龚兆平购房款的查封法律文书均未载明查封期限,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其对龚兆平的购房退款查封为第一顺序查封,并明确告知复议申请人,若复议申请人协助或放任包括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法院执行龚兆平的购房退款,其将追究复议申请人的责任。复议申请人为规避由此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特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复议申请人尚未收回原龚兆平购买的的三套涉案房屋,其返还购房退款的条件尚未达到。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兆平、济南富田日式料理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黄晓昉 与被执行人龚兆平、济南富田日式料理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7年2月21日向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2013)市执字第470号《通知书》,后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通知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于2017年3月18日向申请复议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2017)鲁0103执异第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作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载明:一、异议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3)市执字第470号《通知书》;2.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7)鲁0103执异第10号执行裁定书。二、事实与理由1.因其他法院所送达给复议申请人的关于对龚兆平购房款的查封法律文书均未载明查封期限,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其对龚兆平的购房退款查封为第一顺序查封,并明确告知复议申请人,若复议申请人协助或放任包括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法院执行龚兆平的购房退款,其将追究复议申请人的责任。复议申请人为规避由此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特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复议申请人尚未收回原龚兆平购买的的三套涉案房屋,其返还购房退款的条件尚未达到。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龚兆平: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黄晓昉 与被执行人龚兆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7年2月21日向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2013)市执字第471号《通知书》,后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通知书》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于2017年3月18日向申请复议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2017)鲁0103执异第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对此,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济南市中级人法院提出复议。因目前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作出的复议申请书一份,该申请书载明:一、异议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3)市执字第471号《通知书》;2.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复议申请人送达的(2017)鲁0103执异第11号执行裁定书。二、事实与理由1.因其他法院所送达给复议申请人的关于对龚兆平购房款的查封法律文书均未载明查封期限,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其对龚兆平的购房退款查封为第一顺序查封,并明确告知复议申请人,若复议申请人协助或放任包括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法院执行龚兆平的购房退款,其将追究复议申请人的责任。复议申请人为规避由此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特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复议申请人尚未收回原龚兆平购买的的三套涉案房屋,其返还购房退款的条件尚未达到。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明璐:本院受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6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宪印:本院受理原告刘得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2175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50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230000元(暂计算至2017年4月30日,实际数额计算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为准);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玉臣、赵泽顺、王寿刚、王寿强、赵泽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3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赵玉臣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93083.42元。二、被告赵玉臣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8月20日的利息37785.67元,自2016年8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93083.4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借款利息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赵泽顺、王寿刚、王寿强、赵泽成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4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赵玉臣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胜勇、荀建才、李东运、杨春方、赵泽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3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杨胜勇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二、被告杨胜勇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8月20日的利息105796.04元,自2016年8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荀建才、李东运、杨春方、赵泽顺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4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杨胜勇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华儒、刘长城、刘国远、刘富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4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刘华儒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6万元。二、被告刘华儒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止2016年8月20日的利息23673.11元,被告刘华儒自2016年8月21日起,以借款本金6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 上浮50%计算借款利息,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刘长城、刘国远、刘富远对上述一至二条判决款项在最高限额9万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华儒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曹新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3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曹新建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50000元。二、被告曹新建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8月20日的利息20043.31元。三、被告曹新建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6年8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止的逾期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曹忠生、曹忠虎、李维斗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75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曹新建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何银生、刘存军、张荣吉、何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城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限被告何银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截止至2014年11月20日的利息46815.82元。并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双方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率标准(借据利率月9.8400‰上浮50%)向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支付自2014年1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刘存军、张荣吉、何山在150000元保证限额内对被告何银生所欠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存军、张荣吉、何山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被告何银生追偿。案件受理费3237元,被告何银生、刘存军、张荣吉、何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东运、李高运、赵泽顺、杨胜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3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李东运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李东运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7月20日的利息29486.46元,自2016年7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借款利息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李高运、赵泽顺、杨胜勇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东运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磊:我院受理原告李敏诉你及刘丽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24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晓强、孟红燕: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254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1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兴臣、潘小云、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255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0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景宇、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255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0日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强、刘宁、山东新龙维创置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255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0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延勇、陈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807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东坡: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2016)鲁0112民初808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东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2016)鲁0112民初806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中康、赵莎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806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邓延峰、鹿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807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左彬:我院受理的原告尹念恩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限被告左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尹念恩医疗费2607.35元。二、驳回原告尹念恩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左彬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修武、徐长清;张庆付、胡元霞;姜来发、梁学艳;刘东阳、刘艳: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671、676、938、940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71、676、938、9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丽红、李振红;赵晶、李成义;艾小英、翁兵达;张善勇、王福苓: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02、904、935、937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902、904、935、9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玉昆、王茜茜: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39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93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保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谢经磊、潘仲勇、张萍、刘延绪、李鹏、张丽、王玉萍: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302、2304、2305、2306、2309、2311、2318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302、2304、2305、2306、2309、2311、2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曹丽、韩东、魏明霞、刘静、赵晓亮、李传望、张倩、储军、孙德芹、马峰: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278、2279、2280、2281、2282、2283、2284、2285、2286、2287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78、2279、2280、2281、2282、2283、2284、2285、2286、2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建红、孙趵: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98、22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范庆运、方学东、李红雷、周云河、樊建勇、于济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69、2270、2271、2274、2272、22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吉申、姜学强、孙海生、杨宝莲、李宝华、沙君勇: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90、2264、2263、2307、2299、2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岳桢、党爱国、于济虎、王照惠、秦琳、李俊: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62、2265、2268、2266、2267、22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宝文、刘文婧、李阳、李静、张园园、张广红: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303、2297、2292、2273、2275、22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晓楠、朱建蕊、青州市圣博珠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24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王峥威、王琼、济南钻立方珠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都大展集团有限公司、李咸伦、翟先珍、山东新安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瑞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56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文燕、王鲁玉、王雨佳、步砚涛、山东沾化瑞福麟首饰有限公司、青州市瑞福麟首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57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光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光大山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丁庆忠、冯先英: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56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一电缆有限公司、林体乐、郑友弟、林洪庄: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56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皇传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书华: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陈丽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唐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宋明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葛人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周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16972.78元(其中代偿本金16622.4元、代偿逾期利息350.38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1839.41元;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17年2月7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6972.78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朱茗、山东乐其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昭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树泉、张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法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立即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马德江、张凌雁: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月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5执12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自动履行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5)天民四初字第6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佳莹、徐生: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支行与被告李佳莹、徐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汪婧:本院执行的魏曙光与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48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民初字第21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宝宝(身份证号码:370405198703011819)、李理想(身份证号码:370405198503293823)、石丽娜(身份证号码:370405197206212041):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10月20日,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文新: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希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陈沫、宫树礼:本院受理原告罗斌诉被告陈沫、宫树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永前: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长明诉你(2016)鲁0102民初741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昊、吴宴: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长明诉你(2016)鲁0102民初741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志成、冯福田:本院受理原告徐光辉与被告张志成、冯福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熊军、谢春:本院受理原告李清利诉熊军、谢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3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运中、张本红:本院受理原告戴风军与被告陈运中、张本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32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兆芹、黄瑞国:本院受理原告魏英杰与被告宋兆芹、黄瑞国、王春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4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兆芹、黄瑞国、高宪芝、任雪晴:本院受理原告魏英杰与被告宋兆芹、黄瑞国、高宪芝、任雪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4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高雁、徐立祥、韩茂亮:本院受理原告梁振晓诉被告韩茂亮、高雁、徐立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历商初字第24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加录:本院受理原告于玲诉被告潘加录、于静、辜放明、辜璞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于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历民初字第2308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熊军、谢春:本院受理原告李清利诉熊军、谢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原告李清利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传超、亓超:本院受理原告金树柯诉被告刘传超、亓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云龙、亓超:本院受理原告金树柯诉被告马云龙、亓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刚、王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清利诉被告马刚、第三人王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卢法生:本院受理原告罗斌诉被告卢法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曹涛、周建丽:本院受理的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壹佰万元及利息;要求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其它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光忠:本院受理的原告孟艳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泽、吴传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宏昌诉你们与韩国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们返还23万元及利息;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武传亮、卢叶起: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光华诉你们与张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借款5万元及利息;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其它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德安:本院受理原告茹海良诉你及东平万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作出后,被告平万通运输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要求:1、依法改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6)鲁0112民初3509号判决书;2、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尹军、徐富苓、莒县翡璞服装厂、莒县富翎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润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解除原告与被告尹军、徐富苓签订的编号为润贷个借字第2016044号的《最高额借款合同》;2.被告尹军、徐富苓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罚息;3.各被告向原告支付债权清收费用28800元;4.被告翡璞服装厂、富翎公司对上述2、3项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原告对第一、二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6.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送达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尹军、徐富苓、莒县翡璞服装厂、莒县富翎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润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解除原告与被告尹军、徐富苓签订的编号为润贷个借字第2017019号的《最高额借款合同》;2.被告尹军、徐富苓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罚息;3.各被告向原告支付债权清收费用28800元;4.被告翡璞服装厂、富翎公司对上述2、3项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送达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二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尹少海、滕州市四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师思董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滕州市四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师恩董劳务费65000元;二、滕州市四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师思董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该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6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貸款利率,自2014年1月22日起计算至2016年1月18日止;三、驳回师恩董对尹少海的诉讼请求。上述第一、二项判决款项,限滕州市四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0元,公告费520元,由滕州市四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孙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立梅:本院受理原告赵兰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272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广和、孟伟、吴承刚、尹思萍: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郭广和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298950元。二、被告郭广和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124463.34元,自2016年12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29895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借款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孟伟、吴承刚、尹思萍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4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郭广和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吉安、张善文、李延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张吉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6万元。二、被告张吉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24567.92元;自2016年11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6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张善文、李延明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9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吉安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京波、崔璐:本院受理原告国明刚与被告李京波、崔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殷庆军、曹洪滨、张洪波、王启林:本院受理原告何光德与被告殷庆军、曹洪滨、张洪波、王启林、吕安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殷庆军、曹洪滨、张洪波、王启林:本院受理原告马庆宗与被告殷庆军、曹洪滨、张洪波、王启林、吕安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长举、周新建、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王敬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43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一、被告周长举、周新建、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敬敏借款本金292000元及利息(以95200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196800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680元,由被告周长举、周新建、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周长举、周宝国、于雷、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王敬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一、被告周长举、周宝国、于雷、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敬敏借款本金71000元及利息(以71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2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575元,由被告周长举、周宝国、于雷、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华丽时装有限公司、许飞、白爱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丽时装有限公司、许飞、白爱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力拓铝业有限公司、袁春帅、徐美田: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与被告淄博三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金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柏林、邵云静、耿国凌、张琴、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阳城县红太阳建材陶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嘉锐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2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梁秀贞:本院受理周庆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哲:本院受理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海波:本院受理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国庆、吕雪梅: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超:本院受理张玉窈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巩艳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可华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桓执字第152-4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巩艳艳所有的位于桓台县索镇锦秋小区31号楼1单元102室房产(产权证号:08-1010083)一套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归买受人邢涛所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滕聿民、山东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滕聿民、被告山东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杰茂经贸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桓台县大众钢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郑光雄、沈银星: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3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维群: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振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为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智德: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翠燕: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志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朱建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维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顺大: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田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仓贤: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志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丽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俊: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春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成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唐东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杰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达格: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书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曲香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潘丕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吕良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海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春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绪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守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彩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鞠海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金福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解维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梦梦: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霍棠椿: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黄聿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黄晶: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华正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胡乃寿: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宫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高玉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高庆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付建兵: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崔成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梁乃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7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保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7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玉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9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成晓: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7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万磊: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7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青岛运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杨为俭、辛淑芹、杨成:本院审理的原告即墨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282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美樱食品有限公司、青岛运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杨为俭、辛淑芹、胡长义、周建华:本院审理的原告即墨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282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马春庆、杜明、王卫东、李升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执行人马春庆、杜明、王卫东、李升磊借款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杨凯建向本院提出异议,经听证作出(2016)鲁0282执异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杨凯建提出的异议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成山: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段泊岚支行刘家庄分理处诉被告周成山、刘相宝、刘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无极新科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王伟伟(又名王炜炜):本院受理原告日照诺百联胶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信义铸造机械厂、青岛慧祥电器有限公司、鞠显琳、鞠绍国、鞠绍爱、王林国、鞠显璋, 、于志战、孙方令、鞠少胜、李晓艳、李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丁瑞金、陈电翠、史修芳、胡振玲:本院审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鲁0282民初111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吉祥:本院受理原告李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3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年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洋洋:本院受理姜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燕:本院受理刘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石新春:申请执行人于永爱与你债权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黄河三路名都苑三区96号楼307户房产一处(证号为即房私转字第095686号)进行了评估,总价值为1285986元,已作出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青纳(2017)青衡房即估司字第1-029号报告书、(2016)鲁0282执恢823-1号执行裁定书、评估结论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该处房屋偿还债务。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捷:申请执行人于永爱与你债权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信特名苑11号楼2单元201户房产一处(证号为即房私转字第095686号)进行了评估,总价值为1180077元,已作出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青纳(2017)青衡房即估司字第1-028号报告书、(2016)鲁0282执恢822-1号执行裁定书、评估结论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该处房屋偿还债务。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天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78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即墨虹桥医院、李智森、王作存: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悦康医药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吕永苓:本院受理张道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桃一、王利亚、杜世明、于振江: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告于桃一、王利亚、杜世明、于振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1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江贤世、孙国华、孙克兵、刘本成: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告江贤世、孙国华、孙克兵、刘本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1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飞飞、李德刚、王乃祥、李振益、王法林: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告王飞飞、李德刚、王乃祥、李振益、王法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1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守英、徐兰琴、王永巧、孙扣伟: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告李守英、徐兰琴、王永巧、孙扣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1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童园坊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发和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国强:本院受理王德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保山、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被告孙保山、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6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可林、李玉香、张兵兵、刘滨:本院受理原告王兆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13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可林、李玉香、张兵兵:本院受理原告王兆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13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世君、黄祖连:本院受理李洪涛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红霞: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兰鹏: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国强: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祝合珍:本院受理的即墨市大信建筑机具租赁处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张宏涛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6)鲁0282民初10989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延腾、于素娟:本院受理房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16)鲁0282民初9989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伟娜、江世峰:本院受理刘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方世、范丽萍、朱委员、王孝河: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开发区支行城区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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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滨:本院受理原告孙旭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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