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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5月23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07次
        
 

法院公告

日照平安山生态茗园有限公司、日照雪青茶场有限公司、山东鲁圣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王维胜、韩立英、王柘、林立: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31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清江、曲雷、王淑杰、梅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斌、王瑛:本院受理原告匡正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建宏: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1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旬义、赵玉、左洪艳、王瑞刚、陈召芹、青岛鼎鑫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锦明源水务有限公司、青岛美立方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37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房克诚:本院受理原告盖久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锡刚、山东华洛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天平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登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03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谦:本院受理原告万德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法亮、晶鼎聚龙控股有限公司、钱小虎:本院受理原告孙建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松:本院受理原告李增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佩佩:本院受理原告郭维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2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宗德、高丽娜、韩明臣、石秋云: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们及第三人青岛鼎悦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波、马晓燕、田守都、田芝英、邢晓娟、杨乃峰、青岛名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利亘杰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川溪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伟、赵海燕、宋昱良、慈晓菲、青岛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锦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山东三泰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昱良、慈晓菲、周伟、赵海燕、青岛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锦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山东三泰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艳: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美玲、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勇、卢艳、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清喜、李婷、刘勇、卢艳、陈锡元、杨鑫、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鑫和兴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锡元、杨鑫、刘勇、卢艳、于清喜、李婷、青岛鑫和兴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勇、卢艳、陈锡元、杨鑫、于清喜、李婷、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鑫和兴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瑞荣、刘聪、刘朝阳、孙燕:本院受理原告殷雪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云涛、矫丽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凤与被告王云涛、被告矫丽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部敬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部敬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石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郑石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春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郑春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高红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修缘、姜建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杜修缘、姜建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信邦誉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魏董:本院受理上诉人吴永及你们诉被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荫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及吴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本案裁定按上诉人吴永及你们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35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桂杭、浙江飞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于美华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建华、朱咏莉:本院受理原告张磊诉被告陈建华、朱咏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蔡武:本院受理原告李冶金诉被告蔡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吕秀红:本院受理原告刘有新诉被告吕秀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保安: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才与被告王保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3: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夏刚、田立花:本院受理原告刘园园与被告夏刚、田立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哲:本院受理原告张郁文与被告孙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甄文竹:本院受理原告王兰诉被告甄文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69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肖金龙、济南闽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培胜诉被告肖金龙、济南闽海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华、崔天翔:本院受理原告申志斌诉被告李华、崔天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王沛:本院受理原告王汝胜,王子昌诉被告济南市天桥福利印刷厂、王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世纪东凌科技有限公司、刘桂玲: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恒悦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奥林、张亚伟:本院受理原告零伍叁壹(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林家皓、李爱民、邢淑燕、肥城市大拇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鲁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爱民、林家皓、邢淑燕、肥城市大拇指新材料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李爱民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2.判令被告李爱民支付借款利息133333元(自2016年10月17日起至立案之日止,以剩余欠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 计算);立案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剩余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 计算;3.判令第二、三、四被告作为保证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林家皓、张建、赵尔花、肥城市大拇指新材料有限公司、李爱民、邢淑燕: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鲁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建、赵尔花、肥城市大拇指新材料有限公司、李爱民、邢淑燕、林家皓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张建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50万元;2.判令被告张建支付借款利息248000元(自2016年8月30日起至立案之日止,以剩余欠款本金1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 计算);立案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剩余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 计算;3.判令第二、三、四、五、六被告作为保证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原告对被告肥城市大拇指新材料有限公司抵押的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二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高娟、高金凤、黎茂宝、杨元波、秦东玲、李强、张善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高敏、王建同、宋兆芹、马俊青:本院受理原告郭文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焦志鹏、张磊: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李成银、王霞:本院受理原告白宝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李成银、王霞、刘勇:本院受理原告张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梁乐升、梁彬、梁乐财、郭长兴、吴立明、梁善山、张宝忠、刘献芸、济阳富田饲料有限公司、济南鑫元通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苏彦珍、王國光:本院受理原告邓潇潇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严和: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杨茹: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尹吉峰、刘小玲:本院受理原告魏法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尹书强、尹立文、王百安: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爱国、袁爱玲:本院受理原告刘玉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爱华、济南爱华彩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尔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绍信:本院受理原告张耀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绍信、樊秀花: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忠海、张菊英:本院受理原告颜廷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张紫阳: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赵文龙: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山东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福连、宋子英、王旭光、刘永红、李庆思、翟洪娥: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尧: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胡海波:本院受理原告任连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郭振林、李艳波:本院受理原告怀武帅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明确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山东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福连、宋子英、王旭光、刘永红、李庆思、翟洪娥: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建国、孙瑞云:本院受理上诉人边铭泽、原审原告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30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斯丽昂:本院受理上诉人杜晓亮、刘琳、原审原告王忠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30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坤、枣阳市申亚矿业有限公司、刘东昌:本院受理上诉人陈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30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坤、李海、刘东昌:本院受理上诉人陈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30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海钰、山东凯翔科工贸有限公司、左乃伟、山东长河铸管有限责任公司、杨长河、淄博柔星工贸有限公司、宋文卿、左晨、左乃军、常军、淄博富隆典当有限公司、毕永祜: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孙凤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孙胜杰与被申请人李守合、原审被告山东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再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纪京华:本院受理原告石娜与被告赵东、纪京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陈涛:本院受理原告薛彬诉你及张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陈涛:本院受理原告周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卢芳: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魏永生、郭光美、周少春:本院受理原告李健、董艳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魏吉涛:本院受理原告周晶晶诉被告你、昃凌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撤回部分被告裁定及中止裁定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安达科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2民初3249号原告日照市众海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安达科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2民初3244号原告临沂硕腾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学贵:本院于2017年3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凯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李凯称,其母亲刘宝爱于2007年6月6日到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王官庄派出所报案称李学贵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李学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学贵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学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学贵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鹏、王怀娟:本院受理原告刘秀云与被告刘鹏、王怀娟房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磊与被告李宝华、雷双、雷在金、雷胜春、于兴兰、济南市历城区港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港沟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王鹏:申请再审人周燕与山东增城置业有限公司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手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9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邱茂平:本院受理原告雷雁诉你及第三人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南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张雪、王静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慧:本院受理原告陈洋诉被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103民初3246号民事裁定,原告就该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长征、王娜、王超、唐建峰、陈丽娟、李光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98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永强:本院受理原告孙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琪鹏: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5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云忠: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6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萍: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9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云龙: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50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1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庆仁: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52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柴正东: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34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37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玉超: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39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济民: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2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颜红梅: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341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广霖商贸有限公司、廊坊市优卡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槐荫天缘圆户外用品商行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安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倩诉你及被告韩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3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支付原告刘倩欠款14180.67元;诉讼费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葛亮:本院受理原告李雪飞诉你、周强、于相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 黎黎 362201197005220022、薛忠卫370104196706190312、济南海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周颂向我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于2017年4月24日作出(2017)鲁0103执恢59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周颂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执恢59号执行裁定书及(2017)鲁0103执恢59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伟:本院受理原告贾成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荣美:本院受理原告杨敬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原被告离婚。二: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8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楚焕亭:本院受理原告刘文三诉你与郑丽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郑丽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文三借款本金70万元。二、被告郑丽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文三以本金7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月息2% 计算的利息。三、被告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告苏芹、被告楚焕亭对上述被告郑丽芳应支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告苏芹、被告楚焕亭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郑丽芳追偿。案件受理费10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丽芳、被告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告苏芹、被告楚焕亭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杜甲平:本院受理原告邸现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郝志春:本院受理赵玉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车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杨雪峰:本院受理李绍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山东琦美墙纸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汇银经贸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山东琦美墙纸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圣亚路1007号汇银工业园的机械设备一宗。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58756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6)鲁1302执3465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机械设备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雷厉: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鑫鹏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2078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审判区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石庆敏:本院受理王加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车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王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军武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王英名下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66号1-A1-702室房产。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为7962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08)临兰执字第107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学磊:本院受理原告左家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新林、张学磊:本院受理原告左家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高金明:本院受理原告季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2民初1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尚玉强:本院受理原告肖龙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2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东营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东营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辰物业”)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营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鑫辰物业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东营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鑫辰物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营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鑫辰物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东营市明佳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东营市明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佳商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营市明佳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明佳商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东营市明佳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明佳商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营市明佳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明佳商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山东亿利昶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昶盛”)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亿利昶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亿利昶盛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山东亿利昶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亿利昶盛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亿利昶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亿利昶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东营天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东营天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慧新能源”)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营天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慧新能源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东营天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天慧新能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营天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天慧新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 民法院 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东营天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东营天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新能源”)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营天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泽新能源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东营天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天泽新能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营天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天泽新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 民法院 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纺织”)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泰信纺织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其中,2017年6月6日至13日管理人在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接受申报,通讯地址:菏泽市单县经济开发区舜师路东首;联系电话0530-209771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泰信纺织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泰信纺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 中 级人 民法院 http: //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泽铜业”)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鑫泽铜业的债权人应在 2017年6月23日前,向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其中,2017年6月6日至13日管理人在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接受申报,通讯地址:菏泽市单县经济开发区舜师路东首;联系电话0530-209771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鑫泽铜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鑫泽铜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山东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山东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地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润鑫地产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6月23日前,向山东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邮政编码:257100;联系电话:0546-8951017、0546-8957986、0546-8956986;其中,2017年6月6日至13日管理人在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接受申报,通讯地址:菏泽市单县经济开发区舜师路东首;联系电话0530-209771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润鑫地产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润鑫地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召开,会议地点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本院官方网站(网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dyzy.sdcourt.gov.cn)进行公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田学波、赵爱梅:本院受理原告张晓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王彦成:本院受理董帮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白玉龙:本院受理于建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于建雷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丁兆宝: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国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夏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孙义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宋树星、孙守职、孙守家、孙守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14日10时35分在本院碁山人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徐长国:本院受理原告孙传芹(又名孙传勤)诉你、孙绪金、刘世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碁山人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寇洪昌: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家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夏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寇洪昌: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国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夏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李海波:本院受理原告李兴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7日8时30分在本院城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李玉收: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国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夏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马先怀、何兴条、马先春、马德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先怀、何兴条、马先春、孙运祝、马德超、翟玉全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宋炳任:本院受理原告夏淑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8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碁山人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马玉田: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诉你和刘瑞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1122民初68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和刘瑞英付还原告借款106386.09元及剩余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徐从平、冯海敏、张玉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刘廷利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1122民初6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徐从平付还原告借款9万元及利息,张玉新、刘廷利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汪晓伟、汪照庆:本院受理原告臧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俊奎: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丁保中与被执行人王俊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我院已查封的被执行人王俊奎所有的位于阳信县阳城六路以南,阳光嘉苑A16幢101室期房进行评估。现依法公告告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择评估专业机构的时间定为2017年7月28日9时,选择地点在本院警务室,请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到场;现场勘验集合时间和领取确认委托机构通知书的时间定为2017年8月15日9时,地点为本院警务室,上述三项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和视为送达,不影响评估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苟国庆:本院受理原告李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2民初1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信县人民法院

    肖艳红:本院受理原告尹洪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郑伟、张仁鹏、张付满: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金会申请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708号一案的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清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安世红申请执行刘清岳、崔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太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刘清岳所有的位于泰安市麓秀佳苑5号楼4单元6层东户(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71782号)房产,2017年5月4日,买受人安世红(即本案申请执行人)以60.29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泰安市麓秀佳苑5号楼4单元6层东户(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71782号)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安世红所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安世红时起转移。买受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安世红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现予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陈新辉、陈庆辉:本院受理原告李云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8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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