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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5月22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226次
        
 

法院公告

赵涛、戚昌妮、赵守平: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美红:本院受理张钧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19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言礼: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江华:本院受理原告邵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安亭:本院受理原告侯玉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安亭:本院受理原告徐伟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娟娟、邵俊、青岛昊骏捷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百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守江、李莎:本院受理原告李保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玉青:本院受理原告张用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鹿巨伟、刘世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捷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刚、孙作莲、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0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圣芬、田焕虎、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0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绪影、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0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大良、魏巍、青岛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0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华冠风机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华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2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麟、聂士玲:本院受理原告张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祥灿物资有限公司、朱玉龙: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继黎:本院受理原告蓝立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爱芹、范国庆: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西路支行与被告朱爱芹、范国庆、青岛中铁祥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翰:本院受理原告彭长庆与被告王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丰润华家具有限公司、青岛润强进出口有限公司、张东川、谭强、姜梅、青岛润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波、刘同霖、李宗滨:本院受理原告于靖波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廉洪君、马玉洪:本院受理原告刘建材诉你们及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旭、青岛嘉盛润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宫桂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威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守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同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鲍建明:本院受理原告高明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民功、秦建丽:本院受理原告秦国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姣:本院受理原告闵国库与被告郑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洪香、兰永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光、姚美灵: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桂英:本院受理原告乌琴生与被告王桂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绪贞: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斌与被告杜绪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延磊、谭启祥:本院受理原告陈仍与被告宋延磊、被告谭启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庭民:本院受理原告姜勇与被告赵庭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爱伟:本院受理原告戴蓬与被告李爱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7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保罗: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融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莫江媛诉你单位及河北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何佳禧:本院受理原告张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延青:本院受理原告张廷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王延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廷胜医疗费1600元、误工费12091.84元、护理费80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2800 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共计31501.8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淄博市周村嘉昶制衣有限公司、王立霞、李勇: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富阳彩钢瓦有限公司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0)周商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彭爱民: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诉被告淄博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安宁、彭爱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付红峰、孙立莉:本院受理原告王士兵诉被告付红峰、孙立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山东三宇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置业集团总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森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恢1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自动履行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02)济天民园初字第13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圣金阳建材有限公司、孔德赛、孔令元、孔德乐、刘泗义: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以及(2017)鲁01民辖终3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临沂华荣运输有限公司、张海建、李荣、申永立、申茂信: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本亮(身份证号码:370321196605132735)、马桂霞(身份证号码:370321196701162723)、张本洪(身份证号码:370321196410022739):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561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荣强、时东玲、张龙、张强: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原告到期未付租金69325.9元(数据自2015年5月15日到2015年9月30日);2、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原告罚息2029.25元(数据自2015年5月15日到2015年9月30日)实际所欠逾期罚息应计算至判决生效行之日(按逾期金额日千分之一计算)3、判令被告三、四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尉(370103198301224054):本院受理原告孙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9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勇(370104197703082919):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新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743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判决王新华与你离婚;女儿由王新华抚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期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荣荣、卢圣波:本院受理原告姜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法院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19500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锦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金贤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翠翠: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东郊支行诉你(2017)鲁0112民初234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4日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刚:本院受理原告李应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2075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2000元,利息8928元;2、判令第一被告偿还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利息。利息计算依据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3、判令第二被告在借款本金、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军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2984部队与被告济南军隼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70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中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红、徐志远: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绿宝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孙红、徐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大同市懋源亨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绿宝至尊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同市懋源亨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肇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飞与被告冯肇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恒丰顺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丰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海德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瑄与被告青岛市恒丰顺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丰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海德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广志: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兆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4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刚:本院受理原告邓淑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2099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2、判定原告有权以被告所有的泉景天沅秀园2号楼1单元2101室的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诉讼引起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14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恒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历下华宝架管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原被告解除租赁合同,2、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140166.6元及逾期支付利息。3、被告返还租赁物或折价赔偿32460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返还租赁物的租赁费45.9/日。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清杰:本院受理原告李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2158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15万元整;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自2013年5月23日起至诉讼履行完毕之日止,以15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4、判令被告就抵押的位于天桥区南刘小区13号楼10-102的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提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素铭:本院受理原告陶浩诉你及被告济南达美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迈瑞经贸有限公司、吴雷、曲挺、孙红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永信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金融不良债权追尝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同时,原告山东永信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国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光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久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济南光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追加你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林生、周丛丛:本院受理原告刘少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借款120000元;由被告承担借款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由被告负担本案所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自送达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6日14时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潘成胜、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被告潘成胜、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黄鑫(又名齐武林):本院受理原告王尊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郭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丰明、赵新丽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4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刘德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孙建、孙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刘松: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邹倩、林京京、孔祥鹏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4日10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威、王喜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海静、张衍林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2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臣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白所合、袁继美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欧士公:申请执行人罗玉占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6)鲁1724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名下的坐落在坐落在巨野县龙堌镇欧楼新村房产一处(房产证号:2010—S238473)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技第2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本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本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增成、张作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夏其龙、许子梅:本院在执行耿彬与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于2016年9月13日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了对你们名下房产证号为7727159、7727159A的不动产价格评估报告,逾期后你们未对上述报告向本院提交任何书面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做出的(2016)鲁1481执恢16号之一裁定书及上述房屋的流拍报告。同时本院将继续拍卖该房产,如一直无人竞买而导致三次流拍,本院将依法变卖该房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邵长祥:本院在执行孟宪文与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本院依法查封你在乐陵市阜盛西路南侧、西侧房产证号分别为:5118020、5118037、5118049、5118091、5118084楼房五套(共有人为朱凤兰),并已对上述房产予以评估作价。现将本院(2012)乐法执字第102号保全财产限期履行法律义务通知书(限你于2017年7月6日前迁出涉案房屋并向本院交付)一份,(2012)乐法执字第102-1号裁定书(拍卖裁定书)一份,山东同诚房估字(2017)第34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一份送达给你。你如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提出相关证据。否则将根据本院做出的(2012)乐法执字第102-1号裁定书依法拍卖上述房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邵长祥:本院在执行王倡与你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了对你在乐陵市阜盛西路南侧房产证号为:5118034、5118041、118056三套楼房(共有人朱凤兰)的不动产评估报告。逾期你未向本院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0)乐法执字第319-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书)、(2010)乐法执字第319-2号裁定书(续查封裁定书)及保全财产限期履行法律文书义务通知书,并限你自2017年7月6日迁出上述房屋并向本院交付。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杜兆梅:本院受理原告邢义军诉你与焦兴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焦兴永就(2016)鲁0402民初3651号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3651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如:本院受理原告沧州市运河区隆盛建材租站诉你与被告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沧州市运河区隆盛建材租站就(2013)市中商初字第398号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市中商初字第398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天方面业有限公司、孔凡伟、张静、高焕强、赵恒英、廖洋洋、黄彦芳、李维贵、朱云、李志强、李艳华、曹高超、李梅、王鹏、丁梅苓、王慎喜: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0日9时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司君、屈圆圆、王祥泰、赵长艳、张保明、张永、修英贤、张皓轩、姚英焦、高刚、赵伟、管庆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0日14时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建永、王燕:本院受理原告时培文诉你们及赵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9日9时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新:本院受理上诉人高刘东诉你与王瑜、刘庆霞、张洪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8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300元,由上诉人高刘东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远航未来城一期项目部:本院受理上诉人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与王新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1143-11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中民初第4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重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源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与滕州源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将依法对被申请人滕州源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碳化硅微粉1044件进行公开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枣法技拍字第7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及拍卖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日10时,组织当事人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依《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备选机构名单》选择委托的拍卖机构。公告期满次日起第25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依法对上述涉案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流拍,需要第二次拍卖,则定于第一次拍卖日的次日起第20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选择专业机构时间和两次拍卖时间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屈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崔海梅诉被告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行初24号行政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修芹、韩建帮:本院受理原告方振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19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5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东:本院受理原告刘合理、周宝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河北翔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滕商初字第17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陈建锋:本院受理原告褚松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薛成哲:本院受理原告褚松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洪林、高禾:本院受理原告邓增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天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成兰诉被告枣庄市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告枣庄市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毛颂军与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德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志国: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璇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冯辉:本院受理原告薛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信源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埃菲尔机械有限公司、日照市金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莱阳高盛包装有限公司、彭文超、姬广海、程庆福、相恒武:本院受理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莱阳高盛包装有限公司、山东埃菲尔机械有限公司、日照市金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济宁信源包装有限公司、刘德光、杨锦军、相恒武:本院受理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诚信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埃菲尔机械有限公司、日照市金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济宁信源包装有限公司、临沂中实包装有限公司、顾凤伟、姜良美、相恒武:本院受理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远格: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森、张凤英与被告种衍梅、张远格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受理原告尚云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3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红波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莱芜市普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红波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民终18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田:本院受理的天津市翠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莱芜市晟福工贸有限公司、姚学文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民终693号撤回上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庆锋、吕凤霞:本院受理李树达与王庆锋、吕凤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3执12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及执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王庆锋、吕凤霞依法履行(2016)鲁1203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及查封王庆锋名下所有鲁SA0234车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龙利工贸有限公司:原告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你合同纠纷一案【(2015)钢商初字第40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钢商初字第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告莱芜龙利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于2003年3月14日的《合同书》;二、驳回原告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何秀忠、尹成钢、宋翔:本院受理原告崔传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2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康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2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范双才、李廷坤、李娟、山东泉林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宁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6民初20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邢国镇:本院受理原告李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6民初2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书新:本院受理原告李庆生诉你及第三人德州广源拍卖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宁阳华丰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单位申请执行(2007)泰民一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一案,已于二O 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作出(2008)泰执字第85恢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泰民一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兴国、刘冬梅: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允山与被上诉人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5)泰山商初字第607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泰锅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吴艳青: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正强与被上诉人李如莺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5)泰山商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曹世才: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栋、谢莹莹与被上诉人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廷原审被告禹化申、李凤华、王向民、杨伟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2015)泰山商初字第479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泰德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靖与被上诉人宁阳泰德经贸有限公司、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77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泰德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靖与被上诉人宁阳泰德经贸有限公司、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77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泰德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靖与被上诉人宁阳泰德经贸有限公司、宁阳县恒丰蚕茧有限公司、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孟继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78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西坤: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军与你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八日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蒙、滕厚国: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21民初1044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戚汝学、高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文林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4)岱民初字第 3051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树森、刘锁:我院拟对执行的张修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及的刘树森名下泰房权证泰字第213006号和刘锁名下泰房权泰字第201792、201796号两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因联系不到你们,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并定于选出机构后第一个星期四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戴秋梅、代秋华、代秋红、代秋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宗英与你们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5)泰山民初字第1839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万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玉生、杨月云、李广振与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5)岱民初字第1478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蓄电池厂、张鲁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下峪村民委员会诉被告泰安市人民政府与第三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蓄电池厂、张鲁军土地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行初1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丽霞: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安平、被上诉人程冠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3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百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徐文波、被上诉人山东百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百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陈焕坡与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13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华农橡胶有限公司、曲宗明:本院受理的你们与上诉人周跃进、刘勇、孙光远、被上诉人孙维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15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昌华:本院受理的你与被上诉人李凤云、徐福文、徐福军、徐福忠、徐福红、原审被告彭广山、杜荣英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16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陈昌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志安、被上诉人赵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3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思云、山东泰安佛山车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东平东岳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美保、王久玲、郭思云、苏广涛、山东泰安佛山车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民终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英杰钢材有限公司、泰安通盛钢材有限公司、高荣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市恒丰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4)岱商初字第94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469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泰山嘉木堂红木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王英、魏爽: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静申请执行(2015)岱民初字第244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409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栾伟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利津县刁口乡人民政府诉被告栾伟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崔胜、黄爱萍、朱相良、李风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河山诉被告崔胜、黄爱萍、朱相良、李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黄爱萍、朱相良、李风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河山诉被告黄爱萍、朱相良、李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财保46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黄爱萍、朱相良、李风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河山诉被告黄爱萍、朱相良、李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财保51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朱相良、黄爱萍、李风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河山诉被告朱相良、黄爱萍、李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财保48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风利、朱相良、黄爱萍:本院受理原告刘河山诉被告李风利、朱相良、黄爱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财保47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盼盼、商新宁、王成功:本院受理原告魏庆海诉被告刘盼盼、商新宁、王成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伟华:本院受理原告姜东明诉被告赵伟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隋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徐桂梅诉被告隋卫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海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诉被告丁加成、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永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与被告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昱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刘翠霞、闫志刚、刘小杰、赵朋、徐连、成荣香: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金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崔胜:本院受理原告崔龙龙诉李风利、崔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汤向高:本院受理原告张加坤与被告汤向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康沈阳: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强诉康沈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赵仕勇:本院受理原告朱金娟诉赵仕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清华:本院受理原告陈满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2民初1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阳市人民法院

    朱甲昊:本院受理原告汲广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龙廷飞、温树静、孙明康:本院受理原告朱景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向东:本院受理原告王建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洪法:本院受理原告高洪亮诉你与高洪芝等人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为宝、朱娟:本院受理原告左太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7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帅:本院受理原告李飞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0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发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文奎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叶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善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田恩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季效仁:本院受理原告都秀娟与被告季效仁(2017)鲁0703民初485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延英:本院受理原告陈莲香与被告刘延英(2017)鲁0703民初567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者胜:本院受理潍坊滨海众智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山东金叶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金潭、孙金元: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143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龙丰(潍坊)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苏畅、易建章、易岚、资兴(滨州)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30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丁华丰:原告黄建涛与被告潍坊三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丁华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侯鲁强、高洪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中心支公司与你们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王其国、高孝君、冯在敏:本院受理原告赵存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781民初144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窦美玲:本院受理原告梁洪超诉被告窦美玲、钟行德、青州市万事达制版印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16)鲁0781民初5196号民事裁定,宣判后,原告梁洪超不服,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慧海、青州市鑫海机械有限公司、王静静:本院受理原告李志红诉被告张慧海、青州市鑫海机械有限公司、王静静、赵清来、山东绿都制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2210号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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