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我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债务人为李聪锡的债权一宗(本金109823.0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
2、债务人为张之敬的债权一宗(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4万元人民币。
3、债务人为贾翠娟的债权一宗(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52万元人民币。
4、债务人为葛世诗的债权一宗(本金50000.0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5、债务人为史启文的债权一宗(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6、债务人为赵兴云的债权一宗(本金41689.25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竞买人限定: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5月26日下午16时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49号。
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