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5月16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24次
        
 

法院公告

郭常明: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芳: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0: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宗继月: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淇越诉你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张淇越的申请,委托山东明和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就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8 号丰利大厦 4 层、5 层房地产市场租金价格进行评估,该公司出具鲁明和房地产估字 17-4069 号评估报告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评估报告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对该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于异议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林民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79378.49元(截至 2016年 12月1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 、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滨: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89981.22元(截至 2016 年 11 月20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 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小翠: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 民初 16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鲁克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91493.63 元(截至2016 年 11 月 20 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 、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继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75009.77 元(截至2016年 12月1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文永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166606.77元(截至 2016年 11 月28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 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308473.12 元(截至 2016年 6月 28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254824.93元(截至 2016年6月 28 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昆仑: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1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144837.21元(截至 2016年 11 月 14 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 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 、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平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1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236960.41元(截至 2015年 10 月 23 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 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 、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常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1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82358.31元(截至 2016年 12 月 15 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 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2 、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许延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06 民初 267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白庆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90934.99元(截至 2016年12月 13 日),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琪美达轮胎有限公司、岳良新、李丽:本院受理的原告田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25 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抵押物价款优先受偿,判令担保人对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琪美达轮胎有限公司、岳良新:本院受理的原告田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51 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原告对拍卖、变卖被告抵押物价款优先受偿,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哏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山东翰林地产有限公司、淄博昊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朝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建红、刘钢、汪孝河、王恩亮: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四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4191、4195、4196、419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9 时、10 时、11 时、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决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锡臣、姜云芬: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民初 374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决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连春、万保华: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103 民初3860、 386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 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 14 时、 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决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金波、李改丽;秦元芬、潘斌: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依次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民初 3715、385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4 时、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决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立民、济南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635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宗春玲: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63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官淑静、管义胜: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63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志国、徐红英: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63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以盘:本院受理原告王福伟诉刘德生、刘孝芬、济南盛琪农产品有限公司及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管辖异议申请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刘德生支付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390 万元及违约金,判令被告刘孝芬、济南盛琪农产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毛成彬、朱巧萍: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635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孝军、王晓燕: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63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夏筠、李劲松: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民初635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群(身份证号码:370302196302134523):本院受理原告张杰与被告翟建国、王群、翟昆峰、邹东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历商重初字第 7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翟建国、王群、翟昆峰、邹东美共同偿还原告张杰借款 45 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翟建国、王群、翟昆峰、邹东美共同支付原告张杰利息(1、以 45 万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 倍为计算标准、自 2011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2年 3 月 21 日止;2、以 45 万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为计算标准、自 2012年 3 月22 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翟建国、翟昆峰共同偿还原告张杰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2 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张杰的其他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460 元,保全费 3020 元,由被告翟建国、王群、翟昆峰、邹东美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 8460 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被告邹东美已提起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朋杰(身份证号码:371083198410171518):本院受理原告吉彦军与被告李朋杰、于金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于2016年7月26 日作出了(2016)鲁0102 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金凤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于金凤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亚萍(身份证号:372830196212050021)、时飞(身份证号:371326198610260055):本院受理原告裴宪红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恢复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亚萍(身份证号:372830196212050021)、时飞(身份证号:371326198610260055):本院受理原告裴宪红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恢复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赢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2民初2143 号原告山东德泽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玉宝、李淑英:本院受理原告王延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12 民初265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周玉宝、李淑英偿还原告王延庆借款本金 53 万元。二、被告周玉宝、李淑英以借款 53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王延庆支付自2015年5月 2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上述给付,限被告周玉宝、李淑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100 元、诉讼保全费 3320 元,由被告周玉宝、李淑英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宝强(身份证号:370103196309043515):本院受理原告焦德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姜美冉(身份证号:37010319850213301X):本院受理原告薛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峥(身份证号370102198306023319):本院受理原告张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4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德平:本院受理刘德宝、刘德成、刘德英、刘德铭诉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 民初113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确定各原告以及被告对房屋享有的继承份额;2、依法拍卖房屋,所得价款按原告及被告的份额分配;3、判令被告返还房屋出租所得的收益10万元(自 2007 年计算至 2017 年,年租金 1 万元),并分配给各原告;4、诉讼费、评估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 2017 年8月 22 日下午 14:00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殷实、李传勇:我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鲁能泉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与被告殷实、李传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历城民初字第254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14)历城民初字第2548 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原文中的“ 鲁能泉城客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补正为“山东鲁能泉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周亚均、单立丽:我院受理的原告周利萍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7 年5月 10 日作出 (2016)鲁 0112 民初3996号民事裁定书,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周利萍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德荣、王树荣:本院受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69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玉振:本院受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6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侯德举:本院受理原告李振美诉被告侯德举(370121196802083417)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传镁、苏京芳:本院受理原告刘传明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6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静、丁汝建、石强:本院受理原告薛琳诉被告李静 (370103196712252026)、丁汝建(370103196312102555)、石强(370111195812164416)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繁海:本院受理原告刘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175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