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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5月9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130次
        
 

法院公告

 张育榕、王芝俊:本院受理原告张元港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育榕、王芝俊:本院受理原告李道刚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惠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光地利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光市惠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0783民初45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强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陶章卿、吕海艳:本院受理的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方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民终4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霍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霍庆广、李俊珍: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潍坊龙腾特纸质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潍商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德敏、刘晴:本院受理原告李志伟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149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李志伟因不服本裁定提起上诉递交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和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原告李志伟提起的上诉,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华素婷、华光振:本院受理原告杨继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30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期满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8: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蓬莱市宇和果蔬有限公司、蓬莱市田宇果品有限公司、陈慧芳、杨福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蓬莱市三合果蔬保鲜有限公司、张香升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6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永乐、刘士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秋杰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葛树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82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市利源建筑有限公司、巩振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蓬莱合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蓬莱市鲁粮宾馆有限公司、烟台利源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强、张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92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荆玲、荆永学、丛淑卿、初红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与你们及初同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60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自敬、林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刘磊诉你们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庄维良:本院受理原告张林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给付借款204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耿在军:本院受理孙继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房树红、刘磊:本院受理原告刘金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5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伟、刘宇:本院受理原告王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9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庆日商贸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嘉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烟台华森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及烟台雨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欣波:本院受理原告崔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江苏中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山区昌宇钢材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赵培浩:本院受理原告门福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振阳、尚双凤:本院受理原告金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鲍华东、李振华、李相果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鼎盛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申豹、李静:本院受理原告李学芳诉你们与刘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苏有成:本院受理原告赵润君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元强:本院受理原告赵群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学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乐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81行审第6号行政裁定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履行(2017)鲁1481行审第6号行政裁定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乐陵市人民法院

    栾荣莉:本院受理原告卢朋朋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石芳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光三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建志:本院受理原告孙宝华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54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韩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与张书生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丁宁宁:本院受理原告贾雁鹏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洪臣:本院受理原告高丰光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84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解秀花:本院受理原告庞爱水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胜辉:本院受理原告尚远博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周守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悦强与被告周守红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1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尚绪强、孙秀美: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俊军与被告尚绪强、孙秀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秀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延安与被告李秀玲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许振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良业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录新:依据莱芜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莱仲裁字第039号裁决书,本院立案执行王国锋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执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责令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逾期不提供,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推定你们的送达地址。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言、贾新美:本院受理原告栾兆刚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之兰:本院受理原告栾尚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2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源东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伟成经贸有限公司、屈传水、亓呈波、胥燕、张玉玲、张海龙、张金贤、郭爱香、朱爱红、亓占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城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2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磊经贸有限公司、阚光磊、莱芜市泰鑫经贸有限公司、刘学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艾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2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陈波:本院受理许加增与陈波、王宏债权人撤销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誉楷司法鉴定(2017)第02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其主要内容是对陈波、王宏名下所有的新泰市城区平阳国际商业中心上海路A3幢 42号、A3幢43号房产评估,评估价格为96.7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孝刚、陈丽、任守泽、张莹:本院受理原告张秀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蔺茜、赵凤涛、赵学奎、刘粹英、杨和帅、刘君、刘鹏、孙其凤: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亓世鹏、张振云、李娜、亓守入:本院受理原告李永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隆福普阳塔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佳烁经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徐少平:本院已受理原告毕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永忠:本院受理原告于风山诉你、范传明、范传岭、范魁厚、范传振、张士起、王健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于风山就(2016)鲁1427民初1409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召军、公维娥、李祥仁、张恒、李昭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召军、公维娥、李祥仁、张恒、李昭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董自阳、郭仃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高心良、朱玉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蒋亚娟: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通泉加油站与被告张广磊、蒋亚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长善、李利君: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4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明义文:本院受理夏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明义文土地行政处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峰俭、黄小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峰俭、黄小英、万中岭、孙国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孙守华、孙敬峰、孙守祥、田安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守华、孙敬峰、孙守祥、田安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邢桂林、崔艳芳、邢迎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邢桂林、崔艳芳、邢迎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时素静、于海波、时永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时素静、于海波、时永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黄勤勇、王桂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勤勇、王桂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鲁1427民初235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马红月、姜福波、侯信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侯磊、马红月、姜福波、候信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门庆忠:本院受理原告李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大昌置业有限公司:杨瑞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执恢640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商选择拍卖机构的通知,依法对你公司的土地和房屋进行拍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协商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亦不影响选择拍卖机构的进行和委托拍卖的效力。拍卖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拍卖机构名称及委托拍卖期间的相关事宜等通知。

    夏津县人民法院

    肖培强:本院受理原告温兴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原告的具体诉情详见民事起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郑兆元:本院受理原告郑俊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效东:本院受理原告刘启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贾右苗:本院受理罗玲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成武县三明织业有限公司:我院执行的山东省成武县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成武县三明织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厂房、机器设备(详见清单)进行价值评估、拍卖。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一、定于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下午3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选择本次价值评估的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二、评估机构确定后的第35日上午10时到本院汶上集法庭领取评估报告及执行拍卖裁定书,对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三、如对评估报告无异议,异议期满后的下周三下午15时,请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选择拍卖机构。四、拍卖机构确定后的第49日上午10时通过网络对上述财产进行第一次拍卖;如需要,于拍卖机构确定后的第84日上午10时通过网络对上述财产进行第二次拍卖;所选拍卖机构等拍卖相关事宜详见拍卖公告。

    成武县人民法院

    谢广兵:我院执行的耿海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谢广兵位于成武县富达城二区2号楼1单元402室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拍卖。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3技69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到本院第三审判庭参加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通知等,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拍卖和变卖结束。所选拍(变)卖机构等拍(变)卖相关事宜详见拍(变)卖公告。

    成武县人民法院

    张清、郑振安: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人民政府与被上诉人柳合顺、原审被告任城区航运服务中心及原审第三人张清、郑振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7日依法作出(2017)鲁17民辖终42号民事裁定。你们作为原审第三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2016)鲁1724民初4334号民事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福琴、于钦宝:我院执行的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刘福琴、于钦宝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成房字第田集-774号)进行价值评估、拍卖。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3技17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到本院第三审判庭参加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们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通知等,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拍卖和变卖结束。所选拍(变)卖机构等拍(变)卖相关事宜详见拍(变)卖公告。

    成武县人民法院

    王鹏、宋述华:我院执行的山东辉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王鹏、宋述华(曾用名:宋述云)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王鹏、宋述华位于成武县富达城C区33号楼东3002室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拍卖。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3技41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四(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到本院第三审判庭参加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们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通知等,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评估、拍卖和变卖结束。所选拍(变)卖机构等拍(变)卖相关事宜详见拍(变)卖公告。

    成武县人民法院

    孙海波、沈锡华:本院受理原告郁新建诉被告菏泽华鸿置业有限公司、孙海波、第三人施娟、沈锡华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朝辉:本院受理原告梁红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5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韩孝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杨帆、田丽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敏:本院受理原告邢树金诉张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杜光勇:本院受理原告叶纪良、顾兴康诉你与高密市海华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山东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525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石宗民:本院审理原告赵学祥诉被告石宗民、赵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525民初4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由春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朝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佀可忠:本院受理原告王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刘凤玻: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十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赵金波:本院审理原告靖东霞诉被告赵金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冠县红星缸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德泰昌缸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1525民初4592号原告王朝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杜光勇:本院受理原告叶纪良、顾兴康诉你与高密市海华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山东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书送达后,上诉人叶纪良、顾兴康就(2016)鲁1525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冠县人民法院

    许金周:本院受理原告徐晶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525民初4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侯秀峰:本院立案执行杨爱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525执3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期履行通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七日内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并定于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技术科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逾期依法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公开拍卖。

    冠县人民法院

    曹洪寅、姬圣珍、曹洪春、范维喜: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642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4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董向红、张大勇、于振胜、于振元: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8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4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杜应新、刁忠强:本案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5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你们所有的位于泰安市五马小区14号楼西数3单元3层东户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09863号、第209864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耿伟海、耿伟红、周海峰、张学松、赵国秀: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64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10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相忠、张玉风、张玉安: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9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11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宋振军、石劲菊、周卫国: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7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苏富伟、刘丽、苏庆烽、肖传美、王富山、刘桂双: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2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该案在审理中查封了苏富伟、刘丽抵押给的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56号5#-2-3层西户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46567号],苏庆烽、肖传美抵押的位于泰安市温泉小区13#-中-4层西户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028961号],王富山、李桂双抵押的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56号1#-4-3层西户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081331号]。本院依据申请人书面申请,将依法评估、拍卖查封的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苏晓雷、陈鹏、丘滨: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红元、武春华、庞杰、丁贵苓、邵乃军、王红玉:本案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374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庞杰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奥林匹克花园四期10号楼2单元6011号房产。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相安、刘华、安明雪、张波、杨海燕: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63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9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许华、王小红、张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1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许沥、季德厚、许超:本案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637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许超所有的位于泰安市三里小区9号楼西单元601室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88667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15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杨立实、乔训报: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94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5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杨宁、宋洪桐、王鹏: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638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8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于峰、游秀娟、武伟涛、杨军、陈宝新: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38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岱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俞芳、高力:本案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63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俞芳、高力所有的位于泰安市财源大街120号院内财源办事处宿舍2#楼1单元4层西户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24418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张庆臣、张丽芬、张玉琳、张庆标: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1962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张玉琳、张庆标所有的位于泰安市迎胜西路8号圣源美郡21号楼2单元302室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08242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9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邢伟、闫西惠: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市贵和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3)岱民初字第22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911执113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黄霞:本院受理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三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长城路分公司申请执行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拟对已查封的黄霞名下位于泰安市法院街2号楼1单元601室(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67042号)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选择评估机构后的第3日上午9时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2017)鲁72民初843号 烟台金都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杨韶辉:本院受理(2017)鲁72民初843号原告孙玉国诉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2民初843号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诉状、传票等发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海事法院

    (2016)鲁72执727号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寿光市宝烨水产有限公司、魏德志、单晓华、刘学文、赵秀娟、魏明生、郝彦君、孙桂森、李秀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魏德志所有的“鲁寿渔60157”、“鲁寿渔60158”号渔船扣押,并裁定对该两船舶予以公开拍卖。定于2017年6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东营法庭对上述船舶公开拍卖。凡需买船者,可于2017年5月31日16时前向拍卖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100万元,单船50万元,两船整体竞买优先,看船时间于登记日前截止。

    青岛海事法院

    (2016)鲁72执579、580号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尹庆荣、崔玉华、单京美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尹庆荣(系船舶所有人崔长华的唯一遗产继承人)所有的“鲁寿渔65695”、“鲁寿渔65696”号渔船扣押,并裁定对该两船舶予以公开拍卖。本院分别于2017年1月10日、4月5日对上述船舶进行第一、二次拍卖,均流拍。现定于2017年6月1日上午11时整在本院东营法庭对上述船舶公开变卖。凡需买船者,可于2017年5月31日16时前向变卖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100万元,单船50万元,两船整体竞买优先,看船时间于登记日前截止。

    青岛海事法院

    姜广旺、李秀芝、姜正柱、姜渭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和被告张道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姜广旺、李秀芝偿还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9000元;二、被告姜广旺、李秀芝支付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截至2016年12月7日利息为141323.02元;自2016年12月8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本金249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5000‰上浮50% 计收罚息,并按合同约定计收复利);三、被告姜正柱、张道厚、姜渭勇对以上一、二项判决内容载明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姜正柱、张道厚、姜渭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姜广旺追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宋建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和被告丁秀玲、宋言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被告丁秀玲偿还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元;二、被告丁秀玲支付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截至2017年2月8日利息为25411.54元;自2017年2月9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0000‰上浮50%计收罚息,并按合同约定计收复利);三、被告宋言贵、宋建林对以上一、二项判决内容载明的义务在90000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宋言贵、宋建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丁秀玲追偿。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邸文静(身份证号码:37140219831018792X):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立朋(身份证号码:372425197212235116):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霍爱国(身份证号码:370523198110092033):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宏飞(身份证号码:430821197403047725):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玉强(身份证号码:372522198404023119):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石保稳(身份证号码:372522197807173416):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1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于成龙(身份证号码:372422196202026034):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广利(身份证号码:37252219711230001X):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常明(身份证号码:372822197712048811):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康娜(身份证号码:371421198512066025):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晁玉芬(身份证号码:371312197804174822):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谭赛男(身份证号码:37108319860527252X):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6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步军(身份证号码:370923196902030415):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6时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步军(身份证号码:370923196902030415):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8月4日,本院定于2017年8月7日下午17时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翟湧:本院受理原告崔晓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颖斌:本院受理的原告吕鹏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6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11月22日受理了申请人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5月3日作出(2016)鲁0102民催7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学秀、候瑞、陈金金:本院受理原告梁康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03民初668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江延芬:本院受理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苏雷、高建洁、苏家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2015)历城商初字第 1419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哲良:本院受理原告蔺玉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 民初 660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人民币9120元,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济南金日国际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12民初745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金日国际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制作费30600元、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30600元为基数,自 2015年1月1 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玲: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艳春:本院受理原告达盛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被告刘春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3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辉、刘付翠:本院受理原告张银银与被告韩家奇、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慧:本院受理原告陈洋诉被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解学功、刘红军:本院受理原告张纯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1413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9万元;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直至执行完毕之日(到起诉之日的利息为5.1万元,自立案之日起,以7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17)鲁0112民初141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14点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解学功、刘红军:本院受理原告李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1415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5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直至执行完毕之日(到起诉之日的利息为6万元,自立案之日起,以60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利息)。3、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17)鲁01l2民初141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9点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解学功、刘红军:本院受理原告孟凡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1416号】一案,原告要求你:1、归还原告借款本金94万元;2、向原告支付利息直至执行完毕日止(其中到起诉之日利息为 22万元,自立案之日起,以9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利息)。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17)鲁0112民初141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14点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恒生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费人民币100000.00元,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计至实际给付之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白晓强(372425197401010039):本院受理原告白泥天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7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白晓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白泥天自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的抚养费,共计9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昆:本院受理原告李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7万元,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逾期利息共计6895.8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夏兰兴: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你、被告吴琼、被告杜晓通、被告吴成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吴琼在提交答辨状期间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本院已作出(2016)鲁0112民初4818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异议申请书、(2016)鲁0112民初4818号民事裁定书、被告吴琼提交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16)鲁0112民初4818号民事裁定书,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执行的威海市联桥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市联桥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俊怡翔投资有限公司、钟怡浩因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需对涉案房产予以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位于即墨市鹤山东路518号楼1单元地下1-1-2层房产。二、变卖价格:变卖保留价434万元。三、变卖方式:现状变卖,变卖法院不负责腾房交接。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变卖中的成交价全部为本院实际收取的价款。四、应买申请登记方式:有意应买者可持变卖公告及身份证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报名,并缴纳变卖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收款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 行 :工 行 威 海 高 开 支 行 ,账 户 :1614028329200005833。保证金86万元。在报名期内,如仅有一人缴纳保证金,即成交;如2人以上缴纳保证金,再进行竞买(竞买期间不再接受其他报名);如无人缴纳保证金,此后公告期内愿意应买的先到先买,前一位应买人未按约定足额交纳价款的,后一顺位应买人顺位递升。六、变卖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60日无人应买,变卖终止。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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