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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5月8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537次
        
 

 

法院公告

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贵州: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河北中兴医院有限公司,河北富坤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浩森养殖有限公司,田辉,张春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中兴医院有限公司,河北富坤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浩森养殖有限公司,田辉,张春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履行债务579845.50元及违约金(欠款之日2016年5月2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以579845.50元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二为计算标准),判令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对第一被告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彬:本院受理原告程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彩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晋、刘晓峰、潘芳芳、王艳丽、孔凡霞:本院受理原告韩作红诉你们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4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郑振宇、张爱华、孙晋、王雪泌、赵璇、刘晓梦、李方刚、刘晓峰、宋雪琼、温健、杨军、潘芳芳、马中喜、苏吉金、王艳丽、田耀培、孔凡霞分别赔偿原告韩作红财产损失555.56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韩作红承担16.13元,被告郑振宇、张爱华、孙晋、王雪沁、赵璇、刘晓梦、李方刚、刘晓峰、宋雪琼、温健、杨军、潘芳芳、马中喜、苏吉金、王艳丽、田耀培、孔凡霞分别负担16.11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毕延超:本院受理原告焦文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万元及利息;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董永利: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065号原告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文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059号原告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光华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九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郑吉民、韩芹、肖光、王霄红、陈立颖、施文丽、栾咏霞、徐伟: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2967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一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永军: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894号原告济南捷翊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8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华鲁饲料有限公司、马福水: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750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7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罗光锋、罗辉:本院受理原告王东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6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兴玉:本院受理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3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决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24000元;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立华、付连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24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明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宗武、王小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2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肖作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2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聪明、张桂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2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宋蕾、曹恒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菏泽市海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顺煤业有限公司、山东郓城苏鲁化纤有限公司、李学全、聂秀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宝东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孙玉磊、李娜、李超、张德金、杨杰、张爱萍、杨丰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沈永亮:本院受理济南信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解学功、刘红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1707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498835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的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17)鲁0112民初170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9点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周灏广、李昕:本院受理原告杨奉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周灏广、被告李昕偿还原告杨奉杰借款16万元;二、被告周灏广、被告李昕支付原告杨奉杰借款利息,以借款16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上述给付,限被告周灏广、被告李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被告周灏广、被告李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超:本院受理原告李海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75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予原告李海云与被告陈超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由被告陈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桂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李桂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820.58元;二、驳回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倩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陈倩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868.35元;二、驳回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玉侠: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8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张玉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1206.69元;二、驳回原告济南亿家安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文珅 :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张文珅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084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15935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建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张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095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4134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洪卫: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张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116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7870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平: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张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091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7965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叶伟: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叶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111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65331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心军、郭旋:本院受理济南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第三人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7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如下:一、确认原告济南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心军、被告郭旋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6年7月2日解除。二、限被告陈心军、被告郭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济南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包含律师代理费)折抵后15888.18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216元,由被告陈心军、被告郭旋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英杰、济南晨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利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巨捷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隋南、马燕、颜昭辉、赵镇珠、张德金、杨丰丞、杨杰、张爱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2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范秀长、李巧莲:本院受理刘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5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韩光林、姚丽环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利息19.2万元,(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16日、截止2017年3月16日以后利息按年利率24% 执行至付清之日);2、被告范秀长、李巧莲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玉磊、范秀长、彭爱华:本院受理刘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2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于金玲、王焕伦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397655.44元,利息20.9万元,(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7年2月17日、自2017年2月18日以后利息按年利率24%执行至付清之日);2、被告范秀长、孙玉磊、彭爱华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文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有关诉讼规定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林峰: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张林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8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张林峰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235351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以1120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自2015年9月1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2327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9月1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3、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30元,由被告张林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亚军: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王亚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8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王亚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借款人民币53548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以267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267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6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38元,由被告王亚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大鼎、张爱娟:本院受理原告廉德法与被告王大鼎、张爱娟、侯明生、许彬、韩仲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24民初309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大鼎、张爱娟于本判决十日内偿还原告廉德法借款本金20万元。二、被告王大鼎、张爱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廉德法约定的借期内的借款利息19800元。三、被告王大鼎、张爱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廉德法逾期借款利息(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自2016年10月22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四、被告侯明生、许彬、韩仲林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载明的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侯明生、许彬、韩仲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大鼎、张爱娟追偿,案件受理费5290元,保全费1820元,共计7110元,由被告王大鼎、张爱娟、侯明生、许彬,韩仲林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龚思军、丁春婷、济南万兴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宪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龚思军、丁春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孟宪金借款本金20万元。二、被告济南万兴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济南万兴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龚思军、丁春婷追偿。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共计5820元,由被告龚思军、丁春婷、济南万兴农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田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被告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70832.38元、利息2087.76元、滞纳金620.87元、手续费3632.58元、其它杂费18元、违约金864.8元,合计78056.39元,(截至2017年2月5日),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林南川,林潘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本院(2012)市商初字第60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林南川名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三孔桥街28号鲁能康桥3号楼3_801室房产一套(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天字第181082号)并进行价值评估。上述房屋评估总价值为146.1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评估报告异议期和责令履行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该房地产进行拍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翟玉环: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翟玉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本院(2012)市商初字第1220号民事调节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你所有的位于本市历城区七里堡3号住宅楼(现为38号楼)2-302室的房产(房产证号:历城011937号)并进行价值评估。该房屋评估总价值为139.9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评估报告异议期和责令履行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该房地产进行拍卖。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国强:本院受理原告陈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0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韩国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浩借款本金25000元。二、被告韩国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浩以本金5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3月18日起,以本金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2日起,均按照年息6%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已支付200元)。案件受理费450元,由被告韩国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以球会友体育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市中区奥达健身俱乐部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6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以球会友体育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市中区奥达健身俱乐部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6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聚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方圣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平、胡珀、李然、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平(370104197811022948)、胡珀(370104197504250334)、李然(370102198809243321)、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1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谭雅军、谭谦:本院受理的原告闫浩然诉被告谭雅军(370902195907130910)、谭谦(37010319851128641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孝福:本院受理原告崔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在本院回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阳县人民法院

    尹军:本院受理上诉人尹冬冬与被上诉人尹军、王艳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民终25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秀美:本院受理周志强、你与张玉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5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撤销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2015)桓民初字第1894号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赵秀美偿还被上诉人张玉梅借款本金139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原审被告赵秀美支付被上诉人张玉梅借款利息35441.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上诉人周志强对上述第二、三项判决原审被告赵秀美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被上诉人张玉梅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202元,由被上诉人张玉梅负担376元,原审被告赵秀美负担3 826元。保全费1 496元,由原审被告赵秀美负担。上诉人周志强对原审被告赵秀美负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4 113元,由上诉人周志强负担3737元,被上诉人张玉梅负担376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庆宝: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金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执186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金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聚鑫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曰军:本院受理原告荣海燕诉被告王曰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继德:本院受理原告吴宗革诉被告王继德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继德:本院受理原告孙允奎诉被告王继德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宗学圣、姜艳、于波、宗萍: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华诉被告宗学圣、被告姜艳、被告于波、被告宗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继德:本院受理原告刘华诉被告王继德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朱伯铁诉你与被告山东荣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淄博海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新征、李燕:本院受理原告赵杰诉王新征、李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0304民初692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史永光:本院受理原告吕志勇诉被告贾福堤及第三人史永光、山东路鑫基建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凯、刘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正新、邹旭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魏玉峰:本院受理原告房信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杨晓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33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焦新峰:本院受理原告赵红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吉雷、鹿丛丛:本院受理周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学光、袁家家:本院受理孙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邹平县双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秦宁:本院受理李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隋宏岩、刘丽:本院受理王杰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孟庆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太祥:本院受理上诉人梁长智诉被上诉人王明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撤销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16)鲁0302民初315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维持该判决第二项,即王太祥支付王明福利息20 600元;变更该判决第一项为王太祥偿还王明福借款20 000元。梁长智对上述借款20000元及利息2060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王太祥追偿。现依法向你公告达(2016)鲁03民终3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战辉:本院受理上诉人宋学中诉被上诉人陈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撤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5)张民初字第4182号民事判决第三、四、五项;维持该判决第一、二项,即陈斌偿还宋学中借款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判决战辉偿还宋学中40万元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陈斌对其中2013年10月15日战辉向宋学中的借款20万元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战辉追偿。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册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娄兆军、曹爱明、杨林:本院受理杨泽丽诉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通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册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娄兆军、曹爱明、杨林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须知。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巩守遴、巩宜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巩象波与被执行人巩宜海、巩守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2015)桓执字第199-3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巩守遴名下位于淄博高新区柳泉路372号9号楼4单元五层东户房产一套。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荆呈华: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允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月1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济南信通经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1 43160185、出票日期2016年9月12日、出票人济南万邦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信通经贸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3月1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4月2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济南信通经 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 313 0005143160185、票面金额伍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济南信通经贸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淄博永翱贸易有限公司、淄博政通集团有限公司、李峰、孙婷婷、崔政亮、李梅:本院执行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花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3执260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觉履行本院(2015)张商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朱传峰、安长菊、山东万永丰商贸有限公司、杨国亮、熊丽、董文豪:上诉人淄博周村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16)鲁0306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金泉、李守林、孙华:上诉人高军就(2016)鲁0306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文善: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国权、魏益瑞与被执行人王文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30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商初字第27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金智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42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高商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春亮、张兴水、吴春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660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吴春亮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告吴春亮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9月20日的利息20023.88元。三、被告吴春亮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6年9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9.5‰上浮50% 计算。四、被告张兴水、吴春泉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7.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吴春亮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吉河、吴吉哲、吴吉轩、吴承刚: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52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吴吉河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吴吉河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0月20日的利息38812.31元。三、被告吴吉河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0‰上浮50% 计算。四、被告吴吉哲、吴吉轩、吴承刚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吴吉河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吴吉亮、吴吉哲、吴吉轩、吴承刚: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53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吴吉亮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98982.92元。二、被告吴吉亮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0月20日的利息32796.25元。三、被告吴吉亮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98982.9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吴吉哲、吴吉轩、吴承刚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吴吉亮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夏建友、毕玉福、陈剑锋、张夫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52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夏建友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夏建友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28807.38元。三、被告夏建友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8.4‰上浮50%计算。四、被告毕玉福、陈剑锋、张夫利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德山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中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000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杨中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道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8645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韩敬文、张娟: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庆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借款5900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11月10日起至欠款偿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贾传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翠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贾思奥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95元,婚前财产各归自己,婚后财产依法分割)、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张庆华、任海霞、东营尼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振、李静:原告秦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3月1日立案。原告秦雷请求本院依法判令你们偿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阿法庭(东阿镇驻地)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姚海娇:原告张哲平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3月17日立案。原告张哲平请求本院依法判令原、被告婚生儿子张家梁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阿法庭(东阿镇驻地)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周传木、刘金环:原告胡明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305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一、被告周传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胡明银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胡明银对被告刘金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周传木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公告期满,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赵付春、郭淑伟:原审原告赵成利与你们、原审被告李升泉、秦树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审被告李升泉、秦树蓉对(2015)高民初字第810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经本院审委会研究,决定对本案提起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陈进海: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金刚与被上诉人王宪芬、李东淑,原审被告王守安、原审被告陈进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学柱、李国莉: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泰合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车纯平、第三人张学柱、李国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占河、刘学梅、牛淑霞、姜卫杰:本院执行的东营信德利投资有限公司与马占河、刘学梅、牛淑霞、姜卫杰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7)鲁0502执43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需对马占河、刘学梅所有的位于东营区黄河路660号(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072720号)房产一套进行评估;对牛淑霞、姜卫杰所有的位于东营区黄河路660号(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092582号、092631号、092651号、074578号、174201号)房产五套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将直接进行后序程序,直至评估结束。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牛淑霞、姜卫杰:本院执行的东营信德利投资有限公司与牛淑霞、姜卫杰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7)鲁0502执3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需对牛淑霞、姜卫杰所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燕山路347号(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062957号、062958号)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将直接进行后序程序,直至评估结束。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肖静霞:本院受理原告许俊诉被告肖静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孙兵杰、李春晓、施丽丽、东营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利、张翠平、东营市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汝新、曹美英:本院受理原告张晓燕所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昱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百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所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代佃军、周丽霞:本院受理原告陈旭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31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砚宾、郝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华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恒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骜植化集团有限公司、徐淑强、石爱军: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1004号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文: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591民初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和第15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玉伟: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591民初3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和第15日9时0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凤芹: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591民初36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和第15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文: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591民初3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0分和第15日14时1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金楼: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环渤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海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埃孚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范志平: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14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克强: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张素花、李德民、贺洁、许嘉华、李淳朴、凌秀青、李海玲、聂士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99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鲁0591民初9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天润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蒋俊、罗汉仁: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李树森金融借款合同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陆中任: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4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弘烨胜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精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和第15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华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正顺车轮有限公司、徐秀珍、徐淑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宣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本案并领取判决书。通知你们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左正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75093.86元,利息2329.85元,费用7224.94元(暂计至2016年11月25日,之后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毕小龙: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129937.00元,利息1552.43元,费用12906.07元(暂计至2016年12月15日,之后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邱志闻: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99038.74元,利息2149.09元,费用12232.41元(暂计至2016年8月19日,之后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游翠荣: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68732.13元,利息4296.12元,费用19006.54元(暂计至2016年8月17日,之后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德松: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57917.31元,利息533.85元,费用7671.35元(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之后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赵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你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63985.41元,利息501.75元,费用10110.92元(暂计至2016年10月26日,之后利息、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诉讼费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烟京礼仪礼品广告有限公司、杨伸、曲小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 民初34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登记在被告杨坤名下、车牌号为鲁FOV008的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一辆,查封期限2年;查封登记在被告杨坤名下与曲小健共同共有的、坐落于莱西市青岛路518号B3栋(山水景园)别墅底夹_3层3、_3层4、B13栋_3层7(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青房地权市字201458640号、201458636号、201461470号,建筑面积均为253.41平方米)的房产3套;查封3年。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裕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林乐志、吕晓艳: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 民初34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登记在被告林乐志名下、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000号北方汽车配件交易中心D1-15(房屋所有权证号:烟房权证字第F011081号,使用权面积:115.09平方米)的房产一套;查封期限3年;查封登记在被告林乐志名下、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000号北方汽车配件交易中心D1-15(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2013】第30353号,建筑面积69.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1宗;查封3年。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晓静、烟台海滨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被告王晓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463447.27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7年2月8日,并自2017年2月9日起继续计算至全部借款付清之日),并由被告烟台海滨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确认原告对被告王晓静提供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开发区海滨路86号海滨喜来登花园10号楼702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常晓玲: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萧艳美、郭新林: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飞:本院受理原告周伟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解永生:本院受理原告汪海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谷美娜: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保税港区全球购进口葡萄酒展示中心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B区四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江洋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芝罘岛分公司、烟台江洋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薛连胜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郝宏忠:本院受理深圳市前海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恩:本院受理深圳市前海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军国、石庆芳、宋春华、石庆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盛熔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70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宋军国、被告石庆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山东盛熔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207295.71元及违约金57498.21元(按日万分之五自2013年12月15日起暂计算至2016年7月18日止),同时自2016年7月19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仍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给原告山东盛熔投资有限公司,并由被告宋春华、被告石庆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鞠东阳、殷国荣、殷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盛熔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鞠东阳、殷国荣共同偿还原告垫付款300000及违约金11610元(暂计至2016年9月8日),并承担自2016年9月9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的违约金,并由被告殷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比邻奈尔会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昱:本院受理原告王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解除与你们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要求你们连带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900000元、律师费236400元、保险费13000元,并对抵押的318485、318486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邵岩、烟台鼎信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玉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于志晓:本院受理原告王美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2民初4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阳市人民法院

    李风香、刘序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风香、刘序兰、刘序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字第184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2017)鲁1202民初1610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4月20日查封被申请人李传斌名下位于莱城区金地凯旋城沿街楼东起第十间号房,第B2B3幢1-3层楼房(现为广电大药房租赁使用),建筑面积为408.84平方米。上述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分别自2017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止。在上述查封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被查房房产有转让、过户、变卖、抵押、典当、赠送、损毁等处分行为,只能进行经营性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宜家易购购物中心、任守泽:本院受理原告莱芜中舜置业有限公司诉莱芜市莱城区宜家易购购物中心、任守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宜家易购购物中心、任守泽: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齐家物业有限公司诉莱芜市莱城区宜家易购购物中心、任守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梁荣:本院已受理原告咸俊峰诉你及曹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梁荣、张刚:本院已受理原告咸俊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萌声:本院受理原告侯雪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国泰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奥特玻璃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黄书坤:本院受理原告项荣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偿还原告项荣梅18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5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夏晓寒、魏玉凤、刘金光:本院受理原告石树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3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会泉: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及李守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2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房燕: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口镇信用社诉你及莱芜市万顺隆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顺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韩纪勇、杨玉成、董桂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周洪杰、海兴县兴华运输车队:本院受理(2016)鲁1202民初2814号原告无锡市中鼎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何允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何允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市分行信用卡欠款75982.5元(其中本金59998.56元,利息7083.21元,费用8900.73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学新:本院受理原告魏丕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4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张建仓:本院受理的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加洲、朱桂英:本院受理原告卢永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4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潘长峰:本院受理原告吕雪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4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崔言贵: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和美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43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精恒、徐燕华:本院受理原告安辉科诉被告陈玉梅、第三人王精恒、徐燕华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3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孙长增、彭春玲:本院受理原告魏东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许呈林(许成林)、王胜美(王圣美):本院受理原告许荣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6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博、李春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友钢贸易有限公司诉张博、李春启、丁光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丁光洲就(2016)鲁1203民初99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莱芜新阳光玻纤机械有限公司、山东莱芜盛泉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丰凯莱工贸有限公司、李斌、任新平、尹庆双、李传华、王华: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12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执1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责令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逾期不提供,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推定你们的送达地址。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丰凯莱工贸有限公司、李斌、尹庆双: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12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执20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责令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逾期不提供,则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推定你们的送达地址。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4)莱中商初字第113号,本院作出民事判决后,李志胜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莱芜市三庆果蔬有限公司、张庆水、朱爱苹: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4)莱中商初字第114号,本院作出民事判决后,李志胜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山东万涛果蔬有限公司、山东万明贸易有限公司、张春健、孙树萍: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4)莱中商初字第115号,本院作出民事判决后,李志胜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莱芜市绿兴商贸有限公司、姚忠胜、姚秋翠: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14)莱中商初字第116号,本院作出民事判决后,李志胜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江涛:本院受理原告崔怀朝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监督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玉文、周洪菊:本院受理原告祖兆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兆利:本院受理原告向大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朱国生、于冬梅、朱国文、张爱萍、朱国明、徐凤云、朱国新、李彦红、朱月荣、朱国健、马玲珑、于秀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5民初3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晏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萍:本院受理原告闫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齐河县赵官镇众诚石料厂、胡卫东:关于原告张正星诉你追偿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字第2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奎和: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金强诉被告德州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第三人李奎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杨文爽:本院受理上诉人臧春燕诉王鹏、解学虹及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民终27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城正天和源建筑工具租赁中心诉你单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天津市乘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王梅英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482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1482执2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知书载明: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设备租赁费201100元及利息、物损23520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2335元及本案的执行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禹城市人民法院

    许配东:本院受理原告庞巧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师雪倩、师帅康申请黄满想宣告失踪一案,经查:黄满想,女,1989年7月22日出生,原籍河南民权人,户籍在山东省东明县陆圈镇于谭寨行政村于谭寨村561号。黄满想于2012年起,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黄满想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黄满想失踪。

    东明县人民法院

    安徽天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一建设有限公司灵璧分公司、徐州市郎溪金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泰安市东峰物资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安徽天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一建设有限公司灵璧分公司、徐州市郎溪金鹰置业有限公司买卖钢材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2014)岱商初字第7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赵焕清、续本格:本院在执行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恒业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裁定变更申请人张恒业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0)宁执字第76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宁阳县人民法院

    何长贵:本院受理原告何祥龙与被告严洪强、第三人何长贵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22民初64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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