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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3月30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134次
        
 

 法院公告

青岛晟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学章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单宝尧: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东起星凯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世展:本院受理原告赵鹏诉被告张世展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评残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选择评残机构。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玛丽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杨波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志勇、张信成:本院受理原告樊建勋诉被告崔志勇、张信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5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镇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樊建勋诉被告崔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5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镇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悦中达燃料有限公司、杨学华、邱新华、乔昌峰、张桂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及被告贾方德、刘学淑、山东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山东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2015)黄商初字第3388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建萍:本院受理原告郭安琴与被告王建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0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申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周业平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潘炳伟:本院受理原告赵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文平:本院受理原告丁瑞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闫明喜: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395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志强、朱发英、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周玉华、李玉香、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德雷、陈宁、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杨丽君、刘尚荣、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曲先印、郑世红、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超、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东伍、吕梅霞、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建鹏、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艳艳、唐福宝、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令、赵淑玲、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纪淑民、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曲方正、耿晓丽、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增富、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卢波、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鑫全、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慧义、马晓燕、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青、赵宝红、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永鹏、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东伍、吕梅霞、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传记、刘桂、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单希明、任秀英、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石宝业、徐继兰、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瑞强、于世霞、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增刚、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沈莲莲、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曹桂芳、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9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兢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覃建保、苏琦、罗凤、罗丽、青岛天鹏兢业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希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晓飞、刘金龙、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吴成祥、吴程成、李静、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范海军、王娟、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茂加、崔燕、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郑爱霞、赵其金: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崇明岛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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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福同、张国德、周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辛雨、青岛美隆砂浆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胜伟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8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符晓东、王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继富、沈林琴、青岛富林园艺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张继富、沈林琴、青岛富林园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451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5)胶商初字第18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张继富名下座落于胶州市古城风貌保护区3号网点的房屋(胶私字第69788号)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姜启鸿:本院受理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北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子君、孙淑萍:本院受理的朱加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晓财:本院受理吴衍州起诉你与王承新、姜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94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葛榜伟、葛秀荣:本院受理耿彦光起诉你们与汤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9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被告青岛潘家制衣有限公司、潘建华、宋永前、赵建勇、赵旭: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兰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100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珍君、张乾:本院受理原告殷栋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刁世武: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素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71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振秀、逄振宁、青岛振宁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周晓、刘正龙:我院受理原告刘成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朱全述:本院受理原告朱团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10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乔成强、周瑞芹:本院受理胶州华星冶金材料厂诉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胶州湾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冷华敏与被告青岛胶州湾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焕俊:本院受理原告龙泽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强、甄德云、孙贤勋、王先梁、任相刚、孙富: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任相刚、李桂霞、孙贤勋、王先梁、孙强、孙富: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阎作伦、陈德花、王元贤、李述平、沙如仁、刘衍坤: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藏延秀、潘金良、台义林、范锡辉: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鞠晓杰、庄乾彩: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及青岛晓帆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青岛晓帆商贸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正平、李珍霞:本院受理原告刘中智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两时三十分在崂山区人民法院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程浩森:本院受理原告韩文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程浩森:本院受理原告周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白天罡、朱少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信伟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日照嘉林建设有限公司、山东裕伟食品有限公司、杜玉伟: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兵、孙勇、矫立慧:原告黄佳风、黄晨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许海滨、周遵斌、青岛海都憬世锋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青岛憬世锋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许海波、黄佩佩、蔺延开、任敦渭:原告青岛汇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增超:本院受理原告孙芳芳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及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旭升、王佩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4)崂民二商初字第78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维平、李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4)崂民二商初字第78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建军、王彩艳:本院受理原告王中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尤帅:原告李宣鹏诉你与张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付晓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力和捷信商务调查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阳光海川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喜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1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爱团:本院受理的原告于中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你方立即偿还货款129080元;本案的诉讼费由你方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刘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刘作常诉被告刘作香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红、王莹、王爱华、王冬梅、王连凤,关于申请执行人陈荣英与被执行人刘红、王莹、王爱华、王冬梅、王连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焕君、陈迎辉、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延辉、孙夫喜、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淑贞、赵广义、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荆守雷、姜建民、日照富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日照富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宏、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青房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阮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文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学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玉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詹建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志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志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30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瑛、王啟光:本院受理原告高淑梅诉王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王瑛作为被告、王啟光作为第三人,现依法向王瑛、王啟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庄丽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东方金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伟:本院受理原告邵强与你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任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裕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王芳、青岛润田服饰有限公司、王信友、代海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债权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字第266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芳名下设定抵押的位于即墨市嵩山一路16号甲1单元301户(原即墨市西环一路232号33号楼1单元301户)的房产一处;二、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房估字(2017)-HZ0101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7.6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海龙、贾桂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延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陆丽丽、孙跃跃: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里娜、刘方青: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维高:本院受理原告王丽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世英: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与被执行人丁世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南执字第11950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该裁定书裁定拍卖丁世英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金坛支路6号1906户房产;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1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07.14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与被执行人刘竟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执923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刘竟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怡海园1号楼602户房产;二、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东部(2017)房(估)SF第01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75971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振青、谭玉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清泉与被执行人范振青、谭玉华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执字第44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谭玉华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803号5号楼2单元501户房产;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26.4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秀华、潘鹏: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与被执行人杨秀华、潘鹏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执91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杨秀华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南山新村5号楼302户房产;二、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东部(2017)房(估)SF第01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76506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德福:本院受理原告刘庚乙、原告李强诉你与被告青岛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建娟、袁建波、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吴政林、王培培、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代虎昌、穆永令、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温委社、邢秀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们与被告邢洪柱、窦洪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玉龙、王琳琳、范英华、柳卫东、宿平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永丽:本院受理原告温坚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赵成成:本院受理原告姜海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5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国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孙景路与被告山东省国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平度市引黄济青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三人青岛宇田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梁小妮、乔亚利、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沃尔得食品有限公司、李熙彦、金福莲:蔡洪艳与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拟对青岛沃尔得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工业新区大道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以及青岛好利凯木业有限公司租赁期间所建的两个车间、院中树木、消防池墙、办公楼的装修、锅炉等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公告通知选择的评估机构,本次随机选择的评估机构为山东舜华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通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同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勘验。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海亮:本院受理杨玲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焦鹏峰:本院受理原告陈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马丽、郭平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及青岛良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淑梅、荆伟春:本院受理原告李云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涛:本院受理柏秀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8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房本亮:本院受理原告曲丽翔、原告郝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登岚:本院受理原告赵登岐与被告赵登岩及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星火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建融物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青岛鱼羊鲜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星火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315室(市北区登州路22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隋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婷与被执行人杜万军、张丽霞、李文波、隋超、李帅帅、杜吉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隋超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1号44号楼802户房产进行评估,并已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予以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喆: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延平、李成宗与被执行人崔喆债权转让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78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崔喆名下设定抵押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7号甲401户房产一处;二、山东正诚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正房估(2016)99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96.5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宪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国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牟子文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熊娅茹: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熊娅茹: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被告高黎明、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典林、梁萍: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培军、杨雪梅、赵炳合、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徐磊、刘春蕾、孟令喜:本院受理原告吴敬杰、王淑娥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中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孙勤、魏吉涛、朱沛运、宋建鹏、宋建岑、潘海、李遵宝、朱沛良、郑涛、刘伟、王云国、上官昌滨、卜春雷、刘洪新、朱萧萧: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智溢物资有限公司诉你等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来得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青岛福润德建华新村材料有限公司、田茂连、巩振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亮:本院受理青岛碧清田工程配套有限公司诉马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亮:李方诉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周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春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金春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俞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8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8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良: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8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旭: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8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窦金国: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9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9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力云: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9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9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仉红: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9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川合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铄得铃工贸有限公司、孔婷婷:本院受理蔡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1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棠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宏伟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棠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卫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2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沈阳哲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鑫棠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鲁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3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郝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1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周春磊、青岛汇源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仕成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4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朴龙绪: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马洪伟:本院受理原告孙福勋与被告马洪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9万元,并支付利息26700元(自2014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剩余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按月息0.02元计算至2016年4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尹立丽:本院受理原告尹成惠、张向娥诉你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解除收养关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宫云强:本院受理原告刘超诉你及第三人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宫云强:本院受理原告刘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勇岭:本院受理原告刘伟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勇岭偿还原告刘伟钢借款5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尹德勇、陈红霞:本院受理原告杜旭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尹德勇、陈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杜旭梅借款30.7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发展、马继明、马志国、桑志芳:本院受理原告刘义彬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1民辖终24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新身:本院受理原告王少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原告王少艳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何雪梅: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何雪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何雪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人民币10848.49元及违约金(以10848.49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驳回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何雪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宝柱:本院受理原告姜利兴诉你方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直接、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593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冯宝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姜利兴不当得利371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姜利兴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0元,由被告冯宝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庆芳、陈磊、山东圣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云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志兰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商初字第167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济南云阔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志兰钢管2215米、扣件4010个、丝杠600个。二、被告济南云阔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马志兰2012年2月22日至2015年8月31日租赁费132535.18元。三、被告济南云阔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马志兰2011年4月20日至2015年8月31日租赁费11096.08元并返还丝杠14个。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仁济妇科医院、李延卫、仁济生生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百佳妇婴健康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杭州金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百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金钟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63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辛磊: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学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1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3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俊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81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3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玉磊、范秀长:本院受理原告刘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691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孙玉磊向原告刘滨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自2015年2月21日至2017年1月28日的利息138000元及2017年1月28日至付清之日按24% 计算的利息;2、被告范秀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点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玉磊、范秀长:本院受理原告刘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692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孙玉磊向原告刘滨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7年1月13日的利息92000元及2017年1月13日至付清之日按24% 计算的利息;2、被告范秀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6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传英:本院受理原告许丙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69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原告许丙勇与被告孙传英离婚。二、原、被告之女许嘉雨与原告许丙勇共同生活,被告孙传英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自2017年3月份起于每年的6月30日、12月30日各支付一次,至许嘉雨独立生活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萍:本院受理原告李平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萍:本院受理原告邢俊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宏耐嘉业建材有限公司、李卫国:本院受理原告王淑贤诉被告济南宏耐嘉业建材有限公司、李卫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借款利息48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苏磊:本院受理的原告徐长源、原告李安雅诉被告公方红、第三人苏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公方红不服(2015)天民一初字第617号民事判决书,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天民一初字第617号案件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陈国胜、边玉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国庆建筑机械租赁站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一、判令二被告支付钢架管及扣件租赁费194688.0元计算至2017年3月3日,后期租赁费继续支付至租赁物返还为止;二、二被告返还租赁的钢管21627.2米、扣件4000个,价值约130000.0元;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7月13日13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王廷震、王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闫凤波、王登强:本院受理周宝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58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闫凤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宝玉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告闫凤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向原告周宝玉支付逾期借款利息;三、被告闫凤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宝玉支付5600元律师代理费损失;四、被告王登强对被告闫凤波上述一至三项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登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闫凤波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袭荣艳:本院受理吴建梅诉你和杜培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2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杜培海、袭荣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建梅借款本金145万元。二、被告杜培海、袭荣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建梅利息29万元。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米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4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米强借款20万元、利息2.6万元及违约金4万元。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龙典影视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广播电视台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任雪晴、宋兆芹、王春臣:本院受理原告魏英杰诉被告任雪晴、宋兆芹、王春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5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魏英杰的起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牛明金、王晓玲:本院受理原告黄振生诉被告牛明金、王晓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1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亚航:本院受理原告李方超诉被告李亚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1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侯玉和、侯玉山、刘绪红、黄承俊: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被告侯玉和、侯玉山、刘绪红、黄承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9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DANNY BAI:本院受理原告张玲诉被告DANNY BAI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历民外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高绍胜、朱继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高绍胜、朱继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敬路、李洪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敬路、李洪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庆华:本院受理原告王辉诉被告李庆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承新:本院受理原告王辉诉被告刘承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阳泉:本院受理原告王绍鹏诉被告赵阳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尚俊霞、张太强:本院受理原告纪德宾诉被告尚俊霞、张太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恩东、张森:本院受理原告白峰君诉被告张恩东、张森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鲁1722民初3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张恩东、李爱英:本院受理原告白兴雷诉被告张恩东、李爱英,原告孙星伟诉被告张恩东、李爱英,原告王留兰诉被告张恩东、李爱英,原告朱坤荣诉被告张恩东、李爱英,原告朱昆荣诉被告张恩东、李爱英民间借贷纠纷五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722民初3872号、(2016)鲁1722民初3873号、(2016)鲁1722民初3874号、(2016)鲁1722民初3875号、(2016)鲁1722民初3876号五案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徐传格:本院受理原告葛士宾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25民初5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高庆乐: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风险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项目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借款人名称

    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

    青岛宝通实业总公司

    青岛市机械工业供销公司

    青岛兴发制革有限公司

    青岛服装二十四厂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青岛万嘉崂山蒸馏水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公司

    青岛开发区联谊公司

    青岛开发区联谊公司

    青岛宝丽制衣有限公司

    青岛宝丽制衣有限公司

    青岛市粮油贸易总公司

    青岛市粮油贸易总公司

    青岛市全海水产中心

    未偿本金余额人民币(万元)60113.112.6737615229094.007320169202300.975195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编号,签订时间,信用证号,协议号

    委托贷款合同编号94年信银乙委贷字第50号,保证合同编号94年信银乙委贷保字第32号,(1996)北二经初字第17号

    (1996)北一经初字第267号民事判决书,(2001)北执字第733号民事裁定书

    (1997)北外经初字第236号民事判决书,(1998)北执字第321号民事裁定书(1997)北外经初字第256号,(1998)青经终字第535号(2000)北经初字第1427号判决书

    借款合同编号95年信银贷字第154号,保证合同编号95年信银贷保字第100号,(1997)青经初字第282号,(1999)南法执字第13111号

    借款合同编号95年信银贷字第462号,保证合同编号95年信银贷保字第275号,(1997)青经初字第282号,(1999)南法执字第13111号

    借款合同编号96年信银贷字第46号,保证合同编号96年信银贷保字第48号,(1997)青经初字第76号,(2005)南执字第2260号

    借款合同编号94年中信贷字第19号,保证合同编号94年中信保字第16号,(1996)青经初字第274号民事调解书(1996)青经初字第274号民事调解书

    借款合同编号94年信银委贷字第31号,保证合同编号94年信银委贷保字第22号,(1996)南浮经初字第144号,(2004)南法执字第2000号保证借款合同编号(1999)信银青开贷字第0048号担保人名称青岛车辆器材公司青岛钢丝绳厂青岛气割机械厂

  青岛华青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工业集团总公司(原名青岛市台东区工业公司)国营青岛汽水厂国营青岛汽水厂国营青岛汽水厂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无无无无无

    青岛开发区中青粮油贸易公司

  青岛华泰模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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