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济宁博润纺织品有限公司:原告常州市华凯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宁博润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830 民初 3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济宁融鑫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固美思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刘华伟、杨秀丽、龚小平、姜有琴: 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宁融鑫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固美思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刘华伟、 杨秀丽、 龚小平、姜有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杜强、王文娟:本院受理原告杨祥廷与被告杜强、王文娟、王正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哈纳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安康美气体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哈纳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山东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康翔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济宁昊天投资有限公司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王传海:本院受理原告刘本华与被告王传海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郭延地、李美利:原告梁延汶与你们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830 民初41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跃先 :原告李治光与被告张跃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830 民初 3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东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卫东):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强同恩、侯坤、王彬、李玉华、王申雨、田利君、王正贤、王正中、田翠英、马宝柱、马宏奎、王申华、王卫东与你(单位)劳务合同纠纷十三案中,本院依法公告送达执行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李秀芳、王文武、王万勇、王文泗、王合义: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830 民初 35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雷、宋业涛(曾用名宋海涛)、马海龙:本院受理(2016)鲁 08 民再 5 号李丽灿、李瑞莲马平源、刘春玲与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 08 民再5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审监庭领取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嘉祥分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 08 民初 6 号原告山东诚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加云、邢士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109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卢金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110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建华、蔡智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告王建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110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武永亮、王苏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 11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西安、李淑芹、李恒: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302 民初111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传军、赵其芳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 日 (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祥龙、赵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嵩、张洪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进龙、庞立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 日 (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朱振国、车海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朋:本院受理原告张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吕忠文、谢萍:本院受理原告王庆红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训国、刘夕艳:本院受理原告秦明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标的:107.8 万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节假日顺延)上午 10时 00 分在本院沙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周德波:本院已经受理原告王宗江诉被告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在沂水县人民法院沂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沂水县人民法院
姚君、赵凤霞:我院受理的原告李宪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院需对姚君所有的位于高密市双羊镇兴隆街北侧自建二层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本院定于2017年5月 25 日上午8时 30 分在高密市人民法院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评估。2017 年 6 月9日勘验评估财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2017 年 7 月 11 日来院领取评估报告及(2015 高商初字第369 号执行裁定书,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在 2017 年 7 月 21 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 (遇节假日顺延);如无异议,则于 2017 年 7 月26 日上午 9时 30 分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拍卖机构对该财产进行拍卖。2017年 7 月 27 日前到高密市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机构确认书及拍卖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7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时在高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厅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如若流拍,定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 时在同一地点对以上财产进行第二次拍卖。
高密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