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山东耀昌集团有限公司(本金2998万元,利息46.610819万元,费用23.5448万元,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山东耀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17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海舟 联系电话:010-5780934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研鲁 联系电话:18553395227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城路5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15年08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