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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3月9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88次
        
 

法院公告

孙彩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与被告孙彩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4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永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德信诉你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拒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苏建涛: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与被告苏建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51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王志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517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忠信: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张忠信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517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北屯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张淼: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海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北屯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张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518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北屯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张淼: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牧神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屯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张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523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乌苏市新海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奎军: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海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乌苏市新海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奎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61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德广:本院受理原告赵伟杰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82民初4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永浩:本院受理原告于春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徐润文、刘江辉:本院受理原告陈雪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江文武、车丽红:本院受理原告付明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5民初27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陈忠彦、张彩霞:本院受理原告陈雪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黄伟杰: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强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5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徐宝道:关于申请执行人董青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2015)栖执字第10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栖霞市人民法院

    李又锋、李海燕、王振峰、赵炎、李红军、赵希勒、郭海广、臧一光:本院受理聊城市东昌府区惠农粮棉专业合作社上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谷张楼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办事处岳海村村民委员会上诉张玉银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文生:本院受理聊城兴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田乃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魏利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聊建集团聊城明新建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马福义、原审被告魏利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期间,上诉人山东聊建集团聊城明新建筑有限公司以已与被上诉人马福义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回上诉。本院作出(2016)鲁15民终18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诉人山东聊建集团聊城明新建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5民终182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俊强、邢秀青、聊城市冠县中星电子有限公司、钱德峰、闫书环、冠县鑫泰轴承有限公司、刘跃昆、山东冠通车辆有限公司、刘跃奎:原告冯焕发、许公钦、丁德亮与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冠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祁光富:本院受理崔延敬上诉张善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东阿县众鑫浮桥有限责任公司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兴起:本院受理王秀霞上诉郭子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又锋、李海燕、王振峰、赵炎、李红军、赵希勒、郭海广、臧一光:本院受理聊城市东昌府区惠农粮棉专业合作社上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潘立旺:本院受理张玉杰上诉李汝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你与刘玉龙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焕玲:原告张书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要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东焦海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证明你与张书栋于2013年12月31日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你随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周朝阳、杨秋风、赵运转、赵秀全、周光辉、赵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高成艳、吴晓娟、毕玉亚、申爱玲、毕涛、孟桂花、高冠明、邵英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窦艳东、周英杰、王东风、杨桂菊、李志国、李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1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周银全、张瑞华、周文豪、邱敬东、张云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李清坡、何婷、石风兰、周雪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28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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