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2017年3月2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267次
        
 

                             法院公告

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玉春、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琴与被告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青岛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玉春、青岛仁海水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6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良军、马云霞:本院受理原告韩凤玲与被告吕良军、马云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0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烟台开发区亨通贸易公司:本院受理田务春申请执行青岛仲裁委员会(2015)青仲裁字第403号裁决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执3008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原黄岛区金沙江路西单元205室(现黄岛区萧山路290号3单元201室)房产予以过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烟台开发区亨通贸易公司:本院受理田务春申请执行青岛仲裁委员会(2015)青仲裁字第402号裁决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执3007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原黄岛区金沙江路西单元207室(现黄岛区萧山路290号3单元203室)房产予以过户。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世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勇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5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守刚:本院受理原告姚春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4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国信:本院审理的原告于建春诉被告任伯国、第三人张国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材料款49280元及至起诉之日的利息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海人民法庭审判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原:本院受理原告王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涛: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薛涛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薛涛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14号之一行政裁定书。薛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涛: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薛涛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薛涛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66号行政裁定书。薛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窦忠京、丁志荣、窦忠学、王增林、窦中保: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胶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窦中保、王淑花、窦忠京、窦忠学、王增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胶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洪福:本院受理的原告邵泽云诉你与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鉴定质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提交证据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巡回法庭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质证,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凡常、辛在雪: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增宝、韩欣、丁善宝、王琪、刘婷婷: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辛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天池:原告李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04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王星: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于法昌、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688,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玉平、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25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磊、张红、王浩、田雷、姜风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景代、田伟红、张成申、石成好、于治君、刁竹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显仁、王淑香、石成好、于治君、全成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8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启海、蒋小婷、刘晓五:本院受理原告张晓前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5768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任日辉、宫晓双:本院受理原告仇绍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6165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修宗湖、尹存艳、孙世超、李菲胜、修宗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杰、徐春庆、周丕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志强、孙卫玲、李文杰、宋玉修、苏仁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萌萌、李超、石鑫、王宁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潘学佳: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826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胡秀昌、姜风宝: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901号原告丁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陈宝香、裴殿东、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27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佳绩、高翔: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0号原告史绍光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冯红涛、李英华、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28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延新、赵芹: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579号原告李建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晓霞、董伟、郝万里、王晓艳、郝平、张京福: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石兆君:本院受理原告周伟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王星: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于法昌、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689,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王星: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于法昌、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690,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永响:本院审理原告陶洪福诉你买卖合同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212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柳弘、于永爱:本院受理高绪荣诉柳玉勇与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4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唐小雷、温华丽: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24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桂梅、王日青:本院审理原告张志雷和被告王桂梅、王日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良铎、纪永青、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和被告吕良铎、纪永青、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明江: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537号原告张志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柳伟: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530号原告张志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韩召美(韩依霖):本院受理原告庞淑珍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秀兰:本院受理杨守茂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都菊春:本院受理原告王善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德才、郑桂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与郑志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建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7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渊茂乐:本院受理原告初笑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0283执167号申请执行人王红军与被执行人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如逾期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市北区真惊了火锅城、全勇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谢记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顺亭:本院受理原告于克美与被告胡顺亭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康信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岳富康:本院受理王凤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203民初1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2016鲁 0203财保5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 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韩精管有限公司、崔大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袁有国、窦淑华:本院受理原告牟世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红卫:本院已受理原告董福伟诉被告王红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初683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王红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董福伟借款8800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董福伟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董福伟负担276元,王红卫负担2024元,公告费600元由王红卫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袁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晖、辛晓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肖军:本院受理原告陶秋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纪君传,孙淑杰,臧加会,青岛创拓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青岛青房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担保追偿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3)北商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你们未自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委托青岛亚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臧海兵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139号9号楼3单元601户担保房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947549元。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亚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亚房估字【2017】第008号估价结果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请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安捷快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宝坤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秦思琴、杨文芳:本院受理董长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8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守磊: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义钊: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保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沈莲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卢国华、胡焕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倩: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强: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秀美:本院受理张国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增来:本院受理原告张隽、林生炜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逄增建: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古田路支行与被执行人逄增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41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逄增建名下位于青岛市胶南市世纪大道路1389号20栋1单元702户房屋一处;二、青岛习院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5.24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振良、卢柳燕、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周振良、卢柳燕、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716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周振良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3304户房屋一处;二、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房估字2017-HZ01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21.6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晓冬、马兴林、白宏波、舒琳、王沛、任爱民、青岛海梦圆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晓冬、马兴林、白宏波、舒琳、王沛、任爱民、青岛海梦圆大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4)南执字第1127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执行人张晓冬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79号18号楼2单元701户房产;二、山东正诚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6)67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14.0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铭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振弟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赛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艳春诉被告王晓东、被告徐凤琳及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宣判后王晓东、徐凤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窦敏、青岛航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日照良谷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窦敏、青岛航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青岛市骏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窦敏提供抵押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17号12号楼1单元2802(复式)户房产进行评估,并作出青岛骏盛房估字[2016]第182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22.52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经世: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修方华与被执行人王经世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2727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经世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294号1单元602户房产一处;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6)-F09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51.55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本武、青岛博雅会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素梅诉被告金本武、第三人青岛博雅会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雷: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被告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王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世加:本院受理原告邓春晖诉被告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临沂兴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文幸、徐毅、徐桂霞、胶州市鸿德茗品茶庄、高玉东、王瑽 、青岛贵致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33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玉东、王瑽 、青岛贵致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徐文幸、胶州市鸿德茗品茶庄: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33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捷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森林国际旅行社诉你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10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捷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悠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10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培军、杨雪梅、刘宝江、刘秀珍、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宝坤制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赵培军、被告杨雪梅、被告刘宝江、被告刘秀珍、被告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宝坤制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亮、青岛颐华凯电器有限公司、赵建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傅亮、青岛颐华凯电器有限公司、赵建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原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原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秀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被告于秀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金富:本院受理胡志高诉你与冯文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已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385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冯文祥不服(2015)胶民初字第3851号民事判决书,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胶州市人民法院

    阿你:本院受理崔清开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于清泉、孙邦会:本院受理陈维新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枝花:本院受理胡传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7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圣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彭日焕:本院受理冷玉家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玉朋、雷绪山、田玉春:本院受理张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2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朋、台元进:本院受理张培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3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圣天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洪芹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7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司邦德不锈钢有限公司、青岛益邦置业有限公司、宫业兵、宫业梅:本院受理陈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何小三:本院受理李金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伟特包装厂、彭日焕、薛白玉:本院受理刘宏亮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5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盛医用高分子器材有限公司、刘坤洲、潘秋霞、青岛华金地置业有限公司、于守旭、刘宝家:本院受理李东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忠平:本院受理的李永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7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福武、高金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洋河支行诉你与李福文、苗在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许世辉、朱淑花、马君庆、魏兆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李哥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1民初6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聂其伟、尚庆玲: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行与聂其伟、尚庆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67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6)鲁0281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聂其伟名下坐落于胶州市杭州路郭家庄小区(宏达)10号楼1单元602(西)户及附房的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胶监字第063552号)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玉雪、徐飞: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行与王玉雪、徐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执65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6)鲁0281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王玉雪名下坐落于胶州市中云惠州路136号内2号楼2单元5层东户的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胶监字第061627号)进行评估拍卖。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华山、谢刚: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王大力诉原审被告杨华山、王登锋、谢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提起再审,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付红霞、付华堂、赵凤芳、青岛谊金华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殿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清松:原告青岛科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清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青岛科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货款317308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6960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陈银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增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各一份。原告诉请依法判令被告陈银亮依法偿还原告刘增波货款4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魏华德:本院受理原告秦继红诉被告魏华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3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古德威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侯玉庆、杜颖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添:本院受理原告徐英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夕华、刘智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环球财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国华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商集团经济合作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惠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运集团青岛阳光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修民生、周懋迅:本院受理原告丁文诉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人民政府及你方行政诉讼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海平:本院受理原告王伟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丛维娜、王开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8010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将对王开峰名下的位于青岛市高雄路16号1单元1901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管庆鑫、孙青、孙长军:本院受理原告陈娜诉被告管庆鑫、被告孙青、被告孙长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颐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颐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海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颐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春露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温商担保有限公司、徐显正、牛小辰、王志东、范金钗、徐培麟、胡晓晓: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黄程、崔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2099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蔡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荣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可高、修爱亮、隋邦夏: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二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孔繁荣、徐国英:本院受理原告王庆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93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孔繁荣、徐国英共同偿还原告王庆祝借款本金322500元。二、被告孔繁荣、徐国英共同偿还原告王庆祝借款利息共计14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安邦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景智、范润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立明:本院受理原告宋立珂诉你及被告宋立民、宋立爱、刘斌、斌辉继承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宋立民、宋立爱、刘斌、刘辉向本院递交申请书,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分割被继承人宋广智的抚恤金32560元及银行存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文山、柴洪娥:本院受理原告米继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静、崔明、于爱平:本院受理原告李祥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杰(身份证号370103195809245055):本院受理原告许传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许传华借款315000元;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许传华利息:以31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文福、叶建春:本院受理原告陶适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文福、叶建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陶适之借款36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秀芳:本院受理原告韩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7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秀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韩震借款15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武继文、袁忠坤: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0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武继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2.2万元及利息、罚息。被告袁忠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银山、聊城浩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丁磊、栾书娟、丁学敬、代国敬、冠县艺昌砖瓦机械有限公司、王月魁、山东省聊城兴宇乐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广军与被告丁银山、聊城浩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丁磊、栾书娟、丁学敬、代国敬、冠县艺昌砖瓦机械有限公司、王月魁、山东省聊城兴宇乐轴承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忠才与被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5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拓恒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网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立:本院受理原告傅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桂玲、岳颜凤:本院受理原告李慧与被告刘桂玲、岳颜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士顺、邢文芳、李元宝、李士刚、张希禄: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8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士顺、邢文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88799.78元、支付逾期借款利息42777.26元(该利息计算至2016年6月20日),自2016年6月21日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借款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李元宝、李士刚、张希禄在150000元内对上述判决内容承担连带责任;李元宝、李士刚、张希禄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李士顺追偿;案件受理费2932元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鹏、刘洪文、孙立平、刘洪武: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4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9万元、并按约支付利息、逾期借款利息及复利。被告刘洪文、孙立平、刘洪武对上述债务在15万元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洪文、孙立平、刘洪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鹏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尹立朋、刘燕、尹立峰、颜廷新、韩立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尹立朋、刘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复利;被告尹立峰、颜廷新、韩立朝对上述债务在15万元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尹立峰、颜廷新、韩立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尹立朋、刘燕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涛、于勇、王希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41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68001.1元及利息、复利;被告于勇、王希东对上述债务在105000元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于勇、王希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于涛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立广、于勇、于霖霖: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4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立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49398.15元及利息、复利;被告于勇、于霖霖对上述债务在75000元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于勇、于霖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于立广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锦途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继高与被告济南锦途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继高的诉讼请求为:1、解除原、被告的《基金投资管理协议》,被告济南锦途华融投资有限公司返还本金10万元;2被告济南锦途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继高分红收益;3、被告济南锦途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6月5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佳强、刘振南、张化涛、谢兆杰、刘家鑫: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被告刘佳强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98021.20元,贷款利息85439.32元;2、判令担保人刘振南、张化涛、谢兆杰、刘家鑫对上诉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大正凯驰工贸有限公司、济南业秀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郑世伟、郑传孝、李业秀、刘颖、刘振南: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50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济南大正凯驰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2593271.25元、并按约支付利息、逾期借款利息及复利。被告济南业秀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郑传孝、郑世伟、李业秀、刘颖、刘振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济南业秀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郑传孝、郑世伟、李业秀、刘颖、刘振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济南大正凯驰工贸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淄博速隆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淄博道和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温草原、张勇、赵红玉:本院受理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速隆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淄博道和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温草原、张勇、赵红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敬杰、吕宜香:上诉人钱超就(2016)鲁0304民初158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公维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淑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义达、宋业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京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徐义达、宋业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给原告货款及经济损失共计22451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0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王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贷款本息及违约金共计30833.78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天国、董玲、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金山:本院受理张吉亮诉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葛吉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存新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460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牛昌磊: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彤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牛昌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牛昌磊: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彤德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牛昌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霞、纪海溪:本院受理原告王栋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02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任雪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邦客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任雪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和建、韩志美:本院受理原告魏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历民初字第29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寇保平:本院受理原告马洪水诉被告寇保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永宽:本院受理原告苏传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原告苏传忠提交的新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栋: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历下曹文芝粮油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栋: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下张华食品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清礼: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柳工永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清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安平县百上滤清器厂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安平县百上滤清器厂。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1 43141972、票面金额伍万元整、出票人济南森曼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同心汽配商贸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6月21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21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昌飞(身份证号码:371082198110069355)、蔡雪(身份证号码:23022919830426202X)、孙磊(身份证号码:371082198009080015):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6月2日,本院定于2017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秦呈禄(身份证号码:370919196201192919)、付萃芝(身份证号码:370919196310122928)、秦立会(身份证号码:37091919700204001X):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6月2日,本院定于2017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洪岩(身份证号码:370831198611307019)、许丹华(身份证号码:360281198601136825)、依立功(身份证号码:37083119771004191X):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6月2日,本院定于2017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董来庆: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272号原告国文秋诉你与刘志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0591民初27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潍北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来庆: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271号原告国华涛诉你与刘志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须知、(2017)鲁0591民初2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司法技术室办公室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到场,本院将依法进行,不再另行通知专业机构名称和鉴定时间,直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