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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7年2月28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607次
        
 
                                                             法院公告
袁磊: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联力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鞠彦平、鞠彦军:本院在审理原告鞠彦杰诉你二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因你二人住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开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开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高峰诉被告威海市山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并附原告提供的证据,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清华、张燕:本院受理原告吕春林与被告你们、被告孙增、被告威海进洋化妆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忠蔓:本院受理原告庄子斌、张晓丽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姬长东、姬长涛: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尹成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16)鲁 13 民终5629号民事判决,判决由你们偿付尹成涛饲料款 19235 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俞英实:本院受理原告孔庆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娜四:本院受理原告陈连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于文春:关于你(单位)与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本院作出的(2015)临民三初字第52 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6 月 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2016)鲁 13执 28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兆华、王晓新、山东金银花茶饮料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银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本院于 2006 年 10月 30 日受理原告赵峰诉被告王兆华、王晓新、山东金银花茶饮料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06)临民二初字第 433号,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双方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清偿借款本金 1140 万元及利息。本院于 2006年 11月 1日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手续,公司的门卫拒收,均留置送达。本案定于2006年 12 月6 日开庭。2006年 12 月 14 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受理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破产还债一案,并通知本院中止审理。2013年 12 月 30 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临兰民破字第 4 号民事裁定,驳回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的(破产)申请。当时,原告赵峰已去向不明,无法取得联系。2015年 3 月 22 日,赵峰将本案债权转让给栗茂锋,以抵销所欠栗茂锋的债务,并将债权转让事宜在 2015 年 4 月 24 日人民法院报(总第 6302期)进行了公告。2015年6月 30 日,栗茂锋申请变更其为原告。2016年 7月6 日,原告栗茂锋认可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认可的、原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破产清算组确认的赵峰实际债权金额为借款本金 251.4 万元,栗茂锋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51.4 万元及自借款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四倍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并申请恢复本案审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赵峰的起诉状副本、栗茂锋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并对上述变更的事项予以告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内,并定于举证的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若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修桥:本院受理原告张朝宗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9民初 23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2017年 4月 27 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安月存:本院受理原告平振亮诉与你民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郯城县人民法院

    柯恒:本院受理原告徐希伟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2 民初19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马素德:本院受理张雪莲、崔紫腾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 6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郯城县人民法院

    苏连庆:本院受理原告郑洪林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2 民初 37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张勤凯:本院受理原告陈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民初 2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勤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陈强兽药款 84350 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 年1月 20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955 元,由被告张勤凯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日照市嘉敏纺织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见芳)、庄见芳(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02196912072920):本院受理原告段丽丽诉被告庄见芳、日照市嘉敏纺织品有限公司、周传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沭民再重字第 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按庄见芳、日照市嘉敏纺织品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临沭县人民法院

    徐信霞、马常春、王秀华(曾用名王子芹):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纪国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3)临商终字第 10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保田:本院受理申请人临沂市天成面粉有限公司诉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3 民特8 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3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文龙  王德涛:本院受理申请人罗庄区永兴汽修服务中心诉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 民特80 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3 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庆来:本院受理原告胡怀娥诉被告董庆来、孙运明、李运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 364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6月 8 日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杜强:本院受理鲁守元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鲁守元申请执行(2008)莒商初字第 423 号民事调解书,要求你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莒南县人民法院

    临沂奥祥陶瓷有限公司(原临沂市梅地亚建陶有限公司):上诉人临沂东星焦化有限公司就本院(2013)临民再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福泰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现猛与被告临沂金龙湖茶叶有限公司、第三人莒南县福泰禽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莒民一初字第 39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临沂高新区鑫发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文宝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91 民初107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彬:本院受理原告徐家乐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2 民初22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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