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友、孙效连、乔立志、朱磊、赵彦军、王德泉: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高新区英特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0891 民初1932、1935、1938、19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忠涛: 本院受理原告朱秀臣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证据。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耀明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路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宁九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91 民初 20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孔盼盼、焦兴雷、杨夫喜:本院受理济宁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满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贾新柱: 本院受理原告方凯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证据。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耿军、王莉:本院受理原告卜凡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民初字第 152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赵荣: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城前镇城前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代:本院受理原告张军伟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31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虞丽娟: 本院受理原告袁洪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相兴周: 本院受理原告代学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许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胜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许洪兰、丁善琨、唐兴敏、张新华、张付娜、孙士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赵广亮、岳宪玲、张向阳、张宪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安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8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48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宝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8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宝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8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洪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7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段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47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冯军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7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冯志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7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赵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 48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郑召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8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左德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48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许梅: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邹城市永丰建筑公司与被上诉人屈绘强、李广英、屈会苓等和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 民终63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磊、曾庆文、孙国庆、马飞: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振皓与被上诉人王留成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 民终 50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助奎、王国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2541 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