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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917次
        
 
 2017年2月9日

    宁泳、臧佃丽:本院受理邱德泉上诉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新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云水、赵玉梅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 2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万存、泰安市金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王国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志高锦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冯万存、泰安市金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王国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民终 2155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永村: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宗元勇、郝波与被申请人泰安市财富特担保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王永村、于振华、董超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6)鲁 09 民申17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驳回宗元勇、郝波的再审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龙松: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徐建华与被申请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于波、范庆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16)鲁 09 民申15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勇: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贾秋霜与被上诉人亓桂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 民终 2228 号民事裁定书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威瑞特钢材有限公司、卜庆东、单县龙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韩芳与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田宇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 09 执异 1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申请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委托评估公司对你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一宗进行评估,已作出泰众诚评报字(2016)第 041 号评估报告。请你公司见报后到院领取。评估报告自登报公告六十日后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周庆红: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立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4)岱商初字第 728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雪、常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王雪、常程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二、被告王雪、常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43485.77 元;三、被告王雪、常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利息、罚息(截至 2016年9月 26 日,利息、罚息共计8934.46 元;自2016年 9 月 27 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原被告签订的《 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四、原告对被告王雪、常程名下用于抵押的位于泰安市超越广场二期307#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6)鲁 0902 民初 1083 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浩泽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鲁 0902 民初 17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彭均峰、赵爱红: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被告彭均峰、赵爱红、彭丙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彭均峰、赵爱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7496.86 元;二、被告彭均峰、赵爱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复利、罚息(截至 2016 年8 月 21 日,利息3409.79 元、罚息5471.87元;自 2016 年8 月22 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原被告签订的《个人旅游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三、被告彭丙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彭丙才承担保证责任后对被告彭均峰、赵爱红享有追偿权。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6)鲁 0902民初 12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 (保全),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国、赵兴臣:本院受理原告贾仁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 100000 万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泰山区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黄磊、王文博、泰安市泰山区玉鑫汽修厂:本院受理原告冯洪秀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甄永安:本院受理原告郭连兴诉你及泰安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仁忠、阚翠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诉你们及闫茂刚、刘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刘仁忠、阚翠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借款本金450750.52 元;被告刘仁忠、阚翠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借款利息(按原被告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装修分期付款合同》约定计算至付清借款止);被告闫茂刚、刘敏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闫茂刚、刘敏承担保证责任后对被告刘仁忠、阚翠萍享有追偿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6)鲁 0902民初 11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小虎:本院受理原告王超诉你、刘洪刚、宋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超于 2016年 12月 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裁定准许原告王超撤诉。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鲁 0902 民初字 356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美冠智赢商务信息有限公司、周美东、山东美冠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冠臣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山东美冠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周琦:本院受理原告邢敏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8 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吕士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葡晖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83 民初248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郭满健:本院受理原告张广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郭满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广民欠款 35000 元;被告郭满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广民欠款利息(以本金35000元为基数,自 2014 年2 月 27 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 2% 计算)。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鲁 0902 民初 18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逊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83民初 37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德忠、张玉霞:本院受理李洪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983 民初 33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石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王靖诉你与泰安优百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21 民初 2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王靖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泰安圣王家具有限公司、宁阳县华兴经贸有限公司、宁阳志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之海、张士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921 民初2950 号、29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泰安圣王家具有限公司、宁阳县华兴经贸有限公司、宁阳县恒大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 0921 民初 2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余永忠: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汇丰典当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诉被告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山东彩山铝业有限公司、余永忠、陈强、程令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书向双方送达后,原告泰安市汇丰典当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宁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东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被告陈圣喜、李娜及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 0921 民初 268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陈相冬:本院受理原告郝宝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在下落不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法定假日顺延)在宁阳县人民法院伏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宁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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