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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762次
        
 
 潍坊太宏饲料有限公司、高振涛、管庆芳、郑清明、季乐庆: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3 民初 14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昱合畜禽有限公司、高振涛、管庆芳: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3 民初 14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马胜军.王爱珍: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蒋冬艳 .刘宏国.山东犇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4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朱长英.李维栋: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杜世杰.李昌: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2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杜世杰.慈斌斌: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周崇吉.钱月美: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1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郑兆岩.李冬玲: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常俊中 .孙庆玲.张德忠: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 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杨国桢 .付丽芳.郝明江 .郝云清 .潍坊晶昊机械厂: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杨国桢 .付丽芳.张志伟 .姚志亮 .潍坊坤宁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杨国桢.付丽芳 .张志伟.姚志亮: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杨国桢 .付丽芳.张志伟 .姚志亮 .潍坊德源光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决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蒋冬艳、潍坊恒通织物有限公司、潍坊利源织造有限公司、范尧民、刘学亮、张世亮、刘宏国: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 民初 143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德旺、潍坊建业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市鑫岳铸造有限公司、孙高之、张爱荣、王秀红、王振林、王道芝、潍坊市寒亭区鹏辉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 民初 21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刘高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潍坊华光科技通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诉马志远(原审原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 民终 30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同川、王海霞、郭文成、吴红丽、刘桂红、迟述迎: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 2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巨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东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坊宏刚机械有限公司、王信军、丁雪莉、王伟霞、王宽海、胡振美、于永刚、王桂芳、张希涛: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 民初 17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苏田田、代文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 民初 27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学金、吕秀芳: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 民初 30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赵京伟、赵凤涛:本院受理原告狄元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202 民初 33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兴华新概念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九鸿包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民初 34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农高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立波:本院受理原告蔡润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 31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农高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才、王玉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2 民初 14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毕秀英:本院受理原告翟俊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不准原告翟俊元与你离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2 民初 261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皓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向阳:本院受理原告王凯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202 民初 270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谷有绪: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吕有彪与谷有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谷有绪所有的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雪湖大街 33 号 21 号楼东 1 单元 102 室房地产进行拍卖。请你于 2017 年 3月 29 日 9时 30 分到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拍卖机构的选择。拍卖机构确定后,将于2017年 3 月 31日在《莱芜日报》刊登拍卖公告,具体拍卖日期以公告为准,若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拍卖,具体日期以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法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房长增: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庞芹芹与房长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需对房长增实际所有的登记在梁大力名下的鲁 CFB532 面包车进行拍卖。请你于2017 年 3 月 29 日 9 时到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拍卖机构的选择。拍卖机构确定后,将于 2017年 3 月 31 日在《 莱芜日报》刊登拍卖公告,具体拍卖日期以公告为准,若进行第二次拍卖,具体日期以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法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德生(又名王东):本院受理汤伶上诉你与王登波、李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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