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878次
        
 
 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莱芜市银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莱芜市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名莱芜市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莱芜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刘新敏、魏延华、刘洪敏、李风玲、郭兆会、刘红美、王德祥: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100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中商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中商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山东万涛果蔬有限公司、山东万明贸易有限公司、张建涛、张春健、孙树萍: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中商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嘉禾果蔬有限公司、莱芜市嘉怡蒜业有限公司、山东嘉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莱芜嘉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李志胜、何苗、李强、李翠、郭敬立、李新磊、莱芜市绿兴商贸有限公司、吕新民、姚忠胜、姚秋翠: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莱中商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农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方连明:原告侯冬梅与济南农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农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方连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山东农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一审法院未查清事实为由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6民初25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熊云敏:本院受理原告马伟诉你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营口永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永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希友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齐赵民初字第2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青岛建秋西门子电梯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建秋西门子电梯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侵害企业名称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京福酒业有限公司、齐河晟昊电工器材有限公司、齐河县华鲁阳光饲料有限公司、郭良忠:本院受理李洪福诉你及山东华鑫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诉人山东华鑫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就本院(2016)鲁14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山水特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浩发链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1422民初1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孟凡勇、尹燕菊、陈淑霞、刘吉玉: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83民初22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韩树会:本院受理原告孔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8时40分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许林:本院受理原告刘灿水、刘华诉你与第三方山东泰安恒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02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财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需上诉,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表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韩光生、季淑芳:本院受理原告程林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杨荣和、张吉英、杨阳:本院受理原告郝兴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孙兴民:本院受理原告刘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胡兴涛、马远红:本院受理原告韦良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1、判被告胡兴涛、马远红原告韦良顺为其担保付出的款项143562.80元,执行费16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宁阳县昌源工贸有限公司、泰安市惠美家纺有限公司、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泰安迪美工贸有限公司、史承钢、李娜、马海泉、余永忠:本院受理原告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1、依法判令被告宁阳县昌源工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为其代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175452.52元并支付违约金;2、判令被告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泰安迪美工贸有限公司、史承刚、李娜、余永忠在最高额保证600万内对被告宁阳县昌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泰安市惠美家纺有限公司、马海泉在最高额保证300万内对被告宁阳县昌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一切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卓信经贸有限公司、张晓丹、朱迎春、张和峰、朱延庆、章燕、苏宇: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1、判令被告泰安市卓信经贸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为其代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共计1215029.86元并支付违约金。2、判令原告对被告张晓丹名下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朱迎春、张和峰;朱延庆、章燕;苏宇对被告泰安市卓信经贸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郑金平:本院受理原告周广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翟代坤:申请执行人李锐与被执行人翟代坤、韩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已对你名下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西夏村村民委员会沿街营业楼(底层,建筑面积130㎡ )一处进行评估、拍卖,申请执行人李锐以29万元的拍卖价接受该房产。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泰山执字第1061-2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翟代坤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西夏村村民委员会沿街营业楼(底层,建筑面积130㎡ ,)一处交付申请执行人李锐。该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李锐时起转移。二、申请执行人李锐可待条件成熟时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江中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张同连、刘庆兰: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6)鲁0902民初28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马树华、罗秀萍、武萌:本院受理原告孙华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6)鲁0902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聂华东、邓娜:本院受理原告陈宪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02民初2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陈彤: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02民初23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安俊: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创业促进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02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冯春霞:本院受理原告吴家国诉被告张开民、第三人倪军培、冯春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静、金云龙:本院受理原告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6)鲁0902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艾芸:本院受理原告闫承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准予原告闫承义与被告张艾芸离婚。原被告婚生女闫舒涵由原告闫承义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闫舒涵独立生活为止。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鲁0902民初2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明珍: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苑东升与被执行人张明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委托泰安金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位于济南市七里山南村1区14号楼4-101室房产进行了价值评估,泰金桥房估字第T2016-TQF104号评估报告书认定上述房产价值97.9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2016)鲁0902执19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并交纳评估费,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定于公告送达异议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及其他拍卖相关事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士国、马芷君、李新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大街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02执15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期履行通知书。2015年12月29日,本院依法查封了李士国的房产(泰房权证泰字第223905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5)泰山商初字第10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对上述财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石承良:本院执行的原告胡建功与被告石承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胡建功申请对被执行人石承良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河小区1号楼四单元3层东户房产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及其他相关事宜。另定于选择鉴定机构后的第十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勘验活动,以确定房屋及室内装修价值。请准时参加并配合评估勘验。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勘验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刘焕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管理服务费13643.9元。因本院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鲁0902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杨延雪、张兆余、白纪翠、张冬:本院受理原告朱佑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四被告归还借款50000元并支付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霞:本院执行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被告张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申请对被执行人张霞名下位于泰安市徐家楼办事处小白峪村2#3#房屋(泰房权证泰字第108483号)及土地一宗(泰土国用2003字第0032号)进行价值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室选择鉴定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及其他相关事宜。另定于选择鉴定机构后的第十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勘验活动,以确定房屋及室内装修价值。请准时参加并配合评估勘验。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勘验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秀文、于国春、刘新宇: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诉你们及威海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耿云、崔从斌、李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公开提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陶玉英:本院受理原告林连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2民初3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车金岩、王英春、刘新领:本院受理原告于乃锌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志武: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凯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2民初4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初卫峰、方阿卿:本院受理原告耿奎与被告初卫峰、方阿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天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2民初38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原、被告之间合同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7 562 698元,自2016年8月2日起至履行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赔偿停工期间损失2 659 699.53元。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208 445元及公告费560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崔继斌、隋菊花:本院受理上诉人侯国庆与被上诉人崔继斌、侯菊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14 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谷日明:本院受理上诉人丛培启与被上诉人谷日明、原审第三人威海浩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金红、马荣: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周俊君、毕春霞: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董崇强、董建强:本院受理原告威海信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崇强、董建强、威海市勇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802、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胜尧、刘婧、徐承虎、李泰龙、威海满堂红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信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于胜尧、刘婧、徐承虎、李泰龙、威海满堂红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297、3298、3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郭丽霞、威海誉声电器有限公司、威海市圣鸿苗木种植有限公司、姜学建: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环翠区威高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丽霞、威海誉声电器有限公司、威海市圣鸿苗木种植有限公司、姜学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吴振江:本院受理原告李义宽与被告吴振江、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毕峻铭:本院受理原告李沂璞与被告毕峻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于佳滨:本院受理原告李沂璞、孙梦晓与被告于佳滨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533、4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赵炳波、于素慧:本院受理原告楚强与被告赵炳波、于素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4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陈艳: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康:本院受理原告崔海丽诉你、姜文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复印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凤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剑飞: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环翠胜相林木工机械门市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92民初1309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侯宪鲁、梁山县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吕玉东与被执行人侯宪鲁、梁山县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梁执字第472-4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梁山县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梁山县水泊街道办事处郝山头村土地13283平方米土地(该地块西邻郝山头村土地,南邻山水家园,东邻梁山县燃料总公司供销二公司,计委家属院,北邻郝山头村路)上的院落房屋等地上附属物,上述查封财产未经本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变卖、出租、抵押、侵占等处分已被查封财产的行为,否则本院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梁山县人民法院

    张振军:本院受理的张振国申请执行你退伙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济宁伟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实际所有人张振军的鲁HBM139号小型轿车进行了评估。现已作出济伟评字(2015)1510002号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价格为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价格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重新评估,同时预交评估费用,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未选择的,本院将依法选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丰培红:本院受理的胡玉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以锋:本院受理的秦瑞田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济宁伟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实际所有人张振军的鲁H1002B号江淮厢式货车进行了评估。现已作出济伟评字(2016)1612004号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现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价格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重新评估,同时预交评估费用,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应当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未选择的,本院将依法选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狄桐宣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俊本、陈德英:本院受理申请人孔繁香、刘海涛、刘海霞与被申请人赵玉芹、郜卫锋、丰宗国及你们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孔繁香、刘海涛、刘海霞于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881民特2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谷佩:本院受理原告水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微山县人民法院

    黄玉、张志清:本院受理原告侯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镇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宏信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航宇船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容商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陈洪信、刘爱华、陈滕、微山丰润德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6)鲁0826民初281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桐桃:本院受理原告李霞诉你、徐宜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杨作磊、徐晓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肖传雄:本院受理原告阿布都克日木.阿布都热西提与被告山东恒力虎山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肖传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董立杰:上诉人姜文斐就(2015)荣商初字第7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军强:本院受理王有威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1082民初4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军强:本院受理刘远志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1082民初4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军强:本院受理殷辉全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1082民初4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军强:本院受理周情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4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毕晓波:本院受理刘劲松诉张晓冬、毕晓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82财保96号、(2016)鲁1082财保9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立军: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阎鹏举、王玉芳: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文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诉你与威海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齐天娇: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陈玉洁: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岛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程学刚:本院受理原告韩淑丽诉你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晟林能源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徐海龙、王福和:本院受理原告张松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军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唐瑞玲:本院受理原告招远市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烟台康平药业有限公司、烟台鸣水泉水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保武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牟商初字第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金湖莲:本院受理原告海阳鸿辉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7民初2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阳市人民法院

    王岩、孔宪刚: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开发区香归百乐园有限公司、杜连喜、姚殿云、齐鹏与被告山东淄博宏源置业有限公司、胡燕林、王岩、孔宪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已做出(2015)长商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特向你公告判决结果:一、山东淄博宏源置业有限公司、胡燕林、王岩、孔宪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天津开发区香归百乐园有限公司、杜连喜、姚殿云和齐鹏偿还房屋维修款1385248元;二、驳回天津开发区香归百乐园有限公司、杜连喜、姚殿云、齐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140元,由天津开发区香归百乐园有限公司、杜连喜、姚殿云、齐鹏共同负担 20998元,由山东淄博宏源置业有限公司、胡燕林、王岩、孔宪刚共同负担 15142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岛县人民法院

    王振刚、张玉福:本院受理的原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诉你二人与迟春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4)莱州商初字第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王振刚赔偿原告垫付款121109元及自2014年4月23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以12110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张玉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由王振刚负担。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邱双尧、杨丰涛: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山支行与你们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执23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交纳诉讼费用,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同时通知你们,本院将依法对你们所抵押的房地产进行评估,你们应自本公告送达生效后到本院技术室确定评估机构,否则本院将从其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详情可与本院本案的执行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352680092;评估机构确定后,将由其对以上房地产进行评估。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王正欣:本院受理原告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莱州豪泽机械有限公司、莱州市博爱铸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27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借款合同;被告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80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6年6月21日起至判决生效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以实际欠款额继续计付利息。诉讼费由被告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莱州豪泽机械有限公司、王正欣、莱州市博爱铸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在最高额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徐菊平、杜奉刚: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弘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沙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禹学斌:本院受理原告任秋玉、李玲云、李洪东诉你及马学芳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683民初4696、4739、4740、4774号四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琳琳:本院受理原告李国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瑞田:本院受理原告林德寿与你及被告宁国英、第三人于宁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字第34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明东、马晓侠、郭连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31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明东、马晓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8200元及利息;被告安英杰、郭连斌、史义民、李洪杰、李锡涛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诉讼费由被告李明东、马晓侠承担,被告安英杰、郭连斌、史义民、李洪杰、李锡涛对此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尚客优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施加珍、傅明业、曲跃珍、杨文平诉你劳动争议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4004、4014、4015、4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四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风强:本院受理原告徐振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欠款1160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3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玉福:本院受理原告姜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3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军波、唐福和:本院受理原告孙利敏与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沙民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缺席判决你们偿还原告欠款46 610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1957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德良:本院受理原告梁宝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江涛、王风、曲小玲:本院受理原告李守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江涛、王风、曲鹏军、曲鹏:本院受理原告李守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海阳市纬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6民初37号],原告现增加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原告所主张的工程款及其利息、损失等39584762.79元在海阳樱花国际城度假酒店A、B座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你不按时到庭参加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牟关达(曾用名:牟唯):本院再审原审原告牟翠兰、牟秋林、牟嘉伟诉你房屋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栖民再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栖霞市人民法院

    何敬海、孙振花、赵吉海、李永芝:本院受理原告徐庆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1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何敬海、孙振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徐庆丰借款10万元及相关逾期利息;赵吉海、李永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刘波、刘燕:本院受理孙海洋与刘波、刘燕、王桂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拟对本院查封并扣押的被执行人王桂盈名下的鲁JB9449江淮商务车和鲁J1162C 轿车两辆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选择鉴定机构后第5天进行现场勘验(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新泽:本院受理原告泰安高新区银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李新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500000元并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金。被告李新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97600元。被告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至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新泽追偿。驳回原告泰安高新区银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周立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高新区银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周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500000元并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金。被告周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72400元。被告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至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周立军追偿。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8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刘宏志:本院受理原告泰安高新区银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刘宏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000000元并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及违约金。被告刘宏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92400元。被告山东鑫颖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至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宏志追偿。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18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金凯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徐衍玉、张爱国、张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居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02民初3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财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侯翔宇、李兴菊:本院受理原告程玉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10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宿朝:本院受理原告姜泽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王宿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姜泽盛借款150000元。被告王宿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利息。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6)鲁0902民初27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智兵、裴召静、张序晓、张莉: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韩芳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经本院合议庭合议,作出(2014)泰山执字第1182-1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变更为韩芳,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儒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存前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8时40分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儒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焕芹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上一个:法院公告
  下一个:法院公告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