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鸿鹄
联系电话:0531-6777626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滨州市广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2015年11月6日。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公告资产清单:
借款人 |
借款合同号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担保合同号 |
担保人 |
垫付诉讼费折合人民币 |
山东恒盛服饰有限公司 |
2014年滨城银企字1118号 |
人民币 |
1,000,000.00 |
9,740.92 |
2013年滨城银企字2175-1号,2013年滨城银企字2175-2号,2013年滨城银企字2175-3号 |
杨玉奎,薛会美,滨州兰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滨州本色纺织有限公司 |
13,9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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