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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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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青州市人民法院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933次
        
 
 张慧海、青州市鑫海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伟诉被告郝林林、吴立翠、青州市子强钢结构加工厂、郝兴文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被告郝兴文不服判决,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受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郝兆新、孙爱红、杨广恩、高春英、孙国明: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 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树和、郭恒刚、孙万钧、王芳:本院执行的唐伟申请执行郭恒刚、张树和、孙万钧、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张树和、郭恒刚、孙万钧、王芳踪影不定,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青法执字第 0379 号执行裁定书 (查封)及青州市人民法院失信决定书。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邱习伟、王建琴:本院受理原告陈丰春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1 民初 60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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