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熊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熊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青岛熊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
借款人
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
担保人
名称 |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
原贷
款行 |
1 |
青岛讯源邮电有限公司 |
98年借字第8—5号借款合同 |
保证人:青岛海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000年7月27日签订保证合同,为借款人借款1400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保证担保 |
交通
银行 |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6年 12 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