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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959次
        
 
吕晓钟:本院受理原告谢丰盛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有关诉讼规定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寿华:本院受理济南博远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福民,杨丽君:本院受理明涛、张新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福民,杨丽君:本院受理陈道生、吴增迪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 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福民,杨丽君:本院受理段峰强、王雪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 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海山、张新荣、冠县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23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海山、张新荣、冠县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沙士鹏、张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 23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泰服饰有限公司、山东三歌经贸有限公司、山东丛川有限公司、李娜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30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宁、郑慧、李宁、郑涛、王妍、济南金明门窗有限公司、济南驰昊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高兴海、张慧、杜华国、宋雷、李娟、山东高夫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 13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宁、郑慧、李宁、郑涛、王妍、济南金明门窗有限公司、济南驰昊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高兴海、张慧、杜华国、宋雷、李娟、山东高夫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林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 13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来泉: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55020.44元;支付给原告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4 年 12月 15 日止的利息1237.96元;支付给原告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罚息、利息:以 6877.56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12 月 16日起至 2015 年1月 15日止;以 13755.1元为基数,自 2015 年1 月16 日起至 2015 年2月 15日止;以20632.66元为基数,自2015 年 2月 16 日起至 2015 年3月 15日止;以 27510.21 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15 年 4 月 15日止;以34387.77元为基数,自 2015 年4月 16 日起至 2015年 5 月 15日止;以 41265.32元为基数,自 2015 年5月 16 日至 2016年 6月 15日止;以 48142.88元为基数,自 2015 年6月 16 日起至2015 年 7 月15日止;以 55020.44元为基数,自 2015 年7月 1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上均按年息 24% 计算;驳回原告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05 元,原告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50元,被告刘来泉负担 755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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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邦民精密阀门有限公司、山东兴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山东侨兴能源有限公司、张培亮、于冬、宋海军、杨秀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42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俊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34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红卫、王立海:本院受理济南市信用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36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盖永欢、纪兆委: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正君、高婷婷: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698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9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怀刚、马曾陪: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701 号广发银行股份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47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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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风烟、黄淑沿: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50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卫东、李红: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697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9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夏汝成、李春蕾: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694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万晓光、马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天利、郭北南: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676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会芹、金宗全: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武宾、李建红: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5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寿莲、魏振国: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103 民初45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萍、李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5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宏、薛霞: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477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4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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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润春、赵志云: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403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4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彭爱华、刘立军: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036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0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石金磊、孟庆书:本院受理的(2016)鲁 0103 民初 4402 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4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虹、王勇: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蔡炳杰、卓铃铃: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103 民初465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玺材、郭杨: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3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唐艳波、田桥松: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5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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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勇、张本兰: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4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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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春荣: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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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成、谢珍浓: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467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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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孝论、耿翠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379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德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30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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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芙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29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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