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处置暨招商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临朐金瀛铝材加工厂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6年10月31日我公司结息日,该债权总额为1066.05万元。债务人位于潍坊市,该债权由山东永富铝业有限公司、潍坊倍特钛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徐志娟、李敬华提供担保,由潍坊倍特钛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提供抵押。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 山东 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272
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8708035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0531-87080251,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531-86063050
(网站)资产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形态 |
资产所在地 |
币种 |
金额
(单位) |
行 业 |
担保和抵押
情 况 |
1 |
临朐金瀛铝材加工厂 |
债权 |
潍坊 |
人民币 |
1066.05 |
制造业 |
由山东永富铝业有限公司、潍坊倍特钛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徐志娟、李敬华提供担保;潍坊倍特钛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提供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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