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相关各方。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鸿鹄
联系电话:0531-6777626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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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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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序号 |
借款人 |
借款合同号/银承协议号 |
本金 |
担保人 |
1 |
广饶县华杰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
2015年广中承024号;2014年广中额保122-1号、122-2号、122-3号 |
4,950,000.00 |
贾英民、孙秋燕、东营金玺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华骜植化集团有限公司、广饶县华杰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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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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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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