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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71次
        
 
张福花、曾庆雷:本院受理原告许杰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891 民初 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春杰、张卓、王沛杰、济宁翔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元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一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桂苓:本院受理原告孙德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超:本院受理原告李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济高新区民初字第 12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白书猛、米召弟: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扬帆运输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91 民初 10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齐夫春、杨桂平、齐夫全、李来全:本院受理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12 民初 3058 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超越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澳星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长江禽业有限公司、山东精武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中大塑木制品有限公司、汪凤家、汪震、高金生、宋洪友、周茂秀、祝立艺:本院受理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许梅:本院受理原告屈绘强、李广英、屈会苓诉你及被告邹城市永丰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14)邹民初字第 3617 号民事判决。被告邹城市永丰建筑公司不服该判决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故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邹城市人民法院

    康兰全(曾用名:康兰泉):本院受理原告孔凡秀(曾用名:孔凡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83 民初 19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葛春芹:本院受理原告郑呈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2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韩秀红:本院受理原告孔凡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郑清丽:本院受理原告张宪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883 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孟祥宝、宋光源:本院受理原告田燚 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杨广德、孟令松:本院受理原告田燚 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尹振宝:本院受理原告田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闫怀真、姜丽丽:本院受理原告田燚 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陈冲、丁庆香、闫怀真:本院受理原告田燚 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米计强、李心华、孔凡玉、陈同正:本院受理原告田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凡玉、刘祥菊、孔凡文、米计强:本院受理原告田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胡祥兰:本院受理原告汤传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荆庆东:本院受理原告济宁朗巍弘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荆庆东、荆玉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828 民初8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孔令敏:本院受理你诉尹鲁超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将按撤诉处理。

    曲阜市人民法院

    邢国栋、刘明、魏健:本院受理原告冯翠艳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曲商初字第 4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丁怀民、冯庆芳:本院受理朱荣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节假日顺延)14时在本院陵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军、崔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881 民初 183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洪振:本院受理原告徐秋奎诉张洪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长群、刘香玲、张强、张潇、陈克利、陈圣刚: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 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李秀芳、王文武、王万勇、王文泗、王合义: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农村商业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 日9时 30 分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陈圣利、王春苗、陈圣良、陈绪波、陈圣文、陈圣鲁、张长来: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农村商业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陈圣良、孙香粉、陈绪波、陈圣文、陈圣利、陈圣鲁、张长来: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农村商业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陈圣文、王淑霞、陈圣利、陈圣良、陈绪波、陈圣鲁、张长来:本院受理原告汶上县农村商业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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