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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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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亚: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瑞达聚氨酯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烟台顺和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张克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孙晓东、于敬波、于云巧: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孙晓东、于敬波、于云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1)蓬商初字第 3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鑫泓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王国信、林华、烟台金泓塑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焦国新与吕春芬、栖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宫金平、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区支行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山民一初字第723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西北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国梁、烟台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华、王一帆与被告烟台市西北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国梁、烟台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13 民初 1098 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平宝华:本院受理赵艳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周艳芳:本院受理吕秀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车茂川、邓炳英:本院受理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区支行诉你们及宫本星、宫本月、赵祥明、邓炳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 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邹玉洋:本院受理吴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上诉人吴昊就(2016)鲁 0613 民初 947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姜侍杰、王学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与你二人及姜远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 民初 8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张锡锋、刘信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13 民初 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张庆凯:本院受理的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12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赔偿原告损失 89732.90 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 2043 元,公告费 710 元,共计2753 元,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赵向东:本院受理原告邓雪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民初 18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正欣:本院受理原告张伟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4时 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元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5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伟光、李沁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驿道支行诉你们与王辉、刘秋艳、龚福磊、王秋红、陈志、曲好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4 时 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霍伟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慧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4时3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陈新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吉刚诉你与栾培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雅茹: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 执 1808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461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海波、王桂霞: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们社会抚养费征收二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 执 2154、2155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336、337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季希昌、杨莉莉: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们社会抚养费征收二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 执 2150、2151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313、314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延江、王江波:本院执行的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你们社会抚养费征收二案,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 执 2166、2167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载明: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16)鲁0683 行审 353、354 号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视情节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们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赵红英:你与申请执行人王秋香、李晓杰、郑维顺借贷纠纷三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本院扣押了你所有的鲁 FUJ477 号轿车一辆,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 执 2190 号执行裁定书。另通知你于2016年 10月 24日 9 时30 分到莱州市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机构对上述车辆进行评估,届时不到场,不影响评估机构的选择。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文江:本院受理原告刘伟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83 民初23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柞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沈大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四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申请执行烟台市兴宁工贸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立杰生物康复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14)烟商初字第111号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我院对本案已查封的被执行人烟台开发区立杰生物康复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烟房权证开字第 102471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及烟国用(2003)字第 101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定于 2016 年 12月 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选择拍卖机构。于 2016 年 12月 28 日上午9时 30 分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2017年 1 月 18 日上午9时 30 分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如果第二次拍卖流拍,2017 年2 月 8 日上午9时30 分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双方当事人应于上述时间参加选择拍卖机构活动和拍卖会,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公开拍卖所抵押、查封的财产。如发生应当撤回拍卖委托及其他法定情形,我院将依法处理。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滕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被上诉人崔怀军、张胜祥、曹福亮与你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 民终 110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 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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