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公告
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刘超1、桑锐锐、王辉、李风浩、董章秋、代静、王兵、张鑫、刘亮、李东升、崔勇、刘海锋、罗元、陈喜成、吴鹏、乔田亮、吴国东、顾建贞、闫井千、张庆刚、苗自红、贾长龙、彭峰、楚广伟、王东辉、郭孟林、吴文强、张娜、王长清、胡强、胡相振、宗建、雒小燕、张绪新、宋连宾、邵明华、刘长山、李言波、雷茂同、刘超、张强、张辉、田金星、王同兴、张猛、张东、刘晶、黄志国、鲍朋、朱刘峰等50人,长期旷工欠勤,在员工中造成很坏影响;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肥城矿业集团《员工奖惩规定》(肥矿集团字〔2014〕46号),现公告如下:
为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力的管理,我单位现通过媒体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通知。请以上公告的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于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科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手续的,后果自负,我单位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肥城矿业集团《员工奖惩规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