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东省宝信石材有限公司债权人
《山东省宝信石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2月10日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济中法经破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山东省宝信石材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784529.09元,支付破产清算费用223995.95元,第一顺序债权0元,第二顺序债权0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7848506.27元,清偿比例为7.1419%。破产财产分配以货币方式进行。
现已分配破产财产情况:第三顺序债权人共计5户,其中2户债权人已受领分配额,尚有3户债权人未受领。未受领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到管理人处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予以提存,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8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山东省宝信石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814室,邮编250000,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531-86560589 0531-89258163
山东省宝信石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