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金口分理处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胡怡、赵丽丽、胡微波: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金口分理处与青岛金华粮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依法享有的债权:【(青农商即墨金口分)个借字(2013)年第331号】《个人借款合同》、【(青农商即墨金口分)抵字(2013)年第331号、第332号、第333号】《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及衍生权利等[以即墨市人民法院(2015)即商初字第1590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青岛金华粮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青岛金华粮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的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金口分理处
债权受让人:青岛金华粮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