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农商行债权转让公告
经长岛农商行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对下列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资产状况如下:
1、借款人长岛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在北长山支行贷款本金1400万元, 由长岛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长岛县北长山乡北城村的土地(土地证号:长国用(2010)第56号,面积2546.6平方米,长国用(2010)第57号,面积2225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宪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借款人违约拖欠本金1400万元及借款利息约67.41万元。
现拟向社会投资者(包括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转让上述债权。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案件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长岛农商行风险管理部地址:长岛县乐园大街132号
联系人:郭文华
联系电话 :0535-3218369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1、长岛农商行审计稽核部,电话:0535-3213335,
2、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烟台市办事处,电话:0535-6200326
特此公告
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四日 |